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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4-06-1117:47:150人浏览
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什么意思
律师解答
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是动产未交付、不动产未登记时,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已经完成则视为已经完成权利转移,此时赠与人就不能任意进行撤销。
但是任意撤销也具有一定的限制,如果赠与已经经过公证或赠与的财产用于公益性质的活动则不能任意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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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明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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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公司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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