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许多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有异议。我们没有知情权吗?

法律快车网 2023年06月07日 08:24:14

      问题描述:

      我们的许多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有异议。我们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我们没有知情权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204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方法:
      1、保证其知情权;
      2、保证其撤销权,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保证其退股权,符合《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情形时,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4、特殊情况下股东有权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07 08:24:14

      咨询我

      公司企业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5859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办法有:(1)出现不分配利润等不利情形时,可以对公司的该决议投反对票,并请求公司回购股份;(2)出现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时,小股东可以联合起来请求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07 08:23:48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5967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维护小股东的权益的方法主要包括:
      1、加强大股东履行诚信义务;
      2、规范关联交易;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内部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
      4、维护小股东的权益的其他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07 08:23:23

      咨询我

      平台丽江律师团队

      官方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