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纳税人:这些事项开业必办

会计网 2024年06月15日 08:45

      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后,别忘了还需在税务部门完成有关“开业必办”事项,这些必办事项是税务开业第一步,您需要按实际情况完成下述业务流程:

      第一步,注册实名

      新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业主、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均需完成实名认证注册,并与企业绑定关联关系,只有已注册人员才能登录各类办税平台,这是办理所有涉税业务的前提,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和税务官方APP完成用户注册。

      第二步,智能开业

      如果您所在的地区上线了“新办智能开业”功能,那么您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后,系统将自动获取感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业数据,您只需登录电子税务局模块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补录即可。

      第三步,套餐办理

      新办智能开业完成后,您就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含三方协议签订)、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和发票领用(发票票种核定)等综合申请套餐办理啦。

      这里提醒您一下,如果您所在地区暂未上线“新办智能开业”功能,完成自然人注册后,您需要在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开业”模块进行新办开户,完成登记单位信息、相关人员信息、总分机构信息和投资方信息的确认与补充,新办开户完成后再进行综合套餐申请。至此,您就完成了税务开业的第一步。

      内容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12366纳税服务平台,会计网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