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水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政策解读
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县总结2023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水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省级以下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上一级督察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县司法局起草了《清水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
二、起草过程
县司法局作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单位,根据《2023年清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综合全县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总体情况,撰写县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经过征求各乡镇各部门意见,多次组织研究讨论和补充完善,最终形成本报告。
三、报告框架和主要内容
报告共包含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凝聚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共识;二是坚持依法行政,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三是严格执法培训监管,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坚持法治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法律素质提升。第二部分是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是下一步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