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迷》报:重奖奥运应当缓行

新浪网 2004年08月31日 16:16

      房子、票子、车子,一个都不能少;国家的、政府的、企业的、民间的,一个都跑不了,现在的奥运冠军们好像个个中了500万,个个都成了爆发户,就像《大腕》里那句永远经典的台词:不求最好,只求最贵。

      当然,我的本意不是中国军团应该少拿点金牌从而节约大量的奥运奖金,也不是眼红奥运冠军们那逐渐鼓起的腰包,而是觉得这种刹不住的重奖做法值得商榷。

      目前我们国家还算不得太强盛,窃以为国家对奥运冠军承诺的20万人民币已经很合适了,然而有的地方政府动辄上百万、四五十万的奖励就显得有些过了。人家牛得不得了的美国对奥运冠军的奖励也不过2.5万美金而已,德国也只有2万多欧元,但是人家的GDP可是咱们的十好几倍呀!

      奖励的方法有很多,例如韩国,奥运会冠军得主只有1500万韩元的收入,而后每月领取100万韩元的固定冠军奖(终身制),这一做法不仅减轻了国家的财政压力,更是为运动员的福利提供了无忧的保障。

      但是,我们的国家呢?为了标榜地方业绩,为了扩大企业影响,动不动就是一次性巨额奖励,好像不拼上老命多奖励点儿就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似的,而且明显感觉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奖励的金额更多,据说云南省政府许给张国政的奖金就有150万之多。

      中国奥运军团这次得了很多金牌,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我们还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体育强国,毕竟我们的金牌很大程度上是用金钱堆砌起来的,而我们国内体育基础设施还远没有达到和我们金光灿灿的金牌相匹配的标准。

      目前我们国内需要拨付的项目还有很多,需要资助的项目也不在少数,先是把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撂一边不谈,就是我们国家有多少适龄儿童上不起学,又有多少简陋的校舍等待重建就足以让人心烦的了。有钱的政府、企业、大爷们,奖给一个奥运冠军的钱一下子就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阶层几十辈子的薪水,而他们中又有谁肯为“XX工程”、“XX计划”多花一分钱呢?难道政绩与面子就真的那么重要吗?

      别在我们英雄的奥运冠军身上搞出那么多政府行为、商业行为、炒作行为了,也别让我们那些用血水和汗水换得的奥运金牌散发出阵阵铜臭的气息。重奖应该缓行,不计后果的重奖行为只能让我们老百姓更加鄙视。【痛快并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