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会计网
0
分享至
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
2024-03-12 5:05
942 浏览
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之后的余额。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相关课程
相关文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后补缴税款是否加收滞纳金?企业季度预缴土地增值税怎么做账务处理?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增值税、房产税新政10月1日起施行!税率1.5%、4%!土地出让款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疫情防控涉及的税收支持政策措施有哪些?会计人值得一看!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怎么写?土地增值税是什么意思?实行什么税率?初级会计职称考题训练,附题目答案各种纳税申报期限,财务人员必看!收藏!初级会计考试单选题练习,附考点讲解恭喜!建筑行业又可以少交税了!税务总局刚刚通知!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解读,有哪些变化?2020年税务师考试大纲是什么?考生如何高效备考?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内容: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是什么?房产税没有申报产生滞纳金要罚款吗?疫情期间运输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热点问题汇总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老师答疑
最近已为20236人解答学习疑问
手机提问微信扫码提问更快捷手机扫一扫
扫码关注“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XXXX”→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点击菜单“XXXX”→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