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享家】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

光明网 2022年08月22日 09:32

      作者:唐爱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意识形态研究所副所长)

      7月26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前进道路上,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可以说,人民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应有之义。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仅属于民主政治的范畴,而是一个具有广泛经济社会意义的总体范畴。

      从政治发展维度看,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人民掌握国家权力,成为国家主人;社会主义就是让人民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的、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社会。民主是一种国家形态和国家制度,属于上层建筑,它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在历史长河中,自从阶级和国家产生以来,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并产生了与之相适应的国家制度。社会主义社会之前的国家制度尽管由于生产力发展程度、文化、历史等因素,存在很多的差别,但是有一个基本共同点:它们都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都是实现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在反对资产阶级的革命过程中,无产阶级从根本上推翻了阶级压迫、阶级剥削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建立起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正如《共产党宣言》所说:“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并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自此,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的民主,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为人民群众、为劳动者服务的民主,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各种制度安排行使国家权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遵循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就需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民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从经济发展维度看,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人民主导经济社会发展的生产逻辑与分配逻辑;社会主义就是一切为了人民,通过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幸福生活需要、通过不断消除不平等的甚至对抗性的社会关系,使人民共同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社会。不同社会制度的显著区别就是发展理念。为什么人、由谁享有是区别不同社会制度及其发展理念的根本问题。在以往一切阶级社会,社会的发展都是服务于剥削阶级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的。在这些社会,少数统治阶级、剥削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根本对立的。资产阶级尽管扛起了人本主义的启蒙大旗,但其所建立的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维护资产者的利益,社会生产的目的是资本增殖。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不合理的社会关系,导致社会生产条件和发展成果都不能由人民共享。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少数资产者主导了整个经济社会的生产逻辑与分配逻辑。

      人民当家作主,从经济基础的角度看,就是人民能主导经济社会发展的生产逻辑与分配逻辑。只有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确定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生产逻辑,它把实现人民幸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归宿。让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摆脱奴役和剥削,成为社会的主人,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使命和伟大理想。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应当成为社会发展成果的享有者。社会主义社会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让人民能够共同支配、共同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让“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

      从社会发展逻辑看,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人民构成社会发展动力主体,成为主宰社会发展进步的主人;社会主义就是一切依靠人民,通过激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人民主体性和个人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的社会。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也是主宰社会发展和自身命运的主人。“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在以往社会中,由于压迫性、剥削性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制约,人民主体地位、人民群众历史能动性被严重压制了,更谈不上主导社会发展、主宰自身命运。历史上的统治阶级都是把自己看成人民群众的父母。历史上那些所谓的明主、贤相、清官也许有过体察民情、爱民如子甚至为民请命的举动,但究其实质仍然还是为了维护剥削阶级的统治。只有社会主义消除了一切旧的社会关系桎梏,让人民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彰显,才能真正让人民当家作主。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不仅主导了社会发展方向,也主宰着自身的发展,极大地提升了自己。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得到了全方位、全过程的实现,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也让每个人的能力、人的丰富性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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