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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救助工作10周年 四川基本形成“应救尽救”格局

2024年07月13日09:35 |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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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司法救助工作10周年 四川基本形成“应救尽救”格局

7月1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国家司法救助工作10周年联合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4-2023年,四川法院审结司法救助案件2.89万件,决定救助2.73万件,向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1亿元,决定救助比例近95%。救助类型覆盖民事、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信访等领域,基本形成“应救尽救”格局。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通报了2014年以来四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四川法院司法救助与保障基本民生深度融合,畅通特殊群体救助程序,及时高效支付救助资金2.99亿元,依法救助因诉讼引发基本生存困难的群众3.24万人;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度融合,推动建立川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与重庆高院会签《关于建立川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的意见》,以司法救助协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与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深度融合,2023年以来加强全省39个欠发达县域法院联动救助力度,聚三级法院之力救助涉诉生活困难群众58人235.5万元;与“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度融合,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执行类国家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司法救助融入胜诉权益兑现保障,依法开展执行类案件救助2.58万人3.22亿元。

在内部协作平台完善等方面,四川高院在全省三级法院形成“审判、执行部门线索移送,司法救助办案部门筛查主办”的救助工作格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联动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全省三级法院联动司法救助的实体标准和程序流程;与四川省检察院联合制定《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推动法检联动救助;联合省民政厅等职能部门,建立全省法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积极参与救助量化标准修订,推动省委政法委联合省法院等六个省级机关、部门发布《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全省法院先后出台78个规范性文件推进救助案件司法化办理,为司法救助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提供精细化制度支撑,数量居全国法院之最;主导开发、启用4个司法救助信息化系统,有力推动全省法院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智慧化。(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吴源洪 谢川霞)

(责编:罗昱、章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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