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在教学研究中彰显教师实践创新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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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实效性,必须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做起,着眼于关注教师主体的教研创新需要,着力于展现教师主体的教研创新力量,着手于建构保障教师主体性的教研创新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主体性原则的内在规定,是承认、重视并坚持教师教学主体地位和主体性作用的根本要求,是让教师的实践创新智慧得到应有的挖掘、支持与承认的基本保证。


      论文关键词:教师;教学研究;创新

      不可否认,随着新方案、新教材、新课程的全面展开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整体发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已经初步取得了可观的成绩。然而,由于各种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仍然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或者削弱“隔岸喊话”的局面,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仍然是今后5年继续推进教学改革的重要课题。究其根本,思想政治理论课没有与时代的步伐合拍,其历史的变化与现实的发展都应是对价值追求的不断深化与持续发展,不同的价值理念催生不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而现时代,世界需要的是创新型人才,中国要建设的是创新型国家,思想政治理论课承载着“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任,却鲜有从教师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去宣传创新的精神、去传播创新的方法、去亲身投入实践创新,突出体现在教学投入、教学方式、教学组织构架、教学理论研究等方面。因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实效性,必须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做起,着眼于关注教师主体的教研创新需要,着力于展现教师主体的教研创新力量,着手于建构保障教师主体性的教研创新制度,让教师的实践创新智慧得到应有的挖掘、支持与承认。

      一、关注教师主体的教研创新需要,明确改革创新意识

      主体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坚持主体性原则,一般说来就是承认、重视并坚持主体在实践和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中,尊重教师的主体性主要表现为关注其教研创新的需要。哲学上讲,需要源于生命体,体现的是内欲与外求的统一。需要通常都具有各种形式的主观表达,但需要本身却是客观的,它与主体意识到与否、自觉到与否无关,是一种客观的需要。 从教师教学的素质要求上看,教师主体的教研创新需要来自课程的特点。现在老师、家长的社会权威在逐渐消弱,教育者已经不再神秘,尽管课堂教学仍然是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的主渠道,但教育者今天能够垄断的政治信息、理论信息、时政信息还有多少?目前甚至连筛选、过滤信息的机会也正在逐步丧失。教育过程正在从单向变成双向的相互学习过程。所以,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若想直面现实并做出积极的回应,必须深刻认识到:教学虽然侧重于基础理论知识的传授和基本技能的培养,但思想政治理论课应重在“三观”重塑的突破与创新;教研虽然侧重于理论的突破和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创造性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研要重在积累创新的经验,成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推手。

      教师主体的教研创新需要是一种高层次的需要,着眼于关注教师主体的教研创新需要(包括个体教研创新需要和集体教研创新需要)。采集相关的调查数据并进行统计及分析,进而提出建议与对策,应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的实践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