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简介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考报名流程
- 选择报名地
- 阅读报名公告
- 填报报名信息
- 确定电子照片
- 交纳考试费
- 报名成功
- 打印报名凭证
法考报名时间
客观题 |
主观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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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6月5日-6月20日 |
9月7日-9月11日 |
考试时间 |
8月31日-9月1日 |
10月13日 |
成绩公布时间 |
9月6日 |
11月底 |
以上表格时间为2019年法考报名以及参考时间,每年法考具体时间公布以司法部公告时间为准。
更多公告请查看:中公法考网(http://www.sifalu.com/sikao/)栏目
法考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
法考考试内容
卷一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卷二考查科目为: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关于领证
应试人员达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及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并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