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2022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保护未成年人

抚顺中公教育网 2022年06月24日 14:31:51

      在社会生活中,未成年人属于弱势群体。近年来,校园霸凌,未成年人受性侵的案件因为网络的发展而更多的曝光于人前,社会对于这类案件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在未成年人备受关注的背景下,咱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在2020年10月17日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更强。

      一、对于未成年人监护人职责更加明确:

      在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10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在新法中对于相关规定更加明确,例如新法第17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新法对于监护人禁止行为更加明确,具体到某种事件,对于未成年人保护也更加直接明了,有据可循。

      二、对于社会关注点予以明确回应:

      (一)关于补课规定更明确,新法第33条中新增,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对于补课直言说不,表明明确的拒绝态度。

      (二)关于校园霸凌,明确校园职责。新法第39条明确说明学校需要建立相关保护制度,对于被欺凌者进行疏导,对于实施欺凌者予以管教,情况严重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教育部门报告。

      (三)关于性侵,加强防护。建立未成年人性侵建立保护制度,幼儿园需要进行适龄性教育,提高幼儿防护意识。学校遇有相关情况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以及教育部门及时报告。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修改时更贴近社会,贴近实际,例如以上所述的保护制度更新还有很多,忍不住为其点赞。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