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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富安娜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2024年06月12日 13:18:22来源:中服网  

富安娜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6月12日,国内家居用品类上市企业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据公告内容显示:

  公司***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结转下一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本次***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2023年年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6,774,6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50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85元;持有***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富安娜 FUANNA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2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登记日:2024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19日。

  本次***分配方案经公司获2024年5月17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网站编辑:沐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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