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智享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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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8-31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智享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中信建投智享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申请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中信建投智享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2202 号),注册日期为:2020 年 9 月 10 日。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智享生活主题相关的证券资产,通过多种投资策略的有机结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本基金投资于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存托凭证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发售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发售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录
      第一部分 前言......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51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6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6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6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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