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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三十六郡

中国秦汉史中行政区划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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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义词三十六郡(秦始皇划分的行政区划)一般指秦三十六郡
中文名
秦三十六郡
历史文献
史记·秦本纪
发表时间
1948年

史家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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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三十六郡图
史记·秦本纪》和《史记·秦始皇本纪》都提到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初并天下为三十六郡,但没有列举三十六郡的名目。《秦始皇本纪》又提到三十三年“略取陆梁地(指五岭以南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但《史记》没有一处讲到秦末共有多少郡。因此,关于秦郡的设置经过和郡的名目,长期以来史学界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说法。
汉书·地理志》在京兆尹下注曰“故秦内史”,在各郡国下注称“秦置”、“秦郡”或“故秦某郡”的,有如下三十六郡: 河东、太原、上党、三川、东郡颍川、南阳、南郡九江、泗水、巨鹿、齐郡、琅邪、会稽、汉中、蜀郡巴郡陇西、北地、上郡九原、云中、雁门代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南海、桂林、象郡邯郸、砀郡、薛郡、长沙。
在后序里又说:“本秦京师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汉兴,以其郡[太]大,稍复开置。”可见班固认为管辖京师及其附近地区的内史是不在三十六郡之内的;三十六郡是秦一代的郡数,包括始皇三十三年所置南海、桂林、象三郡在内,到汉兴以后才有所增置。
汉晋时《说文》、《风俗通》、《吕氏春秋》、《淮南子》的高诱注和《帝王世纪》等书,都说秦分三十六郡,不提另有他郡,与《汉志》同;但他们都没有列出三十六郡的名目。
《续汉书·郡国志》后序也说汉“承秦三十六郡”,与《汉志》同;但它在各郡国下的注文里却比《汉志》多出现了黔中、鄣两个秦郡,开始突破了《汉志》的说法。继而《史记·秦始皇本纪裴骃《集解》列举三十六郡名目,其中三十三郡与《汉志》相同,此外即采用了《续志》的黔中、鄣二郡,又把内史也算一郡,凑足三十六郡,而不列见于《汉志》的南海、桂林、象三郡。这就明确否定了《汉志》的说法,认为三十六是始皇二十六年的郡数,南海等三郡后置,应排除在外,秦一代的郡数不止三十六。
晋书·地理志》在序文里继承《史记集解》之说而又加以发展,其所举秦初并天下三十六郡的名目与《集解》同,又说在此后南平南越,增置了闽中、南海、桂林、象四郡,合计秦凡四十郡
秦三十六郡
自此以后直到清初,杜佑通典》、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胡三省《通鉴注》、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等书都采用了《晋志》的说法,无异说。
张岱所著《夜航船》这样记载:始皇初并天下,罢诸侯,置守尉,遂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每郡置一守、一丞、两尉以典之。郡名曰内史、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琊、齐邵 谷、淦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后又置闽中、南海、桂林、象郡四郡。凡四十郡。
秦三十六郡
清代考据渐多,多数人认为《汉志》、《晋志》都有脱漏;三十六是秦初并天下时的郡数,其后续有增置。但初并天下时是哪三十六郡?后来又增加了哪些郡?秦末共有哪些郡?则诸家之说又各不相同,在此不遑备举。诸说中以清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近人王国维《观堂集林·秦郡考》两家影响较大,他们都认为南海、桂林、象、九原四郡不应在初并天下时三十六郡之内。全祖望以黔中广阳、东海、楚郡补足三十六郡,合后置的南海、桂林、象、闽中、九原共得四十一郡,而内史不在内。王国维以黔中、闽中、陶、河间补足三十六郡,以广阳、胶东、胶西济北、博阳、城阳、南海、桂林、象郡、九原、陈郡、东海十二郡为后置郡,共得四十八郡,内史亦不在内。
1948年谭其骧发表《秦郡新考》,核实内史以外秦郡凡得四十六。其中三十二郡名见《汉志》,为秦初并天下时所有,它们是:
上郡巴郡汉中 蜀郡河东 陇西北地 南郡南阳 上党三川 太原 东郡云中 雁门颍川邯郸 巨鹿 上谷 渔阳 右北平 辽西 砀郡 泗水薛郡 九江辽东 代郡会稽长沙 齐郡琅邪
黔中、广阳、陈郡、闽中四郡补《汉志》之缺,连上合得三十六郡,《史记》谓始皇二十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即此。南海、桂林、象郡、九原四郡名见《汉志》,始皇三十三年开胡、越所置。东海、常山、济北、胶东、河内、衡山六郡,《汉志》缺,始皇二十六年后析内郡所置。作者系根据《史》、《汉》纪传将上述四十六郡断为秦郡,但又说:这不等于说秦郡一定就限于这四十六个,因为《史记》既没有为秦郡县作志,秦一代的郡不见得能全部见于纪传。鄣郡见于《汉书·高帝纪》六年而《续汉志》以为秦郡,《水经赣水注》以南昌为秦庐江南部,故鄣与庐江都有可能也是秦郡。据此,可见谭说也承认秦末可能有四十八郡,与王国维的推论符合;唯两家的四十八郡郡目则有所不同,王说有陶、河间、胶西、博阳、城阳,为谭说所无,谭说有常山、河内、衡山、鄣、庐江,为王说所无。史学界讲到秦郡时有的采用谭其骧说,有的仍用《晋志》或王国维说。至于谭说四十六郡的辖境,见其《秦郡界地考》一文。
虽然众说纷纭,但是“秦三十六郡”这个最初的数据,作为郡县制在全国成功推广的标志,流传最[1]广。

郡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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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灭六国后,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郡设守、尉、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掌监察事宜。秦始皇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一郡。它们是:
秦地巴郡蜀郡陇西郡,北地郡;
赵地:太原郡云中郡邯郸郡,巨鹿郡,雁门郡代郡常山郡
魏地:上郡河东郡东郡,砀郡,河内郡
韩地:三川郡上党郡,颍川郡
楚越之地:汉中郡南郡黔中郡,南阳郡,陈郡薛郡泗水郡九江郡会稽郡,长沙郡衡山郡
燕地:广阳郡上谷郡,渔阳郡,右北平郡辽西郡,辽东郡;
匈奴故地:九原郡
县,万户以上者设令(县令),万户以下者设长(县长)。县令、县长领有县丞县尉及其他属员。县令、县长主要管政务,县尉掌握军事,县丞掌管司法。县以下设乡,其主要职能有四:⒈摊派徭役;⒉征收田赋;⒊查证本乡被告案情;⒋参与对国家仓库粮食的保管工作。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诉讼赋税游徼掌治安。乡下设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有里典,后代称里正里魁,以“豪帅”即强有力者为之。里中设置严密的什伍户籍组织,以便支派差役,收纳赋税。并规定互相监督告奸,一人犯罪,邻里连坐。此外还有掌管治安、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设亭长。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还负责接待往来的官吏,掌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事。两亭之间,相距大约十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