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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水

保护水资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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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词条由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参与编辑并审核 。
节约用水,又称节水,是指在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采取法律、行政、技术、经济、工程等综合措施,减少取水、供水和用水过程中的水量消耗和损失,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科学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的行为。
2019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2023年,节水制度政策加快健全,全国更新发布省级用水定额662项。再生水利用等非常规水利用不断加强,节水载体建设深入推进,通过将节水纳入对市县党委政府发展业绩考核等,节水监管能力明显增强。[30]
2024年5月1日起,《节约用水条例》施行。[31]
中文名
节约用水
外文名
water conservation
别    名
节水
中国常设机构
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世界水日
3月22日
中国水周
3月22日至3月28日

目录

节水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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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对节水概念的理解,均强调要提高用水效率和用水效益,减少对水的无效、低效消耗和用水浪费,但对节约用水的界定存在差异,有的强调用水主体的节约用水,有的强调取供用耗排回等全过程、各环节水的节约与保护。综合研究成果,节约用水可理解为:在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采取法律、行政、技术、经济、工程等综合措施,减少取水、供水和用水过程中的水量消耗和损失,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科学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的行为。[1]

国家节水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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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水标志”由水滴、人手和地球变形而成。绿色的圆形代表地球,象征节约用水是保护地球生态的重要措施。标志留白部分像一只手托起一滴水,手是拼音字母“JS”的变形,寓意节水,表示节水需要公众参与,鼓励人们从我做起,人人动手节约每一滴水;手又像一条蜿蜒的河流,象征滴水汇成江河[2]

基本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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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情

我国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水旱灾害多发频发,是世界上水情最为复杂、江河治理难度最大、治水任务最为繁重的国家之一。水土资源不匹配是我国基本格局,南方水多地少,北方则水少地多。水资源年内分布过程也极不均匀,我国季风气候区占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二,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干燥少雨,降水一般集中在6至9月,其中北方地区6至9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0%—80%,南方地区一般占50%—65%。
从水资源量看,我国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m3,但由于人口众多,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000m3左右,远低于世界人均水资源量,属于缺水国家。2022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为631.5mm,比多年平均值偏少2.0%。全国水资源总量为27088.1亿m3,比多年平均值偏少1.9%。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25984.4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7924.4亿m3,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103.7亿m3
从供用水结构看,2022年,全国供水总量为5998.2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为4994.2亿m3,占供水总量的83.3%;地下水源供水量为828.2亿m3,占供水总量的13.8%;其他(非常规)水源供水量为175.8亿m3,占供水总量的2.9%。2022年全国用水总量为5998.2亿m3。其中,生活用水量为905.7亿m3,占用水总量的15.1%;工业用水量为968.4亿m3(其中直流火(核)电冷却水482.7亿m3),占用水总量的16.2%;农业用水为3781.3亿m3,占用水总量的63.0%;人工生态环境补水为342.8亿m3,占用水总量的5.7%。
从用水效率看,2022年,全国人均综合用水量为425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为49.6m3,耕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为364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72,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为24.1m3,人均生活用水量为176L/d,人均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量为125L/d。1997年以来用水效率明显提高,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呈显著下降趋势,耕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总体呈缓慢下降趋势,人均综合用水量基本维持在400—450m3之间[29]

世界水情

目前地球表面有70%以上面积为水所覆盖,其余约占地球表面30%的陆地也有水存在,但可供人类利用的淡水仅占全球总水量的2.53%。由于开发困难、生态环境或成本的限制,到目前为止,海水、深层地下水、冰雪固态淡水等难以被利用。比较容易开发利用的、与人类生活生产关系最为密切的湖泊、河流和浅层地下淡水资源,只占淡水总储量的0.34%,还不到全球水总量的万分之一,因此地球上的淡水资源并不丰富[28]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水机制共同发布的《2023联合国世界水发展报告》指出,在过去的40年中,全球用水量以每年约1%的速度增长,在人口增长、社会经济发展和消费模式变化的共同推动下,预计直到2050年,全球用水量仍将以类似的速度继续增长。这部分增长主要集中在中低收入国家,尤其是新兴经济体。《报告》提到,当前全球有20亿人(约占世界人口的26%)无法获得安全饮用水,36亿人缺乏管理得当的卫生设施,20亿至30亿人每年至少有一个月会遇到缺水问题。如果不加强国际合作,缺水问题在未来几十年内将愈演愈烈,预计全球面临缺水问题的城市人口将从2016年的9.3亿增长到2050年的17亿至24亿。《报告》强调,要通过可持续的水资源管理来保障水、粮食和能源安全,向所有人提供清洁饮用水和卫生设施服务[27]

国家节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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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2019年4月,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印发实施,标志着节水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全民行动。《方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是党的十九大的战略部署,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节水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为逐步提高各领域、各行业用水效率,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基于我国国情水情和地区差异,《方案》明确提出近期和远期有机衔接的总体控制目标,体现国家意志。
到2020年,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节水效果初步显现。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3%和20%,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30%和2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m3以内。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m3以内,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1]
《方案》提出了六大重点行动,分别为总量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以及科技创新引领,共涉及20项任务[26]
六大重点行动

节水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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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概念

在2000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文件中,首次提出“建立节水型社会”[25]。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水法》修订案中,以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建设节水型社会[24]
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根本矛盾要靠建设节水型社会,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改善生态环境,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意义绝不亚于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首先要明晰水权,确定水资源的宏观控制指标和微观定额指标。形成水权交易市场,超额用水加价,节水转让有偿,这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第二步[23]

推进过程

(1)“十五”期间启动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
2002年8月,《全国节水规划纲要(2001—2010)》提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国家和地方都应有计划地组织建设一批节水试点和示范工程。2002年12月,水利部印发《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部署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取得经验,逐步推广,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2]
(2)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
200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原建设部联合印发《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对“十一五”期间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该规划是我国第一部节水型社会的建设规划,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在全社会全面推行[21]
(3)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
2012年1月,水利部印发《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该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要目标,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试点经验推广和示范工程建设,全面加强节水制度和节水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树立社会和广大民众节水意识,弘扬节水文化,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节水,工业、农业、服务业全方位提高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
(4)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
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该规划分析了目前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以及面临形势,并从五个方面明确了“十三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节水降耗机制;二是激活市场活力,促发节水内生动力;三是加强科技创新,鼓励节水产业发展;四是强化监管考核,规范用水节水行为;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节水意识[19]
(5)“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该规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围绕“提意识、严约束、补短板、强科技、健机制”5个方面部署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提升节水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进载体建设。二是强化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需,健全约束指标体系,严格全过程监管。三是补齐设施短板,推进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配齐计量监测设施。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重大技术研发,加大推广应用力度。五是健全市场机制,完善水价机制,推广第三方节水服务[18]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要求“全面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考核”。按照此文件要求,2017年5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明确到2020年,北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4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南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2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应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以县域为单元,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2年,北方50%以上、南方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2020年3月,《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中保留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水利部唯一保留项目。
2021年12月15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和促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1]

节水型城市

1996年,原建设部、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不断提高城市用水效率。
2004年,原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节水型城市申报和验收工作,提出每两年进行一次验收。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出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提出持续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完善和提升节水型城市评价标准,以建设节水型城市为抓手,系统提升城市节水工作,缺水城市应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截至2023年5月,我国已建成11批共145个国家节水型城市,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建成了节水型城市,这些城市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全面加强城市节水工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节水经验模式。据初步统计,2022年全国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为每天330L,较2012年降低了5.5%;城市生产运营用水占用水量的比例由2012年的30.5%下降到2022年的24.9%[17]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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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行政法规

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节约用水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本地区的节水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初步形成了国家和地方层面的节水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1988年颁布,于2002年进行修订。修订后《水法》将节约用水放在突出位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明确要求“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并规定了采取“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的原则。《水法》按照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为重点,实施一系列的节水管理制度,并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在长江流域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用水单位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园区建设,促进节水型行业产业和企业发展,并加快建设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3)《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黄河保护法是一部针对黄河流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统领性的专门法律,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法律明确,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国家在黄河流域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国务院水行政、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制定黄河流域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国家在黄河流域建立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体系;国家在黄河流域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限期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用水产品,培育合同节水等节水市场。
(4)《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义务;对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发展节水型农业;征收的水资源费应当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部门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
(5)《节约用水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31]

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地区)中,北京、天津等28个省份出台了节水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其中,地方性法规18部,地方政府规章10部。

政策制度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与节水有关的政策制度,主要包括重点行动任务、节水评价、节水市场机制等多个方面。
2012年1月12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实行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三条红线”管理,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在落实,建立责任与考核制度,是确保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的关键。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其中明确了责任主体与考核对象,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考核内容、奖惩措施等。
2012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该纲要是农业节水方面的首个国家纲要,明确提出了从2012年至2020年我国农业节水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目标任务和政策导向、分区和分类指导、工程措施和支撑体系、体制和机制创新以及组织领导和实施等内容,对推进节水灌溉、发展农业节水进行了顶层设计,为规划编制、政策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改革提供了指导。
2016年10月18日,经国务院同意,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对“十三五”期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全民节水行动计划》,明确将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领域,生产、生活、消费等各环节,开展全民节水行动,以高效的水资源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19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出了六大重点行动和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两方面举措,确定了29项具体任务。2019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分工方案》,明确了国务院20个有关部门的任务分工。

用水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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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用水定额指“单位时间内,单位产品、单位面积或人均生活所需要的用水量”。《节约用水术语》[16](GB/T21534—2021)中对取水定额的定义是指“提供单位产品、过程或服务所需要的标准取水量。注:也称用水定额”。《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15](GB/T32716—2016)中对用水定额的定义是指“一定时期内用水户单位用水量的限定值”。
用水定额是衡量节约用水的标尺,在节水管理工作中起到基础性作用。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是强化节约用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科学规划与建设省级用水定额管理体系,促进不同区域、不同行业水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1]

计划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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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节约用水术语》的定义,计划用水是指依据节水管理制度、用水定额标准与可供水量,对计划用水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的用水计划指标进行核定、编制调整、下达检查、监督考核、评估的管理活动。
计划用水是我国水资源管理中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控制用水总量增长、提高社会用水效率、约束各行业用水行为的重要手段。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关键措施,也是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的有效途径[1]

非常规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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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非常规水源是指经处理后可以利用或在一定条件下可直接利用的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具有增加供水、减少排污、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等重要作用,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14]

分类

(1)再生水
根据《节约用水术语》,再生水是指污(废)水经过处理后,满足某种用途的水质标准和要求,可以再次利用的水。再生水有时又被称为中水,但再生水不等同于中水。再生水水源更为广泛,包括生活、工业、农业污水等,而中水水源通常特指建筑物或者建筑小区中的排水。
再生水主要有集中式与分散式两种利用方式。在市政排水管网通达区域,且用户分布较为密集、用户规模和水质要求比较稳定的条件下,一般采用集中式利用模式,通过建设再生水处理厂、加压泵站、再生水供水管网、再生水取水栓等,集中开发利用再生水;在市政排水管网或再生水供水管网未通达区域,一般采用分散式利用模式,由住宅小区、学校、机关单位、工业企业等按照“节水三同时”制度,自建或拼建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将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我国主要采用“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模式。按照利用途径划分,我国再生水利用主要划分为农林牧渔业用水、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环境用水、补充水源水五种模式[13]
(2)集蓄雨水
集蓄雨水具体指通过修建集雨场地和微型蓄雨工程(水窖、水柜等)收集、存储并加以利用的天然降水[12]
按照利用途径划分,我国雨水集蓄利用主要划分为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城市环境和杂用水、工业用水三种模式。农村生产生活用水模式是在农村地区(尤其是山丘区),结合地形地貌建设水池、水窖和坑塘工程等,收集、处理雨水,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居民生活用水、牲畜用水等;城市市政生活杂用水模式是利用建筑屋顶、草坪、庭院、道路等,或建设雨水收集池、处理池等设施,收集、处理雨水,主要用于园林绿化、道路喷洒、景观补水、消防、洗车、冲厕等;工业用水模式是工业企业通过建设集流系统、水质预处理系统、储存系统、净化系统和取用水系统等,收集、处理雨水,用于工业生产,补充置换自来水[11]
(3)海水淡化水
海水淡化即利用海水脱盐生产淡水[10]
按照受水区域划分,我国海水淡化水利用主要划分为市政供水、工业园区“点对点”供水和海岛独立供水三种模式。市政供水模式的特点是,海水淡化水进入市政管网,由地方水务公司或自来水公司统一调配使用,该模式适应性较强、稳定性较好,适用于水资源短缺的沿海城市。工业园区“点对点”供水模式是在沿海产业园区,依托电力、化工、石化、钢铁等重点行业,规划建设大型海水淡化工程,配套建设输送管网,实施“点对点”分质供水,该模式主要适用于高耗水工业企业。海岛独立供水模式是由于海岛的特殊性而独立存在的一种供水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海水淡化水主要用于军民饮水,工程规模一般为中小规模,但对于解决海岛军民用水需求意义重大[9]
(4)微咸水
微咸水定义为矿化度为2—5g/L的地下水[12]
目前,自然资源部门在有关地质调查中只对矿化度小于5g/L的地下水进行统计,因为这一盐分含量的地下水较具有开发利用价值。
按照利用方式划分,我国微咸水开发利用主要划分为灌溉利用、淡化利用两种模式。灌溉利用模式又可分为直接灌溉、咸淡混灌和咸淡轮灌等,主要用于解决淡水灌溉水量不足的问题。微咸水淡化利用模式与海水类似,但主要以小型化、分散化的反渗透淡化处理供水为主,主要用于城乡供水的水源补充,以解决部分地区的饮水困难问题[8]
(5)矿坑(井)水
矿坑(井)水为煤矿等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直接利用或进行净化处理后利用的露天矿坑水、矿井水[12]
按照受水区域划分,我国矿坑(井)水开发利用主要包括矿区自用、工业园区“点对点”供水、景观环境用水三种模式。矿区自用模式是收集、处理矿坑水,主要用于矿区工业生产用水、绿化、降尘、居民生活用水等。工业园区“点对点”供水模式是收集、处理矿井水,通过管网输送至附近的工业园区,主要用于园区工业生产用水、农业灌溉、水产养殖、居民生活用水等。景观环境用水模式是收集、处理矿井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园林绿化、河湖补水等[7]

合同节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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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合同节水管理是指节水服务企业与用水户以合同形式,为用水户募集资本、集成先进技术,提供节水改造和管理等服务,以分享节水效益方式收回投资、获取收益的节水服务机制。实质上也是募集社会资本,集成节水技术,投入节水改造,用获得的节水效益支付节水改造全部成本,分享节水效益的一种投资方式[1]

合同节水典型模式

(1)节水效益分享型。节水服务企业和用水户按照合同约定的节水目标和分成比例收回投资成本、分享节水效益的模式。该模式作为合同节水管理的主要方式,适用于高用水行业、公共机构等大部分用水户。
(2)节水效果保证型。节水服务企业与用水户签订节水效果保证合同,达到约定节水效果后,用水户支付节水改造费用。该模式主要适用于生活服务业、企业日常改造、中小型公共建筑改造等周期较短、特殊水价、节水量较小、工程技术较为简单的用水户。
(3)用水费用托管型。用水户委托节水服务企业进行供用水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水改造,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用水托管费用。该模式主要适用于酒店、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1]

关于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的若干措施

2023年7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提出了激发合同节水管理市场活力、强化合同节水管理技术支撑、提升节水服务企业能力、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做好合同节水管理组织实施等5方面15项措施,为推广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若干措施》指出,要严格取水许可、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差别化水价政策;要强化合同节水管理技术支撑,从计量监测、技术标准、科技推广等方面强化基础能力建设。鼓励水利(水务)企业、节水设备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利用自身优势,组建专业化节水服务企业;要加强合同节水管理财税金融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对合同节水管理项目予以适当支持。财政预算单位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支付给节水服务企业的经费,可根据预算管理规定作为费用合理列支;要做好合同节水管理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作用

合同节水管理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是节水管理机制创新的体现,它以公司化运营和市场化运作为核心,集技术集成应用与投融资平台于一体,整合社会资源,推动节水产业投资和技术推广,实现了节水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长效化、多元化、集成化、市场化和产业化[1]

水效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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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水效标识,是一种附在用水产品上的信息标签,用来表示产品的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目的是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效节水产品。其中,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依据相关产品的强制性水效国家标准检测确定。
国家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施水效标识管理,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水效标准、实施规则、水效标识样式和规格。

实施模式

水效标识制度是以提高产品水效水平为核心、促进终端用水产品质量提升的一项市场化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用水产品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水效标识制度通过采取企业自我声明、水效标识备案、市场监督检查的实施模式,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引导企业开展节水技术创新,推广高效节水产品,提高用水产品水效水平。
水效标识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企业自我声明。在企业粘贴水效标识过程中,企业自行安排检测产品水效,依据检测结果和相关标准自行确定水效等级等标识信息。同时,企业依据相关要求自行印制和粘贴标识信息,但企业需要对标识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接受监督检查。
水效标识备案,是水效标识制度的管理手段。备案是对企业提交备案材料规范性、水效标识规格准确性、企业填报信息一致性等内容的形式审查。备案是政府掌握企业产品信息、规范用水产品市场的重要手段,也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公众监督的依据。
市场监督检查,是水效标识制度的基本保障。有关管理部门将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市场专项监督等管理手段,加强水效标识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节水产品市场秩序,保障水效标识制度顺利实施。同时,鼓励公众和行业机构开展社会监督,发挥群众力量促进水效标识制度更好落地[1]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2017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原质检总局3部门联合印发《水效标识管理办法》,以提高终端用水产品水效为核心,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2018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2018年第1号公告)(2018年8月1日起施行)。2020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二批)》,将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纳入水效标识制度实施范围。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将淋浴器、净水机纳入水效标识制度实施范围。

节水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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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领域节水科技

我国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六成以上,建设节水型社会,农业节水是重点。近年,我国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喷灌、微灌、滴灌、管灌、水肥一体化和测墒灌溉等先进技术在农田水利中得到广泛应用,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7以上,取得了显著的节水效果。
(1)节水灌溉
节水灌溉是指根据作物需水规律和当地供水条件,高效利用降水和灌溉水,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综合措施。
(2)喷灌
喷灌是指由自然落差或水泵加压形成的有压水流,通过压力管网送至田间喷头,以均匀喷洒形式进行灌溉的技术。
(3)微灌
微灌是指由自由落差或水泵加压形成的有压水流,通过压力管网送至田间专门的微灌水器,以水滴、细小水流形式湿润作物根部附近土壤的灌溉技术。
(4)滴灌
滴灌是指按照作物需水要求,通过管道系统与安装在毛管上的灌水器,将水和作物需要的水分和养分一滴一滴,均匀而又缓慢地滴入作物根区土壤中的灌水方法。
(5)管灌
管灌是指利用低压管道来代替水渠的一种灌溉方式,采用此种方式可有效减少水资源在传输过程中渗入地底的损失,此种灌溉技术较适合干旱的农田。
(6)水肥一体化
水肥一体化技术,指灌溉与施肥融为一体的农业新技术。水肥一体化是借助压力系统(或地形自然落差),将可溶性固体或液体肥料,按土壤养分含量和作物种类的需肥规律和特点,配兑成的肥液与灌溉水一起,通过可控管道系统供水、供肥,使水肥相融后,通过管道和滴头形成滴灌,均匀、定时、定量浸润作物根系发育生长区域,使主要根系土壤始终保持疏松和适宜的含水量;同时根据不同的作物的需肥特点,土壤环境和养分含量状况,作物不同生长期需水,需肥规律情况进行不同生育期的需求设计,把水分、养分定时定量,按比例直接提供给作物。
(7)测墒灌溉
测墒灌溉是以作物主要生育时期耕层土壤的含水量作为目标含水量,在各生育时期测定土壤墒情,根据作物需水特性计算要补充的水量,进行定量灌溉的一种方法。

工业领域节水科技

(1)工业冷却用水无废化零排放技术
为避免微生物造成腐蚀和水体硬度引起结垢,提高输水和热交换效率,传统的做法是在工业冷却水管网中添加各种水处理药剂,水中药剂达到一定含量就要排放更换新水,既浪费水又产生污染。工业冷却水处理领域利用DTRO平板膜过滤技术、高压静电处理技术、强电磁场水处理技术、电解水处理技术,大幅度降低了化学药剂的使用量和污水排放量,达到一定的节水节能减污效果。
(2)纺织染色节水技术
涤纶化纤无水印染技术是采用自主研发的纳米涂料,结合循环均匀喷淋、红外线预烘、封闭式高温固色工艺,完成染料的上染最新技术。这项技术每吨织物染色综合水耗仅0.5m3,节水减污效果十分显著。
(3)黄金矿节水减污技术
重要有色金属矿,如金矿、铁矿、铜矿及稀土矿的选矿和冶炼大部分采用湿法工艺,在水中加入大量药剂,将有用成分溶解析出,排出大量有毒污水和污泥,急需可靠有效的节水减污技术。黄金矿石选矿工艺的节水减污技术采用纳米半导体电解技术、微孔纳米光催化技术、PE钢化微孔膜过滤技术、超声波雾化技术与传统选矿工艺有机融合,形成黄金湿法选矿节水减污新工艺。
(4)煤矿井水复用技术
煤炭是我国能源供应的主要形式,矿井水经处理后用于煤矿开采的技术装备发展迅速,磁分离水处理技术、DTRO平板膜技术、PE钢化微孔膜过滤技术都在煤炭矿井水处理中得到应用。

城镇生活领域节水技术

(1)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技术
开发供水管网漏损实时监测系统,结合窄带物联网(Narrow Band Internet of Things,NB-IoT)技术、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实现海量数据信息实时采集、分析与处理,对管网各个节点流量、流速、水压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利用树形结构模型计算出管网漏损率,及时确定漏损的区域位置,便于及时维修维护。将管网漏损实时监测与非开挖管道修复技术结合,能够及时发现漏损、快速修复漏洞,降低管网漏损。
(2)布草洗涤节水技术
布草洗涤节水技术发展以无洗衣粉洗涤水循环利用技术为代表,利用电化学方法改造传统洗涤设备和洗涤工艺流程,不再使用洗涤剂,洗涤后的水经过处理,实现循环利用,达到节水减污的目的。
(3)中央空调节水技术
中央空调广泛应用于公共机构、商住公寓、宾馆酒店等领域,其中以水冷式中央空调为主。由于蒸发散逸与除垢排污,标称耗水量约为循环水量的2%~3%,实际运行时耗水量达循环水量的5%~8%,其中除垢排污水排放3%。中央空调节水一方面应用封闭式冷却塔,减少蒸发散逸损失,另一方面加大中央空调冷却水节水减排技术研发。

节水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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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节水载体是指采用先进适用的管理措施和节水技术,用水效率达到一定标准或同行业先进水平的用水单位或区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等文件都对节水载体建设提出了要求,节水载体建设是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能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1]

分类

节水载体除了节水型县域、节水型城市,还包括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如水利行业节水机关、节水型高校)、节水型居民小区等。
(1)节水型灌区
2021年4月,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县级水利机关要以提升农业用水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灌区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有效推进灌区建立完善节水制度、创新节水体制机制、提高节水技术应用水平,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节水型企业
2012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重点行业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必须加强节水管理、推进节水技术进步,切实加强企业单位产品用水定额、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水表计量率、锅炉冷凝水回收率、企业用水综合漏失率考核,推动企业对标达标,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提升工业水循环利用水平。
(3)节水型单位
2013年10月,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15年,50%以上的省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并逐步将各类公共机构纳入节水型单位建设范围。到2020年,全部省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有条件的市县级公共机构创建节水型单位。
(4)节水型居民小区
为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形成“珍惜水、爱护水、保护水”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017年,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印发了《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以居民小区为载体,以增强居民节水意识、倡导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文明生活为核心,通过健全标准,对标达标,加大宣传,发挥居民委员会、物业公司的引导作用,调动居民家庭节水积极性,营造全民节水的良好氛围,使节约用水成为小区居民的自觉行动[1]

节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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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

为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引领公民践行节约用水责任,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国家水安全,2021年,水利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10部门联合发布《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该规范从“了解水情状况,树立节水观念”“掌握节水方法,养成节水习惯”“弘扬节水美德,参与节水实践”3个方面对公众的节水意识、用水行为、节水义务提出了朴素具体的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了解水情状况,树立节水观念。懂得水是万物之母、生命之源,知道水是战略性经济资源、控制性生态要素,明白节水即开源增效、节水即减排降损;了解当地水情水价,关注家庭用水节水。提升节水文明素养,履行节水责任义务;强化节水观念意识,争当节水模范表率;以节约用水为荣,以浪费用水为耻。
第二条掌握节水方法,养成节水习惯。按需取用饮用水,带走未尽瓶装水;洗漱间隙关闭水龙头,合理控制水量和时间;洗衣机清洗衣物宜集中,小件少量物品宜用手洗;清洗餐具前擦去油污,不用长流水解冻食材;正确使用大小水按钮,不把垃圾扔进坐便器;洗车宜用回收水,控制水量和频次;浇灌绿植要适量,多用喷灌和滴灌。适量使用洗涤用品,减少冲淋清洗水量;家中常备盛水桶,浴前冷水要收集;暖瓶剩水不放弃,其他剩水再利用;优先选用节水型产品,关注水效标识与等级;检查家庭供用水设施,更换已淘汰用水器具。
第三条弘扬节水美德,参与节水实践。宣传节水洁水理念,传播节水经验知识;倡导节水惜水行为,营造节水护水风尚。志愿参与节水活动,制止用水不良现象;发现水管漏水,及时报修;发现水表损坏,及时报告;发现水龙头未关紧,及时关闭;发现浪费水行为,及时劝阻[6]

世界水日

为了唤起公众的水意识,建立一套更为全面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和相应的运行机制,1993年1月,第47届联合国大会根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定的《21世纪行动议程》中提出的建议,通过了第193号决议,确定自1993年起,将每年的3月22日定为“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后,水利部即确定每年的7月1日至7日为“中国水周”,考虑到世界水日与中国水周的主旨和内容基本相同,因此从1994年开始,把“中国水周”的时间改为每年的3月22日至28日,时间的重合,使宣传活动更加突出“世界水日”的主题。2023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

城市节水宣传周

为了增强城市居民节水意识,从1992年开始,每年5月15日所在周为“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宣传周旨在动员广大市民共同关注水资源,营造全社会的节水氛围,树立绿色文明意识、生态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使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人与水和谐发展,共同建设碧水家园。2023年5月14日至20日是第32届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5]

节水吉祥物

2021年3月22日,在水利部开展“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主题宣传联合行动暨“节水中国”网站上线启动仪式上,全国节约用水吉祥物“霖霖”面向社会正式发布。
“霖霖”由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推出,中国水利报社创作。吉祥物“霖霖”,以蓝色星球“地球”为主体造型,寓意“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霖霖”头顶的钥匙设计,倡导公众要从观念、意识和行为上时刻“拧紧”水龙头,节约保护每一滴水。“霖霖”的名字意为“雨水充足”,一双大眼睛闪烁着水滴形的泪珠,饱含着对水的深情与渴盼。“霖霖”还戴着节水标志的袖标,号召人人争当节水志愿者。一双水纹元素的鞋子设计成橙黄色,格外醒目,寓意节水是一件充满希望和收获的事业[4]

《节水中国》歌曲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大力开展节水宣传工作,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2020年3月,由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指导,中国水利报社、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中国青年报社主办的“节水中国”主题歌曲征集活动正式启动,旨在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其中,更广泛、更深入地用歌声讲述节水故事、弘扬节水文化、传播节水理念,形成良好节水风尚。
历时一年,歌曲《节水中国》经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从260件作品中脱颖而出。2021年3月22日,《节水中国》MV在“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主题宣传联合行动启动仪式上正式发布。这是全国节水办在2021年水日水周期间奉献给社会公众的倾心力作,希望歌曲深入人心、广为传唱[3]

生活节水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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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

按需取水,不可多取浪费;外出自带水杯,少用公共水杯,减少清洗用水;收集利用暖瓶剩水和净水机尾水。不丢弃没喝完的瓶装水。

餐厨用水

注重清洗次序,清洗餐具前先擦去油污,少占用餐具,减少洗涤用水;收集利用洗菜水和淘米水;适量使用洗涤剂,减少清洗水量。不用长流水解冻食材;用容器盛水清洗食材餐具,不用长流水冲洗。

洗漱用水

洗漱间隙随手关闭水龙头;适量使用洗手液,减少冲洗水量。

洗浴用水

洗浴间隙关闭水龙头,控制洗浴水量和时间;洗澡宜用淋浴,收集利用浴前冷水;适量使用沐浴液,减少冲淋水量。

冲厕用水

正确使用便器大小水按钮,冲厕优先使用回收水或中水。不将垃圾倒入便器后冲走。

洗衣用水

洗衣机清洗衣物宜集中;少量衣物宜用手洗;适量使用洗涤剂,减少漂洗水量;收集利用洗衣水。不用长流水冲洗衣物。

保洁用水

用容器盛水清洗抹布拖把,不用长流水冲洗拖把;适量使用洗涤剂,减少清洗水量;保洁优先使用回收水。合理安排洗车次数。接水时避免水满溢出。

灌溉用水

优先使用回收水浇灌。不用漫灌方式浇灌绿地。

用水器具

知道用水器具水效等级。选购节水型用水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