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审理离婚案件的第二次上诉能否判定离婚,需视乎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然出现严峻的破裂状况。
在离婚诉讼进入二审阶段之后,若无法明确证实夫妻俩人之间的感情已彻底破裂,那么法院通常不会做出离婚判决,然而,如若能清楚地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的严重破裂,则最终离婚的判决结果往往就会下达了。
关于如何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常见的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1.存在重婚行为或与其他异性持续同居的情况;
2.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施暴、虐待甚至抛弃;
3.沉溺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次教育劝阻仍不见悔改者;
4.由于情感矛盾而长时间处于分局状态达两年乃至更久;
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夫妻感情产生破损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