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建设水平、治理水平——全国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提案建言乡村全面振兴(二)

中国政协网 2024年07月10日

      民革中央:挖掘农村能源潜力 满足振兴用能需求

      案由:农村能源是我国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乡村振兴的不断推进,我国农业生产用能和农民生活用能需求将持续扩大。解决好农村能源问题,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中国十分重要也迫在眉睫。

      我国农村能源生产资源丰富,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生物质发电、固废发电等发展潜力巨大。但当前,我国农村能源生产设备开发程度较低,能源消费清洁化不足,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建议:一是加快农村能源耗用模式转型升级。积极推广新能源农机设备使用,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粮食规模化生产、设施农业、农业工厂化,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优化电动汽车充电站布局,降低非商品能源的使用比例,推进生活电能替代和综合能源供应替代,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

      二是优化农村能源设施开发。完善农村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布局,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扩展秸秆等生物质能源、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开发半径和单机容量,探索生物质和垃圾发电碳捕集装置的推广利用。鼓励农民以集体土地、劳动力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提升农民认同度和参与度,降低农村能源开发和供应成本。

      三是完善农村能源综合运维和服务。提升风电和光伏信息采集和运行控制能力,以及出力预测精度。强化秸秆、沼气、固体废弃物等分布式能源的规模化管理,构建适应农村分布式能源、农村配电网等能源系统的调度运行体系。建立能源系统运维规范,提升能源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农村能源的有效稳定供应。同时,推动农村能源站服务数字化发展,构建结合数字化技术的能源综合运维服务模式。通过数字化技术实现农村能源站与农村分布式能源的互联互通,扩大能源站服务范围,提升能源站服务能力。

      四是提振投资农村能源发展信心。积极探索激励性的政策支持手段,通过提高经济收益激发参与者的积极性。给予企业经济激励,提升其投资发展农村能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农村能源技术、应用模式和商用方式创新和推广。加大对农村能源改革先行先试地区的宣传力度,做好农村能源经济价值研究和论证,推广可行做法,放大示范效应。

      全国政协委员王凌:小而散质效低 土地规模化经营待突破

      案由:党的二十大首次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传递出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为今后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通过基于乡村振兴的调查研究发现,在深入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瓶颈。比如,当前规模化经营仍普遍存在土地流转规模占比低、规模化经营主体小而散、规模化生产经营质效不高等现象。

      建议:一、夯实基础,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一是夯实土地基础信息。建立农村土地基础信息网络平台,重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明确土地用途,重点解决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全等问题;辅助建立动态更新系统,便于日常监督管理,时刻警惕用地红线,严格保护耕地。二是夯实涉农项目规划。项目规划秉承“大规划下嵌套小规划”的原则,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项目等涉农项目建设与规模化生产经营有机结合,对已形成规模化经营、符合条件的主体要优先安排、优先提供,放大项目效应。三是夯实要素保障投入。对于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农机具应用、先进农产品开发力度,为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科技支撑。

      二、探索创新,为土地流转提供保障服务。一是探索建立土地流转统一管理服务平台。服务平台以乡镇经管站为主体,增加“市场服务”“纠纷调解”“流转监管”“信息咨询”等职能,突出土地流转服务功能;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专业、权威出具流转评估报告,避免产生矛盾纠纷。二是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探索建立由“省、市、县(区)、镇四级政府+经营主体”共同出资的土地流转保障金制度,避免因经营主体变更土地用途导致的“非粮化”“非农化”,以及经营主体亏损、破产而出现的伤农现象。三是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经营管理方式。土地流转事关广大农户切身利益,事关规模化经营健康发展,必须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统筹考虑群众的信任度、风险的控制度和集体经济增加度,坚持就近、集约原则,严格把关选择有实力的经营主体,解决机力、人力矛盾和投入不足问题,避免出现一个主体在多地经营的现象,不利于后期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赵坤宇:加快推进数字化赋能乡村振兴

      案由: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总量不断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数字经济大发展,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机遇。“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推进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以数字化赋能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

      随着各项政策的出台和落地,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快速起步,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起步较晚,当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

      建议:一是优化顶层设计,持续提升农村数字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不高是制约当前数字乡村发展的重要因素,建议完善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宽带升级、5G基站建设等;加快构建农村地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据资源库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地区的数据获取和共享水平。

      二是进一步推进乡村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拓宽数字技术的应用场景,延伸至畜牧业、种植业、渔业、加工业等,促进农业生产和其他产品生产“降本增效”,在产业链前中后各个环节应用数字化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同时通过互联网把握市场规律,实现供需高效匹配。相关部门应着力加强乡村产业数字化机制建设,强化制度供给,进一步深化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农村市场基础性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降低数字技术应用的成本和风险。

      三是持续推动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近年来,乡村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尤其是电商平台的蓬勃发展,正在改变中国农业发展方式,改变农民生活方式,改变农村社会图景。各农村地区应结合自身地域优势,因地制宜、切实发挥农村电商的带动功能,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直播带货等形式促进农副产品上行,对高质量“三农”账号给予流量补贴激励。同时,支持电商平台企业加大对专业电商人才的孵化培养,定期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并及时进行回访,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构建电商产业带动创业就业体系,实现从“输血”向“造血”的转变。 

      全国政协委员刘涛:健全体制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下乡”

      案由: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已有部分社会资本在政府积极引导和市场利益的吸引下进入农业农村,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有部分进展,但仍存在社会资本下乡缺乏系统的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与农民利益联结方式较为松散;资源错配、技术投入不足、可资利用的企业家资源仍然相对缺乏;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建议: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细化操作方案。优化农村生产生活与生态空间布局,形成涵盖县、乡镇、行政村三级的一体化、综合性规划体系,强化对社会资本投资的引导,合理布局社会资本投资领域和密度,防止恶性竞争。

      二是加快健全社会资本下乡的用地、人才和融资保障机制。逐步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探索有效利用农村资产资源的具体途径,落实各类保障乡村产业建设用地指标政策;培养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人才、第二三产业专业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和农业农村科技人才;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高农村生活便利化水平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建立政策性金融发挥辅助性支持作用、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合理定位和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信贷、保险、担保、发展基金等多元金融工具进入农业农村领域。

      三是健全社会资本政策支持体系。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大力发展农业保险,进一步完善农业担保、再担保、风险补偿金机制等,强化融资增信;完善用水用电政策,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加强农村交通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设施以及冷链物流等建设,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改造、电子结算和电子交易平台建设。

      四是完善政策管理体制,优化社会资本参与政策环境,健全利益联结风险防范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具体的政策操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路径和实施细则,并将其与负面清单相挂钩,明确监督惩罚机制;完善农业类PPP项目等融资方式机制设计和政策环境,对社会资本进入PPP项目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补贴、担保等。

      五是构建和完善农村产权市场,增强投资吸引力。积极推动农村产权的权证化和资产化,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完善农业农村不动产评估、抵押登记和流转机制;完善农业农村产业领域的担保、保险、租赁、保理、信息化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等相关服务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王素君:起步晚水平低 智慧农业发展还需“加把力”

      案由: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设施农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智慧农业是我国进入新时代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对于发展现代农业、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助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同时应该看到,由于智慧农业发展起步较晚、水平较低,目前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建议:一是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高农民现代化意识。智慧农业的发展需要懂农业和现代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建议在农业类高校和职业院校设立智慧农业相关专业,培养复合型人才,并采取学用相结合的方式,在学校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到农村地区进行实践锻炼,提高实际应用能力。对优秀智慧农业专业毕业生,政府要给予补贴或减免个人所得税、绿色通道评聘职称等优惠政策,引导其到基层去,服务农村,为智慧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同时,应加强对农民的相关技能培训,增强农民素质和农业现代化意识,以适应农业的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二是完善农业科研体系建设。促进成果转化和推广,指导农业科研单位设立智慧农业研究课题组,加大资金投入,设立科研计划项目,建立重点实验室,多部门合力攻关智慧农业“卡脖子”技术。完善规范科研研发体系建设,集合多专业分工合作,让基层单位参与进来,提出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将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推动智慧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注重把科研成果应用到实际的生产中,建立以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农业新型实体、农户为单元的现代农业科研体系,推进“产学研”的有效结合,建立以农业产业园区为示范主体、种养大户补充跟进的智慧农业示范区,推动科研成果的推广。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化机械使用率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土地流转,把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土地模式解脱出来,整合土地资源,规模化种植;同时,加强农村地区信息网络建设,提高5G基站覆盖率;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现节水灌溉、信息化灌溉、绿色灌溉。政府部门应加大财政补贴,鼓励新型农业主体使用现代化农机设备,同时科研机构也要加大研发力度,生产出成本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化农业机械。 

      全国政协委员梁丽萍:充分发挥乡村文化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治理价值

      案由:乡村文化对于提升村民素养、丰富村民生活、传承乡村记忆、繁荣乡村经济、塑造乡村风貌,具有积极而独特的作用。现阶段,我国乡村文化建设虽然取得很大成就,但乡村文化对乡村振兴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尚未充分彰显。

      建议:一、发挥乡村文化的经济价值,赋能乡村经济发展,建设“宜业”乡村。以乡村文化繁荣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根本在于充分认识和挖掘乡村文化的经济价值,围绕乡村文化原生“底色”、厚重“基色”和时代“特色”,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产业,一是要充分挖掘乡村文化特色,持续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要记住“乡愁”,留住人才,用好村民。要唤醒乡村记忆,重塑“精神故乡”,给予乡村居民及离乡游子强烈的归属感和自豪感;同时,吸引更多出身于乡村、成长于乡土、学成归来的专业人才留在故乡、发展故乡,为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奠定本土人才之基。

      二、发挥乡村文化的生态价值,赋能乡村可持续发展,建设“宜居”乡村。以乡村文化引导乡村生态建设,根本在于深刻理解和广泛利用乡村文化的生态价值,围绕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理念,保护乡村本色和传统文化,建设宜人宜居的特色乡村。一是要处理好乡村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引导传统村落着眼长远,统筹好乡村振兴与传统风貌、文化特质、自然生态保护,尤其是要有效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加强乡村建设中对于历史文化的传承,确保乡村文化始终是塑造人文精神、传承文化记忆、勾勒乡村风貌的重要载体。二是要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在村庄规划、传统村落保护、人居环境整治中,在景观设计风格、建筑空间布局上,用好乡村传统文化遗产,形成民居、道路、农田、山林、水系的和谐共生格局,形成生态宜居、天人合一的理想状态。

      三、发挥乡村文化的治理价值,赋能乡村“善治”体系,建设“和美”乡村。以乡村文化推动乡村治理能力提升,根本在于开发利用乡村文化的治理价值,培育乡村文化治理能力,构建和谐乡村发展秩序。一是要强化乡村群众主体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挥乡村文化的融合教化作用,激发农民主体意识和自主力量,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监督,推动乡村有效自治。二是要树立社区共同体意识。将整个乡村社区看作是成员生活和发展的共同体,通过多样化的文化项目和活动安排,增进村民之间的日常联系与社会整合,建立起村民对于乡村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促进更广泛的社区参与,形成守望互助的邻里社会关系,提升乡村治理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