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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受

清乾隆朝军机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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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受(1702年-1751年),字占咸,号可斋,湖南祁阳(今属永州)人。中国清代散文家、大臣。[2]
陈大受6岁始就私塾,从邑廪生蒋一荐之门。21岁,补邑庠生,受知于督学黎致远。雍正七年(1729年),中举人。雍正十一年(1733年),成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乾隆元年(1736年),散馆,授编修,充一统志馆纂修。次年,擢为侍读,充日讲起居注官。累迁左庶子、侍读学士、少詹事。乾隆三年(1738年),陈大受再迁詹事、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主浙江乡试。乾隆四年(1739年),迁吏部右侍郎,充经筵讲官,授安徽巡抚,后调江苏巡抚。乾隆十一年(1746年),调福建巡抚,治理台湾,旋召授兵部尚书。乾隆十三年(1748年),调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军机处行走。次年署直隶总督。乾隆十五年(1750年),出授两广总督。寻命协理粤海关。乾隆十六年(1751年),以病乞解任。未几,卒。[2]
陈大受师事方苞,受古文法,曾撰写《桐城方氏创建教忠祠碑记》。遗作有奏疏、传序、碑记、墓铭、诗赋、制艺等,如《请行版图顺庄法疏》《备陈太湖情形疏》《刘传松传》《苏州育婴堂遗爱碑记》《旅夜闻雁》《藏珠于渊赋》《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等,“其为文不务声华,原本性情,义正词醇,恪守方苞轨范”。著作还有《陈文肃公遗集》《清芬录》等。[2]
占咸
可斋
所处时代
清朝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湖南省衡永郴桂道祁阳县
出生日期
1702年
逝世日期
1751年
主要作品
《陈文肃奏议》
本    名
陈大受
官    职
军机大臣、两广总督
谥    号
文肃

人物生平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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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受幼时沉敏。既长,读书不辍。雍正十一年(1733年)进士,选庶吉士。乾隆元年(1736年)授编修,御试第一,擢侍读,充当日讲起居注官,成为乾隆近臣。后任内阁学士、吏部右侍郎、兵部右侍郎、太子少保、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乾隆十三年(1748年)升任协办大学士(权力大致相当于宰相)、军机大臣(权力大致于相当于宰相)、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历任安徽、江苏、福建巡抚,直隶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首,总管直隶、河南和山东的军民政务)、两广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广东、广西、海南三省的军民政务)。
其父以租佃别人的田耕种为生,家里非常贫穷。同族亲戚家有许多藏书,因经常外出,陈大受常为之看家,借此读书,熟读了所有经籍。清雍正十一年(1733)中进士,乾隆元年(1736)御试名列第一,授翰林院编修,并充当日讲起居注官,后相继任礼部、吏部侍郎,并任经筵讲官,作了皇帝的老师。后来,擢升兵部、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直军机处,成了决策大臣。他还历任安徽、江苏、福建巡抚、直隶总督、两广总督,成为封疆大吏。
陈大受出身农家,深知民间疾苦。在安徽、江苏巡抚任上,正碰上荒年,他劳心焦思,开官仓,贷社谷,向外省购粮,阻截上缴漕米,筹谷赈济灾民。在安徽时,因连年饥荒,盗贼蜂起,逮捕60多人,经审讯,知道都只是一些饥民盗禾麦的,他深表同情,不予追究。
陈大受做事则异寻常。遇荒年,官府都要禁商贾,不准囤积,他却反其道而行之。有人责难他,他说:“商人贮米,得少利则散,民赖以济。”同时,在灾荒年中他主张“以工代赈”,由朝廷出资,招揽老百姓修筑城池,建造庐舍,疏通沟渠,加固堤岸,既能帮助老百姓度荒,又有利于公益事业。对工程建设,别人都想方设法节省,他却重质量,不随便省费,说:“用省工恶,他日修更倍之,作百年之计,不宜节于目前。”
由于他的悉心治理,在荒年中,江淮数百万农户,饥饿者得以饱食,死亡者得以掩埋。这在当时封疆大吏中是少见的。他非常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在安徽任上,推广一种耐旱增产的水稻种。
陈大受重视台湾作为国家门户的作用。以往,台湾每年都有征粮任务,要将粮谷运往大陆,由于台湾比较贫穷,时常拖欠,后来发展到长期而且大量的拖欠。他任福建巡抚时,深谋远虑,认为台湾是福建的潘屏,一旦用兵,粮草运输必然艰难,为了国家安全,他上奏朝廷,不但免除台湾历年积欠,还千方百计增贮积谷40余万石。
陈大受为人处事敢于坚持原则,敢做敢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曾说:“历事多而利害明,受害即在此。”清代文学家方苞认为这是名言:“可为庸庸者之药石”。

大事年表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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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举人 雍正7年
进士及第 雍正11年
庶吉士雍正11年-乾隆1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御试第一 乾隆1年
翰林院编修 乾隆1年-乾隆2年 清史馆传稿,7211号
顺天乡试同考官 乾隆1年 清秘述闻三种,册上,450
会试试同考官 乾隆2年 清秘述闻三种,册上,451
侍读 乾隆2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日讲起居注官乾隆2年-乾隆?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19624号
左庶子 乾隆2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侍读学士乾隆2年-乾隆3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19624号
少詹事乾隆2年-乾隆3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詹事 乾隆3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19624号
内阁学士乾隆3年-乾隆4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浙江乡试正考官 乾隆3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吏部右侍郎 乾隆4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经筵讲官乾隆4年;乾隆13年-14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33265号
三礼馆副总裁 乾隆4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安徽巡抚 乾隆4年-乾隆6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殿试读卷官 乾隆4年;乾隆13年 清代职官年表,册4,2808
兵部右侍郎(坐衔)乾隆4年-乾隆12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24142号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坐衔)乾隆4年-乾隆12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24142号
江苏巡抚(署) 乾隆6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江苏巡抚 乾隆6年-乾隆11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太子少保乾隆11年-乾隆14年 清史馆传稿,6743号
福建巡抚乾隆11年-乾隆12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闽海关印务(福建巡抚署理) 乾隆11年-乾隆12年 军机处档折件,000523号
闽浙总督印务(福建巡抚署理) 乾隆12年 军机处档折件,000125号
兵部尚书 乾隆12年-乾隆13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会试正考官 乾隆13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乾隆13年-乾隆15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33265号
军机处行走 乾隆13年-乾隆15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军机大臣乾隆13年-乾隆15年 清史馆传稿,6743号
教习庶吉士 乾隆13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33265号
直上谕处(吏部尚书兼) 乾隆13年-乾隆14年 清史馆传稿,6743号
[不详](兼户部尚书) 乾隆13年-乾隆?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43646号
太子太保乾隆14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52042号
太子太傅乾隆14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直隶总督(署) 乾隆14年-乾隆15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52042号
[不详](兼管河道事务) 乾隆14年-乾隆?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043646号
两广总督 乾隆15年-乾隆16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不详](协理粤海关税务) 乾隆15年-乾隆16年 清国史馆传稿,5834号

人际关系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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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辈

陈大受亲:陈彩

子女

辉祖(1732年-1783年)。曾兼署湖广总督、暂署两江总督,乾隆四十六年正式出任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二月,因牟利营私被乾隆帝赐自尽,发配其儿子去伊犁。著有《陈辉祖奏稿》。
绳祖。
四子:严祖(1743年-1782年)。甘肃环县署理知县,因涉1781年“甘肃捐监冒赈案”而下狱。后被赐死。
及祖。

儿子

陈大受有四:陈辉祖、陈绳祖、陈严祖、陈及祖
长子陈辉祖荫生户部员外郎、迁郎中、军机处行走,历任陈州知府、安徽布政使、广西巡抚、湖北巡抚兼署湖广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湖北和湖南两省军民政务)、河南巡抚、河东河道总督、江南河道总督、闽浙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统管福建、浙江、台湾三省军民政务)兼浙江巡抚等要职。
次子陈绳祖,官至广东督粮道兼辖广州府,有《縆桥遗稿》。
三子陈严祖,曾任甘肃理环县知县。
四子陈及祖,历任南宫县知县、直隶昌平知州。有《二萧吟稿》。

孙辈

陈大受子:陈山昆( 陈崐)

曾孙

陈大受曾孙陈文騄(1840年~1904年),字仲英,号寿民,又号南孙。同治九年(1870)举于乡,十三年(1874)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光绪十年(1884)任金华知府,十四年(1888)调杭州知府,丁母忧,服阙。十八年(1892)任台北知府。十九年(1893)任台湾兵备道兼提督学政。二十一年(1895)割台内渡,后任安徽太平知府。二十八年(1902)督办皖北牙厘总局。三十年(1904)卒,年六十五。能诗,着有《养福斋集》。编有《陈氏清劳录》,内有〈陈文肃公年谱〉。

历史评价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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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受出将入相,体恤民情,深受乾隆赞许。任内勤政爱民,所到之处,兴修水利,赈济灾民,民受其惠,无私清廉,誉为“惜民”(任宰相时曾为百姓疾苦而哭泣)与“清节”宰相,朝之重臣,一代名相。令世人景仰。清廷嘉其政绩,于乾隆十二年冬升陈大受为兵部尚书。十三年,主会试,转吏部尚书,夏,任军机处协办大学士,教习庶吉士,侍讲经筵,当了皇帝的先生。秋,摄户部尚书。这时正对金川用兵,军事如织,陈大受日夜被召见,参与讨论国家大事。平金川后,出任两广总督。乾隆十六年(1751年)积劳成疾,卒于两广总督任所。军功加三级,死后谥文肃。

主要作品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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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肃奏议》

轶事典故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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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大受少时家贫,其父为人佃耕。同族有商人经常外出贩鱼,家有很多藏书,陈大受为其看家,并借此读书。
● 陈大受出身贫寒,因此深知百姓疾苦,任安徽、江苏巡抚时,正值荒年,粮食颗粒无收,百姓以槐树叶、观音土为食。他劳心积虑,采取开官仓、贷社谷、向外省购粮、阻截漕米等帮助百姓度过灾荒。在任安徽巡按时,因饥荒盗贼蜂起,逮捕60多人,经审讯均为一些饥民,他深表同情,将他们全部予以释放。他重视农业生产,在安徽推广一种耐旱的水稻。
●陈大受办事富有远见卓识,不落俗套。遇荒年不禁商贾,不禁囤积,有人对此予以责难,他说:“商人贮米,得少利则散,民赖以济”。他还主张“以工代赈”,由朝廷出资,招揽百姓修筑城池,建造庐舍,疏通沟渠,加固堤岸,既能帮助百姓度荒,又有利于公益事业。对工程建设他注重质量,不随便省费,常说:“用省工恶,他日修更倍之,作百年之计,不宜节于目前”。他悉心治理,政绩卓著,使江淮数百万农户,在荒年中饥饿者得以饱食,死亡者得以掩埋,为当时封疆大臣中所罕见。
● 乾隆十年(1745),江苏巡抚陈大受以元和县学训导吴中衡,重修紫阳书院,“请岁于田租内拨银八两,供书院中朱子祀事,祔以张清恪公伯行及高文良公其倬”。
●陈大受任福建巡抚时,台湾按惯例每年将粮谷运往大陆,后来积欠越来越多。为了国家的安全,他上奏朝廷,免除历年的积欠。他认为台湾是福建的藩屏,一旦用兵,粮草运输必然艰难,于是千方百计增贮积谷40万石。[1]
● 陈大受处事不顾自身的利害得失,曾说:“历事多而利害明,受害即在此。”清代文学家方苞认为这是名言,“可为庸庸者之药石”。陈大受(1702—1751)字占咸,号可斋,湖南祁阳人,清朝大臣。幼沉敏,初授内则,即退习其仪。既长,家贫,躬耕山麓。同舍渔者夜出捕鱼,为候门,读书不辍。雍正十一年,中进士,选庶吉士

史籍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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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
陈大受,字占咸,祁阳县金兰桥咸菜塘。幼沉敏,初授内则,即退习其仪。既长,家贫,躬耕山麓。同舍渔者夜出捕鱼,为候门,读书不辍。雍正十一年,成进士,
庶吉士。乾隆元年,授编修。二年,大考翰詹诸臣,日午,上御座以待。大受卷先奏,列御试第一,超擢侍读。五迁吏部侍郎。四年,授安徽巡抚。初视事,决疑狱,老吏骇其精敏。庐、凤、颍诸府时多盗,有司多讳匿,大受定限严缉,月获盗五十辈,得旨褒美。淮南、北洊饥,发仓谷赈之。谷且尽,继以麦。又告粜江南、广东,且发且储。时频岁饥民掠米麦以食,有司以盗论。哀其情,奏原六十馀人。麦熟,禁鵕麹造酒及大商囤积。又以高阜斜陂不宜稻麦。福建安溪有旱稻名畲粟,不须溉灌,前总督郝玉麟得其种,教民试艺有获。因令有司多购,分给各州县,俾民因地种植。事闻,上谕曰:“诸凡如此留心,甚慰朕怀。”
是年,调江苏,疏请饬粮道较定各州县漕斛,及先冬令民搜蝻子。屡谕嘉奖,并以搜蝻子法令直隶总督高斌仿行。常州、镇江、太仓三府州被水灾,发仓治赈。江南旧多借堰圩塘,或有久废者,被水后尤多溃败,工钜费重,民力不能胜。大受出官粟借之,召民兴筑,计时而成。於江浦缮三合、永丰、北城诸圩,於句容复郭西塘黄堰,苏州、太仓疏刘家河,灌溉潴泄,诸工毕举。七年秋,黄河决古沟、石林,高、宝、兴、泰、徐诸州县罹其患,大受驰视以闻。上命截漕米协济,大受乃命多具舟,候水至分载四出,舳舻数百里,一日而遍。丹阳运河口藉湖水灌输,淤沙需疏濬,大受奏定六年大修,每年小修。后高宗南巡,御制反李白丁都护歌曰:“岂无疏濬方,天工在人补。轮年大小修,往来通商贾。”盖嘉其奏定岁修法利於漕运也。
十年,有旨蠲明-年天下钱粮,大受疏请核准漕项科则,晓谕周知;汇覈地丁耗羡,同漕项并完;酌定业户减租分数,通饬遵行。得旨嘉奖。户部议禁商人贮米,大受谓:“商人贮米,得少利即散,贮不过一岁,民且利焉。请弛禁便。”又言:“城工核减,意在节用。用省而工恶,再修且倍之。”上皆韪其言。常州俗好佛,家设静堂,自立名教。江宁、松江、太仓渐染其习。大受疏请饬有司防禁,移佛入庙;堂内人田屋产,量为处置。上谕曰:“此等事须实力,不可欲速。不然,则所谓好事不如无也。”
十一年,加太子少保,调福建。十二年,疏言:“近海商民,例许往暹罗造船贩米。内渡时若有船无米,应倍税示罚。”部议从之。疏言:“巡台御史巡南北二路,台湾、凤山、诸罗、彰化四县具厨传犒赏,往往滥准词讼。又於额设胥役外,俾奸民注籍,恃符生事。”上命自乾隆五年起,巡台御史均下部严议。又疏言:“台湾番民生业艰难,向汉民重息称贷。子女田产,每被盘折。请拨台谷二万石分贮诸罗、彰化、淡水诸县,视凤山例接济。其不原借者听。”报可。台湾民、番杂处,土音非译不通。有奸民杀人贿通事,移坐番罪,疑之,再鞫,竟得白。或言海上有岛十四,为田万馀亩,可开垦,前政以入告。大受以岛地久在禁令,一旦开禁,聚人既多,生奸尤易。设兵弹压,为费弥甚,利不敌害,辄奏罢之。召授兵部尚书。
十三年,调吏部,协办大学士、军机处行走。十四年,金川平,晋太子太傅。秋,署直隶总督。十五年,授两广总督。陛辞请训,上曰:“汝直军机处两年,万几之事,皆所目击,即朕训也。何赘辞?惟中外一心足矣。”寻命协理粤海关。两粤去京师远,吏媮民哤,大受以猛治之,举劾不法吏,政令大行。十六年,以病乞解任,温诏慰留。未几,卒,赐祭葬,谥文肃,祀贤良祠。
大受眉目皆上起,丰髯有威。清节推海内。以微时极贫,禄不逮亲养,自奉如布衣时。子陈辉祖,自有传。
白话文
陈大受,字占咸,湖南祁阳金兰桥咸菜塘。年幼时沉着机敏,刚开始学习《礼记·内则》,回家后就反复练习它里面的礼仪。长大以后,家境贫寒,亲自在山脚下耕作。同住的打渔人夜间出去捕鱼,陈大受便给他看家,读书不停。乾隆元年,陈大受被授编修一职。二年,大考翰林中各位大臣,日午时分,皇上御座等候。陈大受的答卷首先呈上,皇上列他为第一,破格提拔为侍读。四年,陈大受被授予安徽巡抚一职。刚到任,判决疑案,老官吏都惊讶他的精明敏锐。庐、凤、颍各地当时多盗贼,有关官吏大都避讳藏匿,陈大受限定期限严加缉拿,当月捕获盗贼五十人,得到皇上的褒奖赞美。淮南、淮北发饥荒,陈大受打开官仓赈济百姓。稻谷将尽,接着用小麦赈济。又请求江南、广东卖粮,一边调发一边储备。当时接连几年饥荒,饥民抢夺米麦来充饥,有关官吏以盗贼来判处他们。陈大受同情他们的处境,上奏宽恕了六十多人。等稻麦熟后,禁止用粮食造酒以及大商户囤积粮食。又因高地斜坡处不适宜种植稻麦,福建安溪有一种叫畲粟的旱稻,不需灌溉,前总督郝玉麟得到那种旱稻种子,指教百姓试验种植有所收获。陈大受于是让有关官员大量购买,分发给各州县,让百姓根据地形种植。此事皇上听说后下旨说:“各种事情都像这样留心,让我非常心安。”
这一年,常州、镇江、太仓三府州遭受水灾,陈大受打开官仓赈济百姓。江南过去习惯借助拦河挖建池塘,有的已经年久失修,遭遇水灾后大部分被冲毁,重修工程费用巨大,百姓无法承受。陈大受便拿出官粮借给百姓,号召百姓修建堤防,按时完工。在长江边修缮好三合、永丰、北城各处堤坝,在句容修复郭西塘黄堰,在苏州、太仓疏通了刘家河,灌溉蓄水泄洪,各种工程一概完成。七年秋,黄河在古沟、石林处决堤,高、宝、兴、泰、徐各州县遭受水患,陈大受快速巡视并上报皇上。陈大受于是命令多准备舟船,等水到时分别载上百姓各处逃生,首尾相接的船只绵延几百里。
十年,皇上下旨免除第二年的钱粮,陈大受上疏请求核准各项水运赋税规则,通告天下让人都知道;陈大受又汇集核实土地人口的消耗和剩余,与水运各项一并整理完整;斟酌核定业户减租的标准,告令天下一起遵照执行。陈大受得到了皇上的嘉奖。常州有喜好佛祖的风俗,家家准备干净的厅堂。江宁、松江、太仓等地逐渐沾染上这种风气。陈大受上疏请求命令有关官员设防禁止,把佛祖转入庙中;各家厅堂内人员田地屋产,按各自的用处处置。皇上下诏说:“这些事情要量力而行,不能心急。不然,就好象想做好事反而因做不好而不如不做。”
陈大受清廉有节操,天下推崇。因官职低微时极度贫穷,俸禄不够奉养父母,自己生活的就像百姓时一样。十六年,去世,谥号文肃。
(《清史稿》卷三百七·列传九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