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已签订,肇事方已打欠条但不履行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已...

      好评回答

  •       甲方(肇事方):身份信息
          乙方(受害方):身份信息
          因甲方与乙方发生交通事故,现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发生事故后,甲方已支付乙方元,乙方皆已收悉,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2、经协商,现甲方再一次性支付乙方元赔偿费,乙方自愿放弃包括通过诉讼的方式获得的其他一切赔偿款项。
          3、甲方支付上述款项乙方应出具收据。
          4、乙方到场签字家属保证有全权代理权。
          5、乙方应自签订本和解协议的同时向甲方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谅解书》。同时,乙方保证此谅解书为唯一的谅解书并不再出具与此谅解书内容相违背的其他书面的材料或是言辞。
          6、甲方支付上述赔偿费后,甲方车辆所投保的保险由保险公司应赔偿的数额,由双方一起追讨。
          7、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上述赔偿费的两倍。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9、如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通过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按手印
          乙方:签名按手印协议签订地:
          年月日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