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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东将军

古代武将官职
征东将军:重号将军四征将军之一。资深者,加为“征东大将军”。
曹魏时,官位低于三公,统领青、兖、徐、扬四州,屯驻扬州
中文名
征东将军
历任征东将军
东汉胡才
汉代官制
汉代是三公并列
南朝梁
王僧辩

历任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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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征东将军:

四征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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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百官舟拔察志上》:“四征,魏武帝置,秩二千石。黄初中,位次三公。汉旧诸征与偏裨杂号同。”
“汉旧诸征”,在曹操掌权之前,皆为杂号将军。例如:东汉名将耿秉司马钧马贤等人;2世纪末阀连慨凶的皇甫嵩、胡才、李乐韩暹等人。
“四征,魏武帝置”,即曹操重置了四征,此后的四征将军不再是“汉旧诸征”。曹操在掌权后所置的四征将军皆为重号将军。例如:公元202年的马腾谜浆记润厦、韩遂“乃拜腾征南将军,遂征西将军,并开府[1];公元215年,张辽拜征东将军[2];公元215年,夏侯渊誉虹热拜征西将军[3];公元219年企旬少,曹仁拜征南将军[3]
但敌视曹操的蜀汉东吴,仍然坚持以四征为杂号将军,例如,蜀汉的黄忠屑肯整、申耽赵云陈到姜维东吴朱然马茂陆抗留平陆凯
魏文帝时将官职制定九品,地位次于三公南北朝时亦为次于大将军的高级叠拳将军。

汉代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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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是三公并列,太尉专管军事不问政治,丞相作为皇帝的总管处理国事,御史是负责监察的副丞相,而且汉代有个不成文规定,丞相必须做过御史才能升任。九卿制度因循于先秦封建时代,本是诸侯家仆,后来由家而国,成为2000石官员。
汉高祖到武帝前期这不到一百年的时间无疑是中国历史上丞相最风光鼎盛的时代。到了武帝绞尽脑汁搞出了中朝这样一套与外朝并行不悖的行政系统,丞相多少就 有点委屈了。跟着丞相一起倒霉的还有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作为实际上的副相,拥有和丞相差不多的决策权力,就是所谓“政令出于两府”(丞相府、御史大夫 府),虽然它的本职仍是负责监察、弹劾官员的贪赃不法行为。中朝政治出台以后,御史大夫作为陪绑的牺牲品,也被中朝的那批小官们夺走了实权。至于太尉一 职,在汉朝屡有废置,并不常设。武帝曾在继位的次年(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复置,以田蚡为太尉,次年又废去,以后不再设置。元狩四年(公元前119 年)汉武帝又设置“大司马”的头衔作为将军的冠号,同时授予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让他们相互制衡,这样连太尉的兵权也被大司马夺走,被赶到架子上 晾了起来.
尚书地位的冉冉升起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三公、特别是丞相地位的急剧下降。“三公”是周朝的制度,但三公究竟指的是哪三类地位最尊的职官,历来有两种不同 的意见。按照古文经学家的意见,三公指的是《周礼》中的太师太傅太保(后来又被称为“三孤”);而今文经学家则针锋相对地认为三公是《尚书大传》、 《礼记》中记载的司马司徒司空。汉初本来不设三公,汉武帝受经学的影响,将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称为三公,但并不是真正实行“三公”的制度。实际上在 外朝的官僚集团中,御史大夫、太尉的地位和丞相并不平等,而是以丞相为首,御史大夫和太尉为副的格局。到了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汉成帝采纳何武的建议,将御史大夫改称为“大司空”,又将大司马、大司空的俸禄提高到与丞相相等,汉朝的“三公制”这才 正式确立。汉成帝的做法实际上是使大司马、大司空的地位和丞相平起平坐,使他们能分庭抗礼,成三足鼎立之势,三公实际上就是三个宰辅。将丞相之职由一变 三,进一步削弱了丞相本来就已被中朝剥离得所剩无几的权力。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又将丞相改称为“大司徒”,这样汉朝的三公就连名称都和今文经学著作中描述的完全一致了。东汉初年,三公名号前不再冠以“大”字,改称司马、司徒和司空,又改司马为太尉,仍居三公之首。东汉建立以后,汉光武帝刘秀鉴于西汉后期权臣擅权的恶例,开始有意地排挤、打击三公的势力,让他们身居高位,处理政务的实际权力却逐渐下移到尚书台
按照经文学家们的说法,三公作为百官公卿之首,负有辅佐天子治理调和阴阳四时的重任,因此一旦有灾异现象出现,皇帝和三公都要引咎自责。因此东汉的皇帝每 当遇有天灾人祸的时候,常诿过于三公,将他们撤职罢官。三公因而名存实亡,仅仅聊为“备员而已”(仲长统语)。以后历朝历代,三公的名号屡有兴废,逐渐演 变成朝廷为优恤褒奖有功或德高望重的臣子而加、赠的荣誉虚衔。从隋朝开始,三公不再开府宋朝以后连名号也变成了太师、太傅和太保。三公中的大司马本来不是单独的职务,只是加官。汉武帝废黜太尉设置大司马之后,太尉的地位便不再重要,朝廷的兵权集中到大司马手里。霍光辅政时,在大将军 一职前冠以大司马之号,首开文职的宰辅重臣代替军队最高将领典掌兵权的先例。此后西汉的外戚专权,都需在将军名称前冠以大司马的称号,如宣帝时外戚许延寿受命辅政,便是在车骑将军职前冠以大司马称号,称为“大司马车骑将军”。后来王商王凤王莽也是如此。大司马一职落入权臣之手,使得它虽然位居丞相之 下,但实权却在丞相之上,成为实际上的“三公”首领。军事武帝时大司马尚是加衔(也就是后面一定要加上将军的名号);宣帝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虽然大司马后面不必再加以将军名号,但仍无属官和印绶。成 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授大司马以金印紫绶,置官属,俸禄与丞相相当。这时大司马正式成为独立的官职,地位也与丞相平级,高于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是银 印青绶,俸禄比丞相低)。此后大司马的印绶、官属在哀帝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遭到废黜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又予恢复,地位反而居于大司徒(丞相)之 上。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汉光武帝刘秀又将大司马改称“太尉”,此后就不再置大司马一职。东汉时的太尉虽然系由西汉的太尉还魂而来,但此“太尉”早非 彼“太尉”,已由掌武事的军职转变为文职的宰相,与太尉一职的本意风马牛不相及。东汉的太尉不掌武事,兵权便落入大将军之手。从和帝开始,窦宪邓骘梁 冀等外戚走马灯似地掌权执政,每个人都把大将军的职位抓在手里。大将军府的属员人数、属官秩禄都超过了太尉府。当时将大将军府和三公府并称,号为“四 府”。从外戚专权开始,大将军的权势地位一直居于三公之上,直到汉末。
汉代排除周代封建制,施行州、郡、县制,确立了皇帝独裁制和中央集权化,采用以丞相为中心的辅政和九卿分司制。丞相一职,汉惠帝吕后时曾一度设左、右相国,哀帝时改称大司徒,后汉光武帝之后改称司徒。丞相之下设太尉(有时也称大司马)、御史大夫(有时也称大司空),均为副丞相。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掌监察。中央其他事务由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九卿分司。地方机构分州、郡、县三级,分别由刺史郡守县令统管。郡守一职,景帝时也称太守。另,万户以上的县、道、邑称县令;万户以下的称县长;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称道,公主的封地称邑。
参考资料:1.班固汉书》;2.司马彪后汉书》;3.陈寿三国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