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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

湖北省荆州市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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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隶属湖北省荆州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西部,长江荆江河段北岸,位于荆州城区东南郊,东与监利市、潜江市接壤,西隔长江与公安县相望,南接石首市,北邻荆州市沙市区。介于东经112°12′52″—112°44′22″,北纬29°54′36″—30°16′45″之间,东西距53.5千米,南北距36.2千米,总面积1048.74平方千米[1]。截至2022年末,江陵县常住人口(含滩桥)29.99万人。[23]
江陵历史悠久,自周庄王八年(前689年),楚文王即位,将国都自丹阳徙郢(今荆州城北五千米外纪南城),至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前278年),白起拔郢,楚国连续二十代王在此建都400余年,其宫殿台榭遍布江陵全境及潜江、监利一带。楚汉相争时,江陵曾为临江国国都。以后晋安帝、齐和帝、梁元帝、后梁萧铣均在此建都。唐肃宗上元元年(760年),升荆州为江陵府,置为南都。五代十国时,江陵为荆南国国都。另外,自西汉至明,江陵均为王、公藩封之地。其历史文化地位历来为世人所关注。1998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原江陵区在郝穴镇设立江陵县。[2]
2022年,江陵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0.5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2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7.6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60.63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2.9:33.9:43.1。[23]
中文名
江陵县
外文名
Jiangling County
行政区划代码
421024
行政区类别
所属地区
湖北省荆州市
地理位置
湖北省中南部、长江荆江段左岸
面    积
1048.74 km²
下辖地区
6个镇、2个乡,另设有1个监狱、2个管理区
政府驻地
郝穴镇江陵大道128号
电话区号
0716
邮政编码
434100
气候条件
亚热带季风气候
人口数量
29.99 万(2022年常住人口)
著名景点
镇安寺铁牛龙渊湖公园西湖公园
车牌代码
鄂D
地区生产总值
140.53 亿元(2022年)

历史沿革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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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由来

江陵,因“地临江”、“近州无高山,所有皆陵阜”而得名。[4]

建置沿革

江陵县地图
前9世纪初叶,周夷王年间,楚国君熊渠封长子熊无康为句亶王,句亶国地理位置即后洪旬店来的郢都一带。周庄王八年(前689年),楚文王即位,将国都自丹阳徙郢(今荆州城北五千米外纪南城),至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前278年)白起拔郢,楚国连续二十代王在此建都400余年。
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前278年),秦将白起拔郢,分郢置南郡、江陵县。秦末楚汉相争,项羽立其部将共敖为临江王,都于江陵。敖死,其子尉嗣。
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刘邦使将军刘贾及太尉卢绾击杀共尉,临江国除,复于江陵置南郡,分江陵县,置郢县汉景帝时,先后封其子阏及荣于江陵为临江王,阏、荣死,国除,复为南郡遥探。王莽改制时,更南郡名南顺,江陵县名江陆县,郢县为郢亭,但不久即恢复江陵本称。东汉建初三年(78年),章帝徙其弟钜鹿王恭为江陵王。元和二年(85年),江陵乃复为南郡。
三国时江陵为吴荆州治所。晋平吴坑达达,复于此置南郡、江陵县,辖属荆州刺史。东晋元帝南渡(318年),曾在江陵境内设云中、九原、定襄、宕渠、广牧、新丰6个侨县,并设新兴郡统辖。
东晋时荆州刺史治所,初犹迁徙不定,太元十四年(389年),刺史王忱治江陵,从此不复迁徙,江陵城由此又称荆州城。
南北朝时期,齐中兴元年(501年)3月,齐和帝萧宝融在江陵建都,自立为帝,史称西齐。南朝梁承圣元年(552年)11月梁元帝萧绎即帝位于江陵,南朝梁承圣三年(554年)11月西魏发兵入江陵,元帝降而被杀,梁都江陵3年而国除。后梁宣帝大定元年/西魏恭帝二年(555年)正月,在江陵称帝,改元大定,史称后梁西魏设江陵总管府监督。同年在江陵境内今白鹭湖一带置华陵县;后又在华陵县南置鄀州,同时置云泽县属之。后周时改华陵县为紫陵县。
开皇二年(582年),因与后梁联姻,罢总管府;开皇七年(587年),并后梁,又置江陵总管,废新兴郡;十一年(591年),省安兴县入广牧县。仁寿初复称安兴县。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将后梁所置鄀州及云泽县并入紫陵,又省定襄并入安兴。唐武德四年(621年),萧铣降唐。
唐、五代、宋属江陵府。唐初,废紫陵县入江陵。贞观十七年(643年),省安兴县入江陵。至此,东晋以来侨置郡县及南北朝时析江陵增置州县均归入江陵。上元元年(760年)升荆州为江陵府,建为南都。同年析江陵置长宁县。次年,省枝江并入长宁。大历六年(771年)省长宁复置枝江县。五代十国时,江陵为荆南国都(或称南平国)。
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年),析江陵白洑巡置潜江县腊煮备连。
江陵
元属中兴路。
明、清属荆州府,明朝时,江陵在龙湾市、沙头市、郝穴、虎渡口设巡检司。洪武十一年(1378年)建湘王府,建文元年(1399年)除;永乐元茅店霸年(1403年)辽王府自辽东广宁(今辽宁北镇县)迁于此,隆庆三年(1569年)除;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建惠王府,崇祯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据江陵,惠王常润出逃,王府遂废。
清朝江陵分为五汛,即捕汛(现荆州区长江以北范围)、龙汛(潜江市龙湾、徐李、张金一带)、虎汛(原江陵县仔跨胶长江以南虎渡河一带)、鹤汛(现江陵县马家寨、熊河以东的地区)、沙汛(即现沙市区及江陵县西部)。并于丫果驿设置县丞署,郝穴设主簿署,沙市、龙湾、虎渡口设巡检司。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于江院境估陵置湖北驻防将军府,是为全国十三大将军府之一。
民国元年(1912年),裁荆州府,江陵属省直辖。民国二年(1913年),湖北分道,江陵属荆宜施鹤道。民国三年(1914年),改为荆南道,江陵属之。民国四年(1915年),属荆宜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又属省辖。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省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改属省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日本侵略军曾扶持建立伪江陵县政府,驻沙市。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随日军投降而瓦解。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县内均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县、区、乡政权。当时,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江陵县政府同驻荆州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荆州地区(荆州行政专员公署)。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15日,沙市划出建市。
1953年将县属埠河区划隶新成立的荆江县酷故(1955年并入公安县)。1954年将张金、徐李两区划给潜江县。
1962年11月28日,荆州专署将沙市民主公社全部、和平公社5个大队、荆江公社1个大队和机械农场3个分场划归江陵县。
1975年01月17日,江陵县的立新、杨场两个人民公社和周黄人民公社的竺桥、宿驾两个生产队划归沙市。03月18日,江陵黄潭堤和杨二月堤一段(450米)交沙市段管理,长湖库堤雷家垱至沙桥门的东堤(1813米)、关沮口至塍子头(1550米)交沙市管理。
1985年9月10日,江陵县的1乡(锣场乡)13村(锣场乡的8个村、郢东乡的4个村和岑河乡的1个村),面积36.7平方千米,人口1.4万余划归沙市。
1994年9月29日,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江陵县,设立荆沙市(1996年12月更名为荆州市),荆沙市下辖荆州、沙市、江陵三区。原江陵县一分为三,主体部分划入荆州区,新江陵区辖原江陵县的郝穴、观音垱、岑河、资市、滩桥、熊河、白马寺、沙岗、普济9个镇和马家寨、秦市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郝穴镇。
1998年7月,江陵撤区置县,恢复县治。[2]
江陵县卫星图高清版大图

行政区划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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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沿革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江监石人民政府第七区区中队进驻郝穴,成立郝穴市政府,受沔阳地区行署领导。7月,复归江陵县人民政府领导。10月,江陵县下设9区2镇,今江陵县辖区含郝穴镇、五区(区政府驻郝穴)、九区(驻普济),其余西部、北部地区属三区(驻岑河)。
1952年,调整区乡,全县设13个区、208个乡。今江陵县辖区为一区沙岗、九区滩桥、十区郝穴(辖区范围其后改为熊河区一带)、十一区普济及郝穴镇。
1954年,江陵县行政区划合并为8区2镇,今江陵县辖区为六区滩桥、七区郝穴、八区普济及郝穴镇。
1956年,江陵县117个乡合并为49个乡,撤销区级行政机构,代之以8个指导组,城关、郝穴两镇依旧。
1957年10月,恢复8区2镇建置。
1958年9月,撤销区政府,成立人民公社,今江陵县辖区属滩桥、郝穴(不久更名为熊河)、普济人民公社及郝穴镇。
1960年6月,推行城市人民公社,郝穴镇撤镇,成立郝穴镇人民公社。
1961年,全县实行区(镇)、人民公社两级行政设置,恢复8区2镇建制。今江陵县辖区为滩桥区(下辖6个人民公社)、熊河区(下辖8个人民公社)、普济区(下辖8个人民公社及普济镇)及郝穴镇。
1960年7月,中共江陵县委组建六合垸农场;9月,中共荆州地委于境内建立三湖农场。
1975年11月,县以下设置人民公社(镇)、管理区两级行政机构,今江陵县辖区分为资市公社、滩桥公社、熊河公社、白马公社、沙岗公社、普济公社及郝穴镇。
1984年3月,撤销人民公社和管理区,设区、乡两级行政机构。当时分别为资市直属乡、滩桥区(辖4乡1镇)、熊河区(辖3乡1镇)、白马区(辖4乡1镇)、沙岗区(辖3乡1镇)、普济区(辖4乡1镇)、郝穴镇。
1987年10月,撤区建镇,今江陵县所辖置为滩桥镇、资市镇、熊河镇、白马寺镇、普济镇、马家寨乡、秦市乡及郝穴镇。辖区内另置有江北(监狱)、三湖、六合垸3个省管农场。
199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复,湖北省人民政府[1994]143号文件通知,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和江陵县,设立荆沙市(1996年更名荆州市)。下设荆州、沙市、江陵三个区。以原江陵县资市、滩桥、熊河、白马寺、沙岗、普济、郝穴7镇和马家寨、秦市2乡以及江北监狱、三湖农场、六合垸农场所辖国土面积为江陵区版图范围。
1998年7月,经国家民政部民行批26号文批准撤销荆州市江陵区,于原江陵区设立江陵县,仍属荆州市管辖。同年10月,江陵县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县治设在郝穴镇。
2004年8月,全省国有农场实行统一改革,三湖、六合垸两个农场划归江陵县管辖,并成立三湖管理区、六合垸管理区。
2012年,滩桥镇交荆州开发区代管。
2016年4月,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江陵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办文[2016]14号)文件要求,全县各乡镇对所属行政村区划进行调整。全县199个行政村中的182个(不含滩桥镇17个)行政村按规模大小合并成99个行政村、1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5]
江陵县电子地图高清版大图

区划现状

截至2023年,江陵县下辖郝穴、资市、熊河、白马寺、沙岗、普济6个镇,马家寨、秦市2个乡,三湖、六合垸2个管理区(农场) , 设有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5]
统计用区划代码
名称
421024100000
421024102000
421024103000
421024104000
421024105000
421024106000
421024200000
421024201000
421024450000
江北监狱
421024500000
421024501000

地理环境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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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境域

江陵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地处江汉平原腹地、荆江河段北岸。介于东经112°44—115°44,北纬29°54—30°39之间,东西距53.5千米,南北距36.2千米,总面积1048.74平方千米,全县版图呈马鞍形。[7-8]
江陵县人民政府

地形地貌

江陵位于扬子准地台江汉沉降区江汉盆地西南部的凹陷构造带。江陵地势平坦,属长江冲积平源和四湖滨湖平原并列地带。其地貌有洲滩平地、淤沙平地、中间平地、低湿平地四类。江陵县海拔高程在25.3—40米之间,相对高差14.7米。[7]

气候特征

江陵县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热量丰富,光照适宜,雨水充沛,雨热同季,无霜期长等特点。全年日照时数1827—1897小时,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103—110千卡/平方厘米。全年平均气温16—16.4℃,极端值最热39.2℃,最冷-19℃;无霜期246—262天。全年平均降雨量900—1100毫米。[7]

水系水文

江陵县河流属渠江水系。境内形成以总干渠、西干渠为主动脉的排水体系。荆江大堤在江陵境内长69.5千米,长江江陵段长61.4千米,主要河流沟渠40条,水域面积共有170960亩,其中河沟水面67417亩,池塘水面97380亩,湖泊水面6163亩,分别占总水面39.4%、57%、3.6%。[8]

自然资源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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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

(一)水温:江陵县境内各水域水温差异不大,据测定常年水温4—35℃,年平均水温17℃。
(二)地表水:境内地表水主要来源于降水。多年平均径流深为316.9毫米,年径流总量为1.32亿立方米,频率为50%的年径流深为317.5毫米,年径流总量为3.12亿立方米;频率为75%的年径流深为214毫米,年径流总量为1.31亿立方米;频率为95%的年径流深为113.5毫米,年径流总量为1.18亿立方米,年内分配不均匀,多集中在4—10月,占全年径流总量的80%以上,年际变化为2.62倍。
(三)地下水:地下水较丰富,属浅层水区,埋深约10—1000米,总容量约为3.02亿立方米,单井出水量每24小时为1000—5000立方米。远郊地下水水质较好,可为渔业和人畜饮水利用。[8]

土地资源

截至2022年末,江陵县国土版图面积1048.74平方千米,常用耕地面积101.2万亩,耕地保有量100.49万亩。

植物资源

江陵县境内林木类有:杨、柳、松、柏、杉、楮、桑、榆、榔、椿、樗、枇、杞、栎、枫、檀、槐、樟、棕,冬素、女贞、油茶、漆树、油桐、南天竹等88种。竹类地方品种和引进品种有:慈竹、眉竹、苦竹、钓竹、斑竹、紫竹、绵竹、桂竹、水竹、淡竹、笔竹、楠竹、凤尾竹等13种。
药材类有:贝母、荆半夏、独脚莲、百合、覆盆子、稀莶、大青、茺蔚(益母)、栀子、木莲、乌梅、杏叶沙参、常春藤、石龙芮、荆三棱、积雪覃(地钱草)、五加皮、天灵草、旱蓬草、何首乌、蒲公英、草决明、天冬、麦冬、金沸、苍耳、栒杞、荆芥、薄荷、紫苏、青箱、牛膝、蓖麻、王瓜、陈皮、枳实、马鞭梢、土大黄、香附子、白头翁、南星等228种。[9]

动物资源

江陵县境内野生兽类有:野羊、獾、鼬、水獭、野兔、黄鼠狼、刺猬、江豚等。
野生禽类有:雁、苍鹭、白鹭、鹰、鸩鹳鸰、仓庚、百舌、雉、鸬鹚、鹜(野鸭)、翡翠、鹪鹩、麦驫(沙鸡)、鸳(啄木鸟)、(伯劳、苦吻鸟)、杜鹃、鹗(猫头鹰)、鹗(鱼鹰)、云雀(叫天子)、燕等。
野生鱼类有:鳟(红眼老)、鲔鱼(白刁)、鱼、鳜鱼(鳔花鱼)、鲂、鲠、鲫鱼(鲋)、刁子鱼、鳢(黑鱼)、鲇鱼(鲶鱼)、鲴鱼、鲦(蜜条)、鐥鱼、鳅(泥鳅)、鳗鲡(白鳝)、黄鲴、紫鱼(刀鱼、杉木楔)、银鱼、镑鲅、鲟(俗称黄鱼)等共有94种,分属12个目。
介壳类有龟、鼋(绿团鱼)、鳖、蟹、螺蛳、蜗牛、鲜、虾。
昆虫类及其它有:蚕、蜜蜂、蛙、蟾蜍、蚯蚓、蛇、守宫(壁虎)、蜴蜥、蜈蚣、水蛭(蚂蟑)、地鳖虫、白蚁等。[9]

矿产资源

石油
江陵县境内有古新世至早始新世时期“江陵凹陷”,荆沙、金家场、花园、习家口、丫角等地勘探油气显示普遍良好,蕴藏量较大,部分油田已经开采。
江陵县境东部地下凹陷地区有盐湖,卤水蕴藏量较大,有开采价值,另在荆、沙地下窿起构造中有盐丘,但不易开采。
泥炭
江陵县三湖等地有泥炭蕴藏,曾进行过开采。增内东南地区地层下普遍有泥炭层,埋藏较深,不易开采。
膨润土
江陵县八岭山一带出产,蕴藏量较大,为濒北省已探明的第三大矿床。砂金沿长江砂洲及河滩有微量砂金。
矿棉石
江陵县八岭山一带,蕴藏较大,现已部分开采。[9]

自然灾害

江陵县曾多次发生水灾、旱灾、风灾、雹灾等各种自然灾害。其中尤以水灾频繁而严重,据有记载的资料,从西汉惠芾五年(前190年)至今的2000多年间,发生洪涝灾害177(年)次以清及民国最甚,清代平均3.8年一次,民国平均24年一次。旱灾从秦代至今发生102(年)次。新中国成立后,塘内修建了荆江分洪工程,加固堤防,开挖渠道,改造旧溯泊,水旱灾害大为减少。[9]
江陵县

人口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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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末,江陵县常住人口(含滩桥)29.9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2万人。其中常住城镇人口13.19万人,城镇化率43.98%,同比增长0.58%。截至2022年末,江陵县户籍总户数(含滩桥)11.13万户,总人口为38.03万人,城镇户籍人口14.20万人,农村户籍人口23.82万人。其中女性人口18.7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738人,死亡人口2574人,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是下降2.20‰。[23]

经济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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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22年,江陵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0.53亿元,增长6.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25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47.65亿元,增长13.5%,其中工业增加值43.89亿元,增长14.2%;第三产业增加值60.63亿元,增长2.9%,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2.9:33.9:43.1。截至2022年末,江陵县市场主体2.36万户,其中私营企业0.479万户,个体工商户1.7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0.10万户,有效注册商标总量3667个。[23]
固定资产投资
2022年,江陵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60.0%,比全市平均水平高40.4个百分点,其中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0.3%。按产业分,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6.1%;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49.2%;三产业投资同比下降7.6%。[23]
财税收支
2022年,江陵县地方财政总收入6.45亿元,同比下降12.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15亿元,上升17.8%,其中税收收入4.73亿元,同比增长13.1%。
2022年,江陵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26亿元,下降8.3%,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6.00亿元,增长5.7%;教育支出3.56亿元,下降1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亿元,上升28.9%;医疗卫生支出2.45亿元,下降31.8%。[23]
人民生活
2022年,江陵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61元,比上年增长6.8%;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09元,比上年增长7.9%。[23]
能源
2022年,江陵县用电总量121475.1万千瓦时,增长20.9%。全行业用电94749.53万千瓦时,增长20.3%;其中第一产业用电5548.67万千瓦时,增长18.4%;第二产业用电66325.84万千瓦时,增长13.2%,其中工业用电量63972.47万千瓦时,增长14.6%;第三产业用电22875.02万千瓦时,增长47.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6725.57万千瓦时,上升23.2%;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9744.64万千瓦时,上升7.6%,乡村居民生活用电16980.94万千瓦时,上升34.4%。[23]

第一产业

2022年,江陵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0.38亿元,同比增长5.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5.94亿元,同比增长5.0%。[23]
农业
2022年,江陵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76.63万亩,同比增长1.8%。粮食播种面积132.63万亩,同比增长0.06%;棉花种植面积1.44万亩,同比下降4.0%;油料种植面积31.66万亩,同比增长9.5%。蔬菜面积6.50万亩,同比增长5.1%。粮食总产量51.00万吨,同比下降0.4%。棉花总产量(皮棉)707吨,同比下降7.6%;油料总产量6.83万吨,同比增长11.6%。蔬菜总产量18.05万吨,同比增加5.2%。[23]
畜牧业
2022年,江陵县生猪出栏22.22万头,同比增加6.2%;家禽出笼529.15万只,同比下降7.51%。禽蛋产量1.82万吨,同比上升5.5%。[23]
渔业
2022年,江陵县水产品产量3.29万吨,同比增加3.6%。[23]

第二产业

工业
2022年,江陵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上涨19.9%。规上工业产值114.62亿元,同比增长20.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96%,较上年下降0.55个百分点,利润总额1.34亿元,同比336.6%。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完成41.64亿元,同比增长13.8%。全县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8.06亿元,占GDP比重的20.0%。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单位51个,其中本年新增14个;其中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单位41个,本年新增17个。[23]
建筑业
截至2022年末,江陵县资质建筑企业25家,本年新增2家,建筑业总产值7.53亿元,同比下降10.1%;本年新签合同11.16亿元,同比增长40.9%,房屋施工面积15.8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5.1%,房屋竣工面积14.9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8.8%。[23]

第三产业

国内贸易
2022年,江陵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05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限上零售额7.16亿元,同比增长18.7%。2022年,江陵县销售额按消费形态统计,批发业销售额41.74亿元,同比增长5.2%;零售业销售额36.86亿元,同比增长3.1%;住宿业销售额1.8亿元,同比增长4.1%;餐饮业销售额6.94亿元,同比增长4.8%。[23]
对外经济
2022年,江陵县外贸出口总额4586万美元。[23]
招商引资
2022年,江陵县实际利用外资2700万美元。[23]
房地产业
2022年,江陵县房地产完成投资额6.6亿元,同比上升11.3%,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0.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2%。2022年,江陵县商品房销售面积1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商品房销售额5.7亿元,同比增长6.4%。[23]
邮电通信
2022年,江陵县邮政业务总量0.62亿元,邮政业务营业收入0.70亿元,同比增长12.6%。[23]
旅游业
2022年,江陵县接待国内游客85.7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5.21亿元。[23]
金融业
截至2022年末,江陵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15.52亿元,比年初增加32.41亿元。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58.78亿元,比年初增加28.21亿元。[23]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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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江陵基础设施完备,水陆交通便捷,两条省道和长江黄金水道穿境而过,距沙市机场、荆州铁路货运站、二广高速、汉宜高速仅30分钟车程,由水路从郝穴镇出发,可直达重庆、上海。
截至2022年末,江陵县境内公路里程2080.237千米。[23]

运输

2022年,江陵县旅客运输量335.89万人,增长6.3%;全年旅客周转量5778.29万人次,同比增长7.7%。全年货物周转量101.13亿吨,增长240.4%。[23]
长江公铁大桥

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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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事业

2022年,江陵县专利授权数累计452项,比上年增5.36%,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0项。[23]

教育事业

截至2022年末,江陵县现有中小学校28所,其中,普通中学13所,职业高中1所,小学15所。在校学生总数28248人,其中普通中学10449人,中等职业学校3958人,小学13841人。现有幼儿园38所,在园儿童数6469人。专任教师1882人,其中普通中学1187人,中等职业学校146人,小学559人。[23]

文化事业

2022年,江陵县广播及电视覆盖率100%,公共图书馆机构12个,藏书7.30万册。[23]

卫生事业

截至2022年末,江陵县共有卫生机构144个,其中医院4所,卫生院10所。共有床位1802张,其中医院床位1034张,卫生院床位625张。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67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13人,注册护士777人。[23]

社会保障

2022年,江陵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5.05万人,同比下降0.32%;社会保险参保率99%。
2022年,江陵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3万人,同比增长9.2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76万人,同比下降2.17%。
截至2022年末,江陵县共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4家,共有1370张床位。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覆盖7401人,同比下降1.10%;其中城镇居民低保640人,同比下降6.43%。
2022年,江陵县离婚617对,结婚2326对。[23]

环境保护

截至2022年末,江陵县共有污水处理厂9个,生活污水处理率97.9%。城市垃圾处理站10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2022年,江陵县环境污染治理本年投资总额7500万元,同比下降90.22%。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工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8.6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率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3]
江陵县

风景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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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末,江陵县共有名胜风景和文物保护区2个。
龙渊湖公园
地处江陵大道与龙桥路之间,东接规划居住区,西临荆江大堤,占地面积34万平方米,其中水体面积21万平方米。 西临长江,与铁牛矶公园对角相望,位于江陵大道与滨江大道交界处,是自然形成的一片湿地区,共18.3公顷。主要以文化为载体,湿地保护为原则,打造宜居城市形象窗口为目标,是集文化娱乐、生态湿地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公园;龙渊湖分为生态净化展示、植物科普园、鹤寿广场、童欢野趣四个部分。[10]
西湖公园
前身为郝穴园林站,1960年创建,原由面积60亩,现有面积不足40亩。1990年由江陵县革命老前辈黄杰的革命伴侣、十大元帅之一的徐向前元帅提匾,更名为西湖公园至今。公园内建有革命烈士纪念碑、望江亭、玉带桥、春秋园、假山、大象滑梯、竹园、梅园等景点、景观。[11-12]
滨江公园
位于江陵县城南端,荆江大堤郝穴铁牛矶段,规划总占地面积约19.6万平方米,建成区面积2.83万平方米。荆江大堤铁牛矶段属重要险工险段,1998年大汛后国家投资进行了综合整治,对临江面堤坡及平台进行了硬化处理,增加了花岗岩防护栏杆,通过工程建设不仅大大提高了该堤段的防洪能力,而且使该段景观得到了美化。此地还因有清咸丰九年(1859年)铸造的镇江铁牛而久负盛名。由于该地段属于荆江大堤重要的险工险段,具有独特的自然风貌和丰富的人文景观,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亲临此地视察,各地游客也慕名前往观光游览。[13]
蓝星岛
原名南兴洲,是200多年前长江江心的一个泥沙淤积的江州,八十年代末由于防洪需要,全体移民,现正加以保护性利用。蓝星岛离荆州城区约30公里,长江流经后此处后行成了九曲十八湾的荆江段,流速变缓,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这个小岛。小岛宽约4000米,长约9000米,岛上长满了高大而茂密的芦苇,枯水的季节大片的沙滩裸露出来,平坦而整洁。岛上空气清新、安祥而静谧、风景优美,适合游泳和阳光沙滩浴、露营、摄影等。[14]

著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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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静轩(1890—1926年),白马寺人,1923年脱离军阀部队,与项英等发起组织“沪西俱乐部”。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并组织了著名的“五卅”运动,1926年11月被害。
贺彪(1909—1999年),沙岗人,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副部长、中华医学会会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兼卫生部长。
陈香波(1900-1929年),沙岗人。1924年在武昌中华大学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7月南下随贺龙部北伐,1928年2月,任江陵县委书记。1929年8月遇害。
彭之玉(1907—1932年),沙岗人。1925年在武昌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1931年彭先后任江陵县苏维埃主席、湘鄂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三军前敌委员会书记。1932年5月,被害于监利周老嘴。
胡鄂公(1884—1951年),郝穴人。1911年至1921年,先后任鄂军水陆总指挥、黄兴的副官、北方革命军总司令、第一届国会议员、总统府咨议、湖北省政务厅长。1921年,由李大钊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后,在潘汉年领导下工作,1937年,胡受聘任孔祥熙私人政治经济顾问。1943年在桂林脱党。上海解放前夕去台湾。1951年10月8日因心脏病去世。
崔国翰(1896—1959年),沙岗人,1913年考入湖北法律专科学校。1925年在武汉执律师业。192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任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副主席,1959年逝世。
钱纳水(1892—1973年),郝穴人。早年加入同盟会。“九一八”事变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冬,在南京被国民党政府逮捕,脱党。解放前夕去台湾,续任立法委员,复任《中央日报》主笔、总主笔。
张知本(1881—1976),普济张公垱人。1928年1月1日,任湖北省政府主席。1939年,张当选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1942年2月任行政法院院长。1948年任国民党中央常务监察委员。1949年1月出任司法行政部长,提出释放政治犯案。9月去台,1976年8月15日病逝台北。
谭友林(1915.2—2006.5.22),湖北江陵人,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授予一级自由独立勋章。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勋章。
黄杰(1910—2007.6.18),原名黄书莲,徐向前元帅夫人,郝穴镇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陈新桂(1913—1988.7.15),白马寺镇胡家场人。987年1月,被选为民盟中央参议委员会委员。1988年7月15日在北京逝世,享年七十五岁。
李东波(1918—1992.11),江陵县普济镇人。李东波历任宜昌地委秘书长,宜昌市副市长,湖北省交通厅副厅长,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计划处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副书记,第二汽车制造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上海交通大学第一副校长、副书记,上海市交通办副主任。[15]

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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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入选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湘鄂西片区分县名单[16]
2019年11月,被评为2019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17]
2020年1月22日,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18-19]
2020年6月,被命名为第二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20]
2021年7月15日,入选水利部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21]
2023年3月,被授予“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