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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复梦

清代陈少海创作的长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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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复梦》是清代陈少海创作的长篇小说,大约成书于清代嘉庆初期。[4]
《红楼复梦》接续程高本一百二十回后撰写,是《红楼梦》续书中篇幅最长的一部。[1][4]《红楼复梦》颠覆《红楼梦》原著情节,安排贾氏荣国府重返金陵旧宅,贾宝玉转生丹徒巨族祝家,贾、祝两府往来密切,家业重振。贾宝玉也与林黛玉等12位前红楼诸女重生聚合,结为夫妻,并考中进士,进京任职,最终成就了俗套的大团圆结局。虽事繁而杂,但作者写得针线细密,照应周到,颇具特色,对当时社会现实如边患、世情也有所反映,可惜浅尝辄止。[3][8]
作品名称
红楼复梦
作    者
陈少海
创作年代
清代
文学体裁
章回体长篇小说
字    数
850000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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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复梦民赠腊》接《宙店捆红楼梦》一百二十回续起。[1]小说以空空道人前往太虚幻境访求神瑛、绛珠等“去来之事”做引,先借警幻仙子之口,讥希纸评《后梦》写宝玉还家、黛玉还魂实为无稽“笑柄”。警堡雄幻告知神瑛姜凳去、绛珠等已另行转世,并将记载有祝梦玉为宝玉后身、松彩芝为黛玉后身等的“另生之册”出示给空空道人。
此时,宝玉已出走,贾政亡故,王夫人带着李纨、平儿、宝钗等度日。袭人寡居,又回到贾府,被王夫人认作女儿,改名珍珠。宝脚旬戏钗、珍珠重游大观园,触动往事,梦遇宝玉及已死的黛玉、晴雯、麝月、鸳鸯、金钏、紫鹃、宝琴、柳五儿、司棋、雪雁、湘云、可卿、香菱、尤三姐等人的仙身,并与贾琏等进入地府寻找凤姐。后贾琏为了替在地狱的凤姐赎罪而广做善事,且悟道出家。贾家结识了在京任尚书的祝家长房,并将宝钗和珍珠过继给他们为女,同时,尚书夫人又订下珍珠为媳。经祝尚书介绍,王夫人把荣国府邸及大观园卖掉,举家迁回金陵休整。祝尚书的多炼棕二弟与三弟居于江南镇江,二房之子祝梦玉,是祝家三房的独子,后又过继给长房和三房为后。梦玉在众亲长辈的热情操持下,几年内,就举行了五次婚礼,共娶妻妾一十二人。因他分承三房,这十二个妻妾也就分属三房,等于每房都为他娶了一妻三妾。她们出身不同,或名门巨族,或诗书之家,或官宦大户,或家生使女,皆是前书与宝玉有缘的女子,与梦玉也自有定数;只有作为贾府四姑娘的珍珠是梦玉众妻妾中唯一没有转世的。尚书夫人柏氏,曾因梦示为梦玉订下珍珠,而在王夫人举家回南的舟中,珍珠投江,在龙宫由如意匠换上处女之身,被送回岸上,为惜春寺中人所救,后嫁给梦玉。宝钗则是梦玉的至交,他们姐弟情深,最为相知。梦玉的男性朋友仍是秦钟转世的柳绪和柳湘莲的后身松寿等辈,他们或文或武,均与转世的前生有情人成了眷属。贾琏出家后修成仙体,号白云僧。他拿着把破蕉扇,蓬头赤足,疯疯癫癫,来去无踪,多次救人于危难之际。宝钗等进入祝府后园内的仙井,由白云僧领至太虚幻境,见到警幻仙子,得证轮回因果,并接受了天书。后众钗读天书,炼武艺,远誉您臭循征岭南狗国,立功受封。梦玉等科场高中,贾兰也继承了荣国公的爵位。在梦玉的资助下,贾府买回荣国府旧宅,搬回京都,众钗齐聚大观园。最后是富贵神仙的结局:梦玉官至尚书,妻妾多有子女,并与宝钗等也都成了仙。[12]

作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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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幻虚境册开因果 大观园梦启情缘
第二回 为恩情贾郎游地狱 还孽债凤姐说藏珠
第三回 系朱绳美人梦觉 服灵药慈母病痊
第四回 稽首莲台万缘独立 相逢萍水一诺千金
第五回 贾郎君缠绵销宿帐 祝夫人邂逅结因缘
第六回 释冤仇一尊金佛 立心愿两粒明珠
第七回 老庵主自言隐事 小郎君代说衷情
第八回 故作情浓心非惜玉 温存杯酒意在埋金
第九回 柳夫人感恩归里 贾郎君忏孽修桥
第十回 庆端阳夫妻分袂 叙家事姑表联姻
第十一回 柏夫人船房继女 张姑娘飞弹惊人
第十二回 皮老爷无心获盗 祝公子有意邻船
第十三回 赠佩盟心绿杨城郭 泪痕留面风雨归舟
第十四回 松节度平山奖婿 林小姐石匣埋真
第十五回 俏郎君梦中逢丑妇 相思女纸上遇知音
第十六回 承瑛堂情悲叔侄 瓶花阁兴扫痴婆
第十七回 奉慈恩因悲定媳 消郎闷众美联芳
第十八回 金雀一枝催酒阵 银钩满幅写芳名
第十九回 魏紫箫灯前鸳谱 周婉贞膝上莲钩
第二十回 俏姑娘甘心冷淡 冷小姐羞对荷花
第二十一回 巧语说风情不妨画卯 苦心尝药味慨试鸾刀
第二十二回 书带姐饮酒讥秀 慈太君尝面怜箫
第二十三回 说私情耳边絮语 谈苦况窗外知音
第二十四回 穷侍儿忽然发迹 疯和尚随意高歌
第二十五回 介寿堂筹添海屋 瓶花阁泪出情肠
第二十六回 听佳音私心窃喜 吞小影独解相思
第二十七回 小郎君伤情抱病 老寿母欢喜含悲
第二十八回 慰病儿片言三合 伤往事一泪双关
第二十九回 石罗汉先失后得 角先生移东补西
第三十回 感姻亲金陵修屋 重交接荣府谈心
第三十一回 杜麻子门房寻乐 慧哥儿膝下追欢
第三十二回 贾平儿洒泪定佳郎 刘大人热心得恒产
第三十三回 老尚书思家说梦 小姑娘留客唱歌
第三十四回 林主管操持售宅 美裙钗谈笑救焚
第三十五回 会新亲谱联姐妹 重亲谊喜定蟾珠
第三十六回 追往事风雨离情 论慈恩芙蓉拜母
第三十七回 薛宝钗喜接家书 柳夫人寄言志感
第三十八回 慷慨赠金一人独任 垂涎妙玉众贼遭擒
第三十九回 薛宝月去尼还俗 夏金桂附体显灵
第四十回 胡月生感缘订良配 薛宝钗谐语解离愁
第四十一回 贾珍珠因惊得妹 韩捣鬼为色亡身
第四十二回 脱官司移花接木 免俗套醉酒长亭
第四十三回 贾茗烟街前遇故主 祝梦玉梦里见佳人
第四十四回 薛姨妈无心获玉 王舅母称愿结姻
第四十五回 甘露寺禅房花烛 介寿堂忍恸会亲
第四十六回 石夫人重后节哀 桑奶子逞凶撒泼
第四十七回 周婉贞偷闲说命 梅香月见鬼擒人
第四十八回 荣国府分金睦族 大观园对画伤情
第四十九回 贾郎君舟中结秦晋 桂太守堤上拜神僧
第五十回 梅香月对书奖婿 贾珍珠即景悲人
第五十一回 云巢庵宝钗题画 金山寺珍珠投江
第五十二回 对长江王夫人哭女 奠杯酒祝公子悲珠
第五十三回 蕉雨斋友梅谈遇合 水晶宫月老说姻缘
第五十四回 如意匠留形换体 清凉观抵足谈心
第五十五回 如是园玉梅契合 天香阁桃柳联芳
第五十六回 结朱陈李宫裁聘妇 续秦晋桑奶子遂心
第五十七回 王夫人衣锦荣归 桂太守扬帆赴任
第五十八回 竺九如失言生嗔 老寿母施恩遣婢
第五十九回 周婉贞毕命守身 贾珍珠去蕉得弩
第六十回 桑奶妈失身遇鬼 陶姨娘弄玉生儿
第六十一回 太夫人欢乐洗孙 小丫头因哭得福
第六十二回 穷秀才强来认族 老倔妇接去逢亲
第六十三回 露筋祠众亲会贤母 平山堂遣仆祭佳人
第六十四回 白云僧踏波救难 珍珠女舞剑联欢
第六十五回 梅秋琴即景题桥 贾探春因惊见母
第六十六回 介寿堂感情留客 海棠院戏语成悲
第六十七回 重甥女托理家务 拜经忏荐慰贞魂
第六十八回 贾探春祝府总丧事 王熙凤梦里说前因
第六十九回 吊佳人香茶一盏 托义仆重任千金
第七十回 桂太守款宾念旧 柳公子遇虎招亲
第七十一回 薛宝书一弹服冯富 桂廉夫折狱斩黄牛
第七十二回 凤姐儿转生娇女 梅海珠喜产麟儿
第七十三回 如是园赏花诗社 介寿堂应命当家
第七十四回 放风筝寄怀好友 补修禊启订同心
第七十五回 赏春光群芳联句 驱魔障老道擒妖
第七十六回 角先生烧断风流帐 女道士包去穷鬼魂
第七十七回 戚大娘虚词骇鬼 柳主事正直为神
第七十八回 老和尚周游地狱 病夫人喜遇菩提
第七十九回 如是园宝钗悲玉 秋水堂平儿戏珍
第八十回 送病魔专诚酬愿 答抚育奉派拈香
第八十一回 绮姑娘喜逢故友 白云僧戏化金鱼
第八十二回 财色两空还孽报 火光一片断情根
第八十三回 荣国府贾兰完娶 苦竹岭柳绪立功
第八十四回 柳夫人金陵践约 宝姑娘佛阁看花
第八十五回 甄宝玉迎婚拜岳母 梅香月探井遇神僧
第八十六回 六如阁群芳游异景 幻虚境姐妹悟前生
第八十七回 桂侣佺奋拳打鬼 林之孝大笑归神
第八十八回 得宝刀情深女道士 登将台兵任美佳人
第八十九回 勇裙钗力敌三将 美公子文闱双捷
第九十回 太夫人亲劳将士 小书生喜对梅花
第九十一回 孟瑞麟草堂花烛 祝梦玉果掷新郎
第九十二回 独对寒更英雄遇美 同归故里娇女思亲
第九十三回 狗军师定谋折将 沙塞鸿被擒得夫
第九十四回 感多情狐仙报德 诛反贼女将成功
第九十五回 一战成班师奏捷 十万贯旧产还元
第九十六回 祝太君寒宵舍金帛 松公子黑夜识英才
第九十七回 景福堂合欢旦节 如是园庆赏元宵
第九十八回 验神数珠还合浦 争奇胜衣出天孙
第九十九回 上青坟不忘贞友 来旧宅情感故人
第一百回 五枝花同归荣国府 十二钗重会大观园[5]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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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复梦》前有“嘉庆己未(四年,1799)秋九重阳日书于羊城之读画楼,武陵女史月文陈诗雯拜读”的序,及署“嘉庆四年岁次己未中秋月书于春州之蓉竹山房,红楼复梦人少海氏识”的自序。从书前序言来看,《红楼复梦》至少于嘉庆四年(1799年)已完成,而程高本《红楼梦》告成于1792年,以此推测,作者起笔甚早。从二序及自序后所铃章,作者姓陈,字少海、南阳,别号小和山樵、香月、红羽、品华仙史,广东肇庆阳春人。校订者为其妹陈诗雯,字月文,号武陵女史。[1][4]

人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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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梦玉
祝梦玉[1]
转世祝家,名祝梦玉,父亲是祝筠。祝梦玉喜欢与女子接近,娶了十二个老婆,合十二钗之数。祝梦玉考取进士,官翰林。[1]
薛宝钗
薛宝钗与祝梦玉相契合,情同姐弟。广西徭人勾结蛮邦作乱,宝钗与祝梦玉的父亲祝筠前往助战。宝钗得神仙指点,深谙兵法。得胜回朝后宝钗被封武烈夫人。[1]
王夫人
王夫人卖掉荣府欲南迁之际,虽家道已远非当年可比,却仍广散金帛接济寒族穷朋;到金陵后,又多次施舍以敦宗睦族,并接受宝钗建议,增改祖宗条例,设立奖学金以奖掖后学者(第六十二回)。[2]
祝母
祝母心性虽近贾母,但更注意推己及人,多行扶老怜贫之善事。寒冬腊月,想到不少亲戚本家光景都有些紧,就交代“将最苦的开出一个单子,每家送两担米二十两银子过个冬儿。”(第六十一回)踏青赏春,看见农人辛勤耕作,想到佃户们欠些租子也无非为举家多过几天好日子,就吩咐裁去将欠租者送官追比的条例(第七十四回);隆冬岁暮,亦不是沉溺于享乐之中,而命柏桂两夫人“子贫寒本族,远近亲朋,分别赠送度岁之资。穷人尽皆沾惠。”又派梦玉等人各带碎银,分往冷街小巷客寓胡同,见有穷苦不能度岁者,无论男女老少,随缘帮助,一夜之间,解救了好些因饥寒交迫或债主堵门而走投无路者(第九十六回)。[2]

作品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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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思想

《红楼复梦》的命名,一个“复”字的使用,绝非随意和偶然。陈少海在《自序》中就曾说过:“余感其梦之可人,又复而成其一梦,与雪芹所梦之人民城郭似是而非,此诚所谓‘复梦’也”。可见,《红楼复梦》的“复”字就使用了“重复”和“再、又”这两层意思,既重复了或者说接续了《红楼梦》,又与之“似是而非”而另成一梦。而从“复”字的义项来看,远不止此两层。“复”字应是全书的纲领。由此切入,对《红楼复梦》之“复”字的含义,也就是作者选择使用并贯穿体现于作品构思中的“复”的意义,横向上充分展开,纵向上深入剖析,就会在这个角度上突破《复梦》的杂乱表象,抓住其构思的手法特点,接触到作者的创作目的与复杂用心。[12]
《红楼复梦》明显高出于一般红楼续书之处,在于它体现了较鲜明的平等、博爱等民主思想因素。作为贾祝两府最高权威的王夫人和祝母,都以仁慈、宽厚、博爱为治家处世之宗旨。尽管祝母们的种种善行都是建立在剥削的基础上的,但能设身处地地体谅百姓之贫困并给予帮助,在贵族阶层终属难得。
《红楼复梦》对当时社会之腐败、世风之浇薄也有所揭露针砭。第十二回,作者描写了一个怯懦且懒散的巡司。此公“听见了贼都还害怕,不要说是强盗”,任文书如山堆积,衙门遍布青草牛粪,他只是天天长醉不醒,以致自家内宅也被贼们洗劫一空。然而一听说过路的包勇等人抓住了行劫强盗,他马上精神大振,命人连夜写下自吹为“留心捕务,不敢偷安,带领弓兵保甲人等,亲身往拿,奋勇格斗”的通禀,亲自将强盗押解到按院。靠着贪他人之功,竟被提拔为知县。透过此人,不难体会作者对当时腐败官府的讽刺抨击。正由于官府的腐败无能,才有大批拦路行劫的强盗、挖墙入室的窃贼和屡屡骚扰的海盗、频频作乱的蛮邦。封建社会末期之社会现实,由此可窥一斑。[2]

艺术特色

大抵续书,必标举与前书无一言不合,独《红楼复梦》的作者,在序中就自称与曹雪芹所梦之境不一,“断无彼人之梦而我亦依样胡卢梦之之理”,并于《凡例》第一条就申明,“此书本于《红楼梦》而另立格局,与前书迥异”。在《红楼梦》的三十多种续书中,只有该书敢于大胆抛开原书,体现自己的风格,这在把《红楼梦》当作金科玉律的时代,作为《红楼梦》的续书而敢于这样做,是难能可贵的。
《红楼复梦》的迥异前书,不仅在于布局及语言风格,首先表现在对人物的爱憎上。所有的续书,主旨几乎都是抑钗扬黛。对丫鬟则推崇晴雯贬斥袭人,该书恰恰相反。书中的黛玉形象十分单薄,而宝钗则作为贯穿全书的主角,甚至压过祝梦玉。书说宝钗“不为情染,独开生境”,是全人,“幻虚境中第一人物”,十二钗中,只让她一人活着,而包括“为眼泪所误”的黛玉,都须转世,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才能归仙班。而被各续书口诛笔伐的袭人,作者也大加回护,让她转世成为文武双全、立功显著的英雄。作者这样写,自然为许多人所不能容忍。
可惜的是,《红楼复梦》抛开了续书的惯用手法,力图表现自我,不仅并未从根本上摆脱才子佳人小说的套路,而且变本加厉地效法甚至抄袭神魔和志异的情节设计。其平面的构架,不避怪力乱神的写法,也未见得比那些令他不屑一顾的模式化的才子佳人小说高明多少。其所追求的功名富贵和妻妾满堂的幸福“团圆”与才子佳人小说的追求并无二致,反而是殊途同归,又染上了当时流行的其他小说的通病。如写才子必满腹诗书,妻妾一大群;写才女则于文才外加以武功,如让宝钗变为带兵打仗的女诸葛;为了组合成大团圆结局,让才子佳人得到高官厚禄,必加入番邦作乱、盗贼造反一类事。他要梦玉替宝玉圆梦,要宣扬宿命和轮回、因果和伦常,诸多立意都不比一般的世情小说高明,其审美趣味也未见超越一般通俗小说之处。[1][12]

作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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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评价
晚清文学家姚燮:是书气魄颇大,虽不及前书,亦多可惊可喜者。(《〈红楼梦〉纲领》)
负面评价
清代文学家爱新觉罗·裕瑞:《红楼复梦》笔意与前书大相反,前书初起只平平,愈作愈妙;此书初起亦颇有意致,愈作愈离,至后卷竞不成书矣。(《枣窗闲笔》)[1]
补红楼梦》《增补红楼梦》作者嫏嬛山樵:纰谬百出,怪诞不经、不值一哂。[1]
晚清文学家平步青:《复梦》易贾作祝,极誉钗袭,殆认贼作子,文之不通,更无论已。(《小栖霞说稗·石头记》)[12]
红学家俞平伯:极鄙陋不堪、无非痴人说梦语。[12]

作品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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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创作时称得上小心翼翼,在《凡例》中就说明“书中无违碍忌讳字句”“以忠孝节义为本,男女阅之,有益无害”“卷中无淫亵不经之语,非若《金瓶》等书以色身说法,使闺阁中不堪寓目”。书中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却仍摆脱不了屡被禁绝。道光十八年(1838)苏郡设局查禁淫词小说,道光二十四年(1844)浙江设局查禁淫词小说,同治七年(1868)江苏巡抚丁日昌查禁淫词小说,《红楼复梦》皆列于应禁书目中。[1][7]

版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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嫏嬛斋刊本书影[1]
  • 《红楼复梦》最早的刻本是嘉庆四年己未蓉竹山房刊本,刊于嘉庆四年已未(1799),是英国皇家亚洲学会的藏本,曾在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所说“未见”,被认为是“或系涉自序署名而误”。英国皇家亚洲学会的《红楼复梦》,共三十一册,最后一册至第一百回第十二叶。[1][9-10]
  • 《红楼复梦》有嘉庆十年(1805)金谷园刊本。[8][11]
  • 《红楼复梦》有本衙藏版,《红楼梦大辞典》指出本衙藏板为金谷园刊本的翻刻本。[11]
  • 《红楼复梦》有光绪二年上海申报馆仿聚珍版排印本。[12]
  • 《红楼复梦》有嫏嬛斋刊本,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1]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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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海,字南阳,号红羽,又号小和山樵、香月、红羽、品华仙史、红楼复梦人等,广东肇庆阳春人。[1][6]曾于嘉庆二年至七年任义乌教谕,著有《红楼复梦》《小红楼词稿》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