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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

法律法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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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是指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
2023年,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096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8万人。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32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9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7700万人,减少1404万人。[5]
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年末城镇常住人口93267万人。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16%,比上年末提高0.94个百分点。[6]
中文名
常住人口
外文名
permanent residents population
定    义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

法律规定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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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4]

相关报道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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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1日上午,北京市统计局发布人口抽样调查报告,首次公布了环线人口分布情况。
常住外来人口增量比重大幅下降
201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2151.6万人,与2013年相比,增加36.8万人,增量减少8.7万人,增速为1.7%,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全市常住外来人口为818.7万人,与2013年相比,增加16万人,增量减少12.9万人,增速为2%,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
“十二五”以来,常住人口增量、增速呈平稳下降的趋势。增量从2011年的56.7万人降至2014年的36.8万人,增速从2.9%降至1.7%,是“十二五”以来最低水平。常住外来人口的增量、增速进一步放缓。增量从2011年的37.7万人降至2014年的16万人,增速从5.4%降至2%。常住外来人口增量的比重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从“十二五”前三年常住外来人口增量占人口增量的比重64.2%,降到2014年的43.5%。
常住外来人口增量比重大幅下降
从环路上看,环路人口分布呈圈层向外拓展,即由二三环内向四环外聚集。2014年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三环至六环间,聚集了1228.4万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的57.1%;四环至六环间聚集了941万人,占全市的43.8%;五环以外1098万人,占全市的51.1%。
常住外来人口与常住人口在环路分布情况基本一致,且向外拓展聚集的特点更加突出。三环至六环间,聚集了637.6万人的常住外来人口,占全市的77.9%;四环至六环间聚集了532.1万人,占全市的65%;五环以外422.5万人,占全市的51.6%。[1]
2015年全国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7亿
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1%,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7亿。“十二五”时期,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23个百分点,每年城镇人口增加2000万。从城市规模看,我国已有653个城市,城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已经达到140多个。[2]

最新数据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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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096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8万人。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32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9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7700万人,减少1404万人。[5]
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年末城镇常住人口93267万人。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16%,比上年末提高0.94个百分点。[6]

地区人口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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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常住人口(2020年11月1日零时数据)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
2020年
全 国
1411778724
100.00
北 京
21893095
1.55
天 津
13866009
0.98
河 北
74610235
5.28
山 西
34915616
2.47
内蒙古
24049155
1.70
辽 宁
42591407
3.02
吉 林
24073453
1.71
黑龙江
31850088
2.26
上 海
24870895
1.76
江 苏
84748016
6.00
浙 江
64567588
4.57
安 徽
61027171
4.32
福 建
41540086
2.94
江 西
45188635
3.20
山 东
101527453
7.19
河 南
99365519
7.04
湖 北
57752557
4.09
湖 南
66444864
4.71
广 东
126012510
8.93
广 西
50126804
3.55
海 南
10081232
0.71
重 庆
32054159
2.27
四 川
83674866
5.93
贵 州
38562148
2.73
云 南
47209277
3.34
西 藏
3648100
0.26
陕 西
39528999
2.80
甘 肃
25019831
1.77
青 海
5923957
0.42
宁 夏
7202654
0.51
新 疆
25852345
1.83
现役军人
200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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