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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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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甲级战犯
重光葵(1887年7月29日-1957年),日本战犯。1931年至1932年任驻华公使,1936年至1938年任驻苏联大使,1938年至1941年任驻英大使,1942年至1943年任日本驻汪精卫南京伪政权大使,1943年至1945年任日本外相。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曾代表日本政府签署投降书。在美国的包庇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仅判处他7年徒刑。 [1]
中文名
重光葵
国    籍
日本
民    族
大和
出生日期
1887年7月29日
出生地
日本大分县
结    局
判处有期徒刑7年
死亡日期
1957年

早年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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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葵,1887年7月29日出生于日本大分县。1911年,重光葵从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大学期间专攻德国法律。后进入外务省工作。1912年,作为外交使团的一员被派往德国,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被派往伦敦。1915年,重光葵任驻华公使馆头等参赞,1919年,随日本代表团参加巴黎和会

在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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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惨案

1927年5月28日,日本政府害怕北伐军打乱其侵略部署,为了保护在山东的既得利益,竭力阻挠北伐军北伐,以保护侨民为借口,首次出兵4000人,入侵山东济南。次年4月下旬,日本第二次增兵山东,派遣第6师团5000余人从青岛登陆。5月3日,日军故意挑起并扩大事端,派兵攻占中国政府山东交涉署,将交涉员蔡公时割去耳鼻,然后枪杀,将交涉署职员全部杀害,并肆意焚掠蜡杀,杀害中国军民数千人,打伤1700余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济南惨案”。日本企图以这一事件为借口扩大战事,进而占领整个山东,染指华东地区
日本的侵略活动和暴行,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反抗,要求日方将军队撤出济南,惩处肇事者。日中双方关系空前紧张。“济南惨案”也遭到了中国和其他国家舆沦的强烈谴责,日本面临巨大的国际压力,但又不愿放弃在山东的利益。为缓和不断恶化的事态,日本政府任命重光葵赴华担任日本驻上海总领事,处理济南事件善后事宜。上任伊始,重光葵同国民政府外交部人员多次进行谈判,极力为日军的暴行进行辩护。在重光葵的活动以及国民政府的一味妥协退让下,1929年3月28日,中日双方最终签署了《中日济案协定》,该协定的主要内容为:自签订协定之日起,两个月内,日军在山东的驻军全部撤退。双方损害,共同组织调查委员会另行调查。该协定回避了追究事件责任,制造“济南惨案”、屠杀济南军民的人员均未受到应有的惩罚。双方还发出了“济案不快之感情悉成过去,以期国交益臻敦厚”的声明,日本既达到了侵略目的,又摆脱了外交困境。

九·一八事变

1931年1月11日,重光葵被任命为日本驻华公使馆参事官兼驻上海总领事,并以参事官身份全权代理驻华公使之职,处理日本政府对华事物。九一八事变前,由于关东军一手制造的万宝山事件、中村大尉被杀事件,中日两国关系十分紧张。此时日本政府认为解决“满洲”问题时机不成熟,因此一方面安抚关东军,使其不要冒失行动,另一方面表面向国民政府示好。重光葵和当时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宋子文秘密沟通,寻找缓和“满洲”紧张局势的出路,协力改善日中关系,商议同赴“满洲”,亲自调查当地情形,找出解决的办法。
九一八事变后,重光葵以驻华公使身份往来中日之间,为其侵略东北进行辩护,蛮横地对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顾维钧说:“锦州张学良的态度是危险的。为避免与日本冲突,张学良应迅速撤出锦州,而日军也不要再前进。我认为最好是在中间设置中立地区以避免冲突。”侵略别国领土,还妄称守卫国土军人的防卫是危险的,为不激怒侵略东北的日军而让防守国土的东北军撤走,这是何等霸道的强盗逻辑。
但国民政府不想与日军起冲突,因而接受了重光葵的“建议”,令张学良所率东北军主力撤至山海关内。关东军则乘机攫取了锦州和辽西大片地区,直逼山海关,不到五个月时间,东北三省的大好河山便全部沦入日寇之手。

一·二八事变

一·二八事变后,重光葵与其他前线日本官员一样,积极主张增兵上海。他于2月16日,亲自向内阁发电报,请求派陆军增援上海。在重光葵的电报以及军部的推动下,继2月初调陆军第9师团及海军第3舰队增援上海之后,又于2月23日,增派第11、第14两个师团,组建上海派遣军,前陆相白川义则被任命为上海派遣军司令。
3月1日,日本陆军在海军的配合下登陆成功,中国守军侧翼受敌,全军被迫退守“嘉定、黄渡”一线。重光葵认为目的已基本达到,进一步向纵深攻击的时机尚不成熟,因而力促白川义则大将发布停战命令。3月4日,国联做出中日双方停战的决议。日本开始利用外交手段来巩固其侵略“战果”。
3月24日,上海停战谈判开始,中国首席代表是顾维钧,重光葵为日本首席代表。由于日方要求的条件苛刻,在核心问题——日军退驻地点和退兵期限上,中日双方难以达成一致。中方的正当要求,即日军应在近期内,完全撤退,恢复一·二八事变以前的态势,被日方拒绝。日方表示,原则上可定期退至租界附近,但退出租界附近地区,则不能规定期限,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这实际上是进一步扩大日军占领范围的无理要求。不仅如此,日方竞还提出日军飞机可以自由侦察中国军队防线的要求,中方当然不可能接受。
日本侵略者的行为,极大地刺激了当时上海的爱国志士,他们准备采取暗杀活动,打击这些侵略者的气焰。金九找到了流落到上海的尹奉吉前去进行暗杀行动,尹奉吉欣然受命。1932年4月29日上午,重光葵作为日本驻华公使和“淞沪战争”的“功臣”之一,与白川义则大将、海军第3舰队司令官野村吉三郎中将等就座于检阅台上,庆祝“淞沪战争”的胜利。当“祝捷大会”进入高潮,台下、台上高唱日本国歌的时候,尹奉吉抓住机会,将身上所藏炸弹奋力掷出。重光葵被炸弹的冲击力掷出老远,从此落下残疾,白川义则被炸得遍体鳞伤,不久之后不治身亡,其他军政官员也无一“幸免”,不同程度受伤。
尽管如此,一星期后重光葵还是在《上海停战及日本撤军协议》上签字,该协定的主要内容为:中日双方军队自协定签字之日起在上海周围停止一切敌对行动;中国军队撤出上海周围地区,留驻于安亭至浒浦口一线以西地区,并承诺不得重修吴淞口炮台,淞沪一带不得有防御设施;日军撤退至上海公共租界虹口越界筑路区域,但若干日军可暂时驻扎于上述区域之毗连地区;设立共同委员会,成员由中日双方及英、美、法、意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和协助协定的执行。通过这份协定,日本在上海许多地区获得了长期驻兵的权利。重光葵从“外交”上巩固了日军侵略的“战果”,确定无疑是日军侵略集团中的重要一员。

对外政策

1933年5月,重光葵返回日本,任日本外务省次官,随后出任伪满洲国副总理,制定了伪满洲国的对外政策。随着日军占领东北和进一步向华北侵略渗透,外相广田弘毅的政策是配合日本军部的侵略。当时外务省对军方在华北的具体情况并不十分清楚,重光葵在中国工作的时间长,对中国情况比较了解,所以广田弘毅便派他与负责亚洲事务的亚洲局局长谷正之负责研究日本的对华外交政策。
当时,重光葵认为“满洲”问题最好不要再扩大,要“促成满洲作为独立国家的成绩的取得”,从而使中国承认“满洲”的既成事实。他主持和指导外务省制定了“对华三项政策”,主要包括:先按既定方针建设“满洲国”,但不要求中国马上承认,等待时机再使其承认这一既成事实;推动中日经济合作,实现中日间友好合作方针;排除那些助长中日间纠纷的第三国家以及第三势力的行动和政策。另外,反对共产党势力在中国的发展,对企图给中国以武器和财产援助的第三国及其国民的活动,尽量采取外交手段予以制止。
重光葵宣称,日本对于维护东亚和平秩序负有“特殊责任”,要通过“提醒”“教育”“指导”的方法,来使世界各国深切理解日本的“态度”,这是一项长期的、慎重的、耐心的工作。这充分暴露了重光葵长期、渐进式侵略中国的野心。广田弘毅发表的所谓“对华三原则”(取缔一切排日运动;树立中、日、“满”经济合作;实现中、日、“满”共同防共),就是从重光葵所制定的“对华三项政策”演变而来的。
1936年8月,重光葵出任日本驻苏联大使。在苏联和日本军队争议的张鼓峰地区发生冲突时,他和苏联外交部部长马克西姆·李维诺夫进行了谈判,达成了结束危机的停火协议,苏联轻而易举地从日本帝国主义手中夺取了中国大片国土。由于重光葵的狡诈,谈判中毫不让步,战后苏联把他定为甲级战犯。
1938年9月,重光葵任日本驻英国大使,1942年1月,任日本驻汪伪政权“大使”。1943年4月,重光葵任日本外相,为日本进行侵略奔走。

投降及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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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9月2日晨,东京湾上舰船如林,舱面人头攒动.举世瞩目的日本投降仪式在“密苏里号战列舰”举行。盟国的陆海军将领和中、美、英、苏等战胜目代表,于早上7时30分左右乘一艘美国驱逐舰先到达“密苏里”号上。不久,重光葵为首的11名日本投降代表乘另一艘美军驱逐舰驶来。一瘸一拐的重光葵,步履艰难地登上了“密苏里”号,出示了日方投降的全权委任证书,井呈交了天皇投降日书的副本,代表日本天皇和政府签署日本无条件投降书。
3日早晨,重光葵奉天皇之命前往盟军总部所在地横滨,与麦克阿瑟元帅交涉实行军政问题。他说,要在日本施行军政,这不适合日本的现状。同时,他反复强调日本皇室历来热心和平与人道主义,请求联合国军不要实行军政,而是对日本进行新政体改造。重光葵的活动确实起了作用,占领军并没有实行军政,也没有废除天皇制。可见,美国以盟军名义单独占领日本后,对日本的改造并不彻底。
1946年4月29日,重光葵正式被列为甲级战犯,随后被关押于东京巢鸭监狱,等待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重光葵个人所犯罪行进行庭审,主要集中在1947年12月3日下午到12月4日上午这段时间。为了掩盖罪行,逃避罪责,重光葵想尽办法为自己辩解。他请为自己辩护的美国律师伐涅斯找他曾出使过的所有欧美国家与他交好的外交官提供辩护证词,以体现自己是热爱和平的自由主义者和阻止战争的反轴心同盟者,妄想以此减轻罪责。有16名英、美等国著名外交官替他说情,这些外交官的证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欧美国家法官对重光葵的量刑判决。1948年11月12日,重光葵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有期徒刑7年,是所有日本甲级战犯中判刑最轻的一个。在巢鸭监狱服刑一年后,重光葵于1949年11月获假释出狱。
1954年,重光葵在鸠山一郎内阁中出任副首相兼外相。1956年,作为日本政府代表,重光葵出席联合国大会。在这次大会上,日本正式加入联合国,关于日本在联合国的角色定位,重光葵做了“日本将成为联结东西方的桥梁”为题的演说。
重光葵出版了目忆录《昭和的动乱》和《巢鸭日记》等书。1957年,重光葵因突发心肌梗死,死于家中,终年69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