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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
- 陕西渭南
- 1757年
- 1809年
- 王伸汉
人物篮欢茅付生平
嘉庆十三年,黄河决口,淮安一带首当其冲,房倒屋塌,人民流散,饿殍遮道,皇帝下诏发放救灾款。山阳县共领到救灾款九万余两银,王伸汉一面谎报灾民人数,冒领救灾危晚款,一面缩减实兵燥发数目,克扣救灾款,一个人就贪污了二万五千两,占去救灾款的近1/4。[2]
王伸汉贪污很有一套,将上上下下都打理得很好,给了他的直管上司淮安知府王毂一千两银好处费,实现了“利益均沾”和攻守同盟。要不是朝廷派查赈委员,新科进士李毓昌一行到灾区应浆查视赈灾工作,发现王伸汉的冒贪行为,让王伸汉起杀人灭口之心,最终不慎留下破绽,王伸汉就能将这数万两银子吞下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