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承揽人和定作人

法律快车网 2024年07月15日 16:16:22

      导读: 本文介绍了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和“定作人”概念,详细阐述了定作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提供材料、协助工作、受领工作成果及支付报酬等,帮助读者深入理解承揽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什么是承揽人和定作人

      在承揽合同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承揽人”和“定作人”这两个概念。

      1.承揽人是指根据合同约定,为定作人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

      2.定作人则是指在承揽合同中要求承揽人完成一定工作,接受其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

二、定作人的主要义务

      作为承揽合同的一方,定作人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1.定作人需要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或检验承揽人所提供材料的义务。

      (1)如果合同中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那么定作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材料。

      (2)如果定作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有错误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那么在接到承揽人的通知后,定作人需要及时答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材料由承揽人提供,定作人也有检验的义务,以确保工作成果的质量。

      2.定作人还需要履行协助的义务。《民法典》第778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1)如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承揽工作无法完成,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

      (2)如果定作人逾期不履行,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3.定作人需要受领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这包括接受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以及在承揽人无须实际交付时,对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承认。

      (1)在受领工作成果时,定作人应当依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如果因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而定作人拒收的,则不是定作人受领义务的不履行。

      (2)如果定作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工作成果,承揽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三、定作人支付报酬义务

      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就是支付报酬。当承揽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时,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1.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能约定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通过协议补充确定;

      2.如果双方既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通过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支付报酬的期限时,定作人应当在接受工作成果的同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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