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
- 政协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
- 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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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
文化艺术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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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科学技术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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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
社会科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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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建国会
经济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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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促进会
农业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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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工民主党
教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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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致公党
体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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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
新闻出版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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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医药卫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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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党派人士
对外友好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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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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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
环境资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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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少数民族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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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宗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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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特邀香港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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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特邀澳门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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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特别邀请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