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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码管理!江苏南京发布《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南京地区的电动车品牌、商家、用户们注意了,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正式来袭,涉及电动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突出问题,将实行赋码管理,扫码登记!

近日,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加强全省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22〕14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合力,聚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突出问题,研究落实监管措施,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产源头环节安全监管

1.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指导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认真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研究并应用电动自行车控制器防篡改技术,从源头上防范电动自行车出厂后擅自解除限速。鼓励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引导、协调、监督行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落实;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

2.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相关的产业政策,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要求,指导符合条件的优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入国家目录,推动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市工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落实;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

3.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检查计划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其他部门通报反馈等信息,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生产等行为,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落实;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

(二)加强流通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4.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 CCC 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电子商务领域、销售门店等销售主体监管,把好“线上、线下”产品销售质量关。加强快递行业监督管理,禁止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落实;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

5.深入开展销售环节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整治,依法查处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拼装关键性组件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落实;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

6.强化产品质量管控,严格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突出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重点,定期组织抽查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压实生产单位和销售者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建立良好的销售体系及售后服务保障机制。发现产品存在缺陷的,及时督促企业履行缺陷召回法定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落实;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

(三)加强使用管理环节安全监管

7.严格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确保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按规定登记。完善电动自行车整车、电动机、电池等信息一致性采集,实行赋码管理,扫码登记。(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落实;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

8.加强路面执法管控,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行驶以及未经登记、超过使用年限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拼装改装加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推动临时信息牌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督促骑乘人员佩戴头盔,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社会氛围。(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落实;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

9.推动新建社区建设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满足自然排烟要求;具备条件的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结合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督促各邮政快递企业站点配备集中安全充电设施。鼓励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运营商结合充电设施所在场所电价水平,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可持续发展。(市房产局、市建委、市消防支队、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分工落实;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

10.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聚焦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严厉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推进科技手段应用,鼓励搭建覆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智慧监管平台;推广安装电梯 AI 识别阻车系统,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设施。指导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单位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督促居住区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市消防支队牵头,南京供电公司、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落实;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

11.压实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进一步优化改进平台算法,加强骑手通行安全和车辆停放充电安全教育,淘汰更新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利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严重超速车辆并督促整改,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火灾等各类事故。(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落实;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

(四)加强拆解回收环节安全监管

12.加强违法违规拆解改装电动自行车整治,严厉打击将回收车辆配件和蓄电池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拆解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单位和个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落实;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

13.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与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明确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加强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拆解回收过程的安全管控,安全规范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梯次利用,严厉查处使用废旧电芯等从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的行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落实;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市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设施相关政策和行业规划,加强监管执法和督促指导,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出行公益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安全常识,强化充电设施布局及建设动态、禁止超标车销售、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政策解读,定期曝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让公众知道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风险及危害,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增强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引导形成安全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督考核。江北新区、各区(国家级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市安委办要加强日常调度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慢、任务不落实的及时予以通报,推动责任和任务有效落实。

结语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永远在路上,随着一项项“硬核措施”的相继出炉,电动车用户的安全意识将大幅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也将加速驶上“法治轨道”。

如今,“宁安码”的出炉,不仅将给电动车品牌和商家提出更多的挑战,也将推动南京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为江苏其他地区提供重要的示范和参考,电动车厂家还请尽快带领经销商回到合法合规、安全有序生产经营的轨道,以防踩雷。

编辑:M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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