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与认定

法律快车网 2023年01月30日 19:10:37

      导读: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主要是二者的目的、地位、报酬领取方式以及关系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范围不同。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认定方式主要是从是否有工作城管、是否具有监控关系等。


一、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与认定

      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与认定如下:

      1.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是:

      (1)目的不同。雇佣关系的目的是受雇人提供的劳务本身;承揽关系的目的是工作成果。

      (2)地位不同。雇佣关系中的受雇人受到雇主的控制与监督;承揽关系中的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

      (3)报酬的领取方式不同。雇佣关系中一般是定期领取;承揽关系中一般是一次性领取。

      (4)责任不同。工作中致他人损害时,雇佣关系中的雇主承担法律责任;承揽关系中的承揽人自行承担责任;工作中致自身受到损害时,雇佣关系中,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雇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雇佣关系中,除了定作人存在过错之外,承揽人自行承担。

      2.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认定方法是:

      (1)看是否要求有工作成果。

      (2)看是否具有监控、监督关系。

      (3)看是否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

二、承揽关系纠纷可以调解吗

      采用协商方式解决纠纷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双方协商的基础是国家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其前提是双方的平等、自愿。在此条件下,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相谅解的态度,达到求大同存小异,使分歧顺利得到解决。

      法律快车提醒,争议双方在协商不能达到意见统一时,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者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承揽关系的法律特征

      1.承揽关系的标的是一定的工作成果。承揽关系是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以承揽合同的设立为前提,合同设立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工作完成的标志是工作成果的产生。

      2.承揽关系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3.人身性表现。承揽关系是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独立完成工作,这是承揽关系的人身性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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