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
资格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医学考试> 执业药师> 备考资料> 药事管理与法规>
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四章 药品经营管理6进入阅读模式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在即,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为大家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充分的学习,中公医考网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专业的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第二节 药品进出口管理
1.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负责进口药品口岸检验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2.进口药品的检验样品应当保存至有效期满,不易贮存的留样,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保存时间。
3.从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药品,免予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等进口手续,海关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4.临床急需少量药品批淮进口要求:①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国务院授权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口;②进口的药品应当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不得擅自扩大使用单位或使用目的。
5.个人自用少量药品的进出境管理:①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高锰酸钾,应当以自用且数量合理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进出境人员不得随身携带前款规定以外的易制毒化学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药品应通过货物渠道进行报关处置;②在个人药品进出境过程中,应尽量携带好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除医生专门注明理由外,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③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1次用量,其他剂型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④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且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于处罚。
6.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出口。药品出口销售证明格式:省份简称××××××××号。有效期不超过2年。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 下载中公教育APP
-
中公精品直播课
多种题型等你来练
-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
添加专属客服
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猜你喜欢 换一换
-
中公医考: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五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3
08-11
-
【中公医考】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五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2
08-09
-
【中公医考】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五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1
08-02
-
【中公医考】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四章 药品经营管理7
07-30
-
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四章 药品经营管理6
07-29
-
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四章 药品经营管理5
07-23
-
2024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热点问题(一)
07-12
-
2024山东潍坊市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网上缴费的通知
07-10
-
2024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公告
07-10
-
2024山东泰安市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试)网上缴费通知
07-09
-
2024山东德州考点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网上缴费公告
07-05
-
2024山东潍坊市寒亭区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公告
07-04
-
2024广东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肇庆考点考前提示
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