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
资格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医学考试> 执业药师> 备考资料> 药事管理与法规>
2020年执业药师《法规》章节复习:第三章进入阅读模式
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在10月24-25日进行,现阶段相信小伙伴们都在刷题,归纳考点。小编觉得有规律,有目的性备考,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离不开大家付出一定的努力。中公医考帮助大家进行章节式复习,
这里整理了《法规》第三章知识点: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与法律体系,大家认真做笔记哦!
1.法律渊源
宪法:全国人大制定,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法律:《xxxx法》;行政法规:通常是《xxxx条例》,但特殊性药品除外,如《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地方性法规:《xx省xxxx条例》;部门规章:《xxxx办法/规范/规定》;地方政府规章:《xx省xxxxx办法》。
2.法律效力及层次
法律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效力层次:上位法高于下位法,新的优于旧的,特别优于一般。
3.行政处罚的种类
(1)人身罚: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例如:行政拘留。注意:只能由法律设定,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药品监督部门没有这个权利。
(2)资格罚:限制、暂停或剥夺违法的行政相对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例如:
①停产、停业、吊证。
②从事生产销售假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不得从事药品生产和经营的活动。
③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是欺骗的手段取得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批准证明文件,处以吊销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3)财产罚:最广泛。包括:罚款和没收财物。
(4)声誉罚:最轻。包括:警告和通报批评。
4.行政处罚的程序与决定
简易警告,公民五十,法人一千;听证大罚,停产停业,吊销执照。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 下载中公教育APP
-
中公精品直播课
多种题型等你来练
-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
添加专属客服
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猜你喜欢 换一换
-
中公医考: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五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3
08-11
-
【中公医考】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五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2
08-09
-
【中公医考】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五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1
08-02
-
【中公医考】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四章 药品经营管理7
07-30
-
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四章 药品经营管理6
07-29
-
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第四章 药品经营管理5
07-23
-
2024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热点问题(一)
07-12
-
2024山东潍坊市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网上缴费的通知
07-10
-
2024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公告
07-10
-
2024山东泰安市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试)网上缴费通知
07-09
-
2024山东德州考点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网上缴费公告
07-05
-
2024山东潍坊市寒亭区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公告
07-04
-
2024广东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肇庆考点考前提示
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