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阿弥陀寺塑像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本工程的有关事项,经甲乙双
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大阿弥陀寺彩塑像。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在甲方指定范围内,承包彩塑彩绘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合同价款内容承包。
5、版本图案以四川宝光寺彩塑群为标准,有小浮动变动。
二、工期: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暂定为大写: 元。
2、高度一米至一米八罗汉像每尊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佛像高度米至 元,彩绘每平方 元。
四、甲方提供施工现场、工人住宿、办公地点、临时用电、用水
设施,以便乙方施工。
乙方组织特殊作业人员施工,按期完成承包塑、像彩绘工程。
五、付款方式:
第一期一遍泥敷好甲方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
第二期塑像成型甲方再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
第三期彩塑、彩绘完成后在7个工作日甲方再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5%,(累计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95%)留5%作为维修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一次性结清。
六、保修期为两年(自塑像竣工结算之日起)。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订补充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保修期满,甲方返还乙方质保金后,合同自动终止。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