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评论#【房价涨3倍开发商毁约,岂能让“毁约得利”的把戏得逞?】赵女士2014年以每平米4960元的价格购得新鼎华府1号楼2单元一户商品房,全款交清。4年后,该地段单价已经涨到1万5千元左右,赵女士却被开发商通知解除协议。而新鼎公司官网显示,该盘为政府安居形象工程。据媒体调查,新鼎华府不仅4年前销售时存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问题,迄今已销售出去的1、2号楼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该楼盘无证先售的违法行为,如今却成为其毁约的理由。形象点说,4年前卖房的时候信誓旦旦地保证肯定让你“安居”;如今眼看房价飞涨,不惜自揭“违法”的伤疤,明摆着要毁约谋利。 °房价涨3倍开发商毁约,岂能让“毁约得利”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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