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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7 11:06发布于 北京 来自 微博网页版已编辑
上次说生育率,很多朋友要来和我争辩。单开一帖说如下观点:

1. 生育率与女性受教育程度负相关。张丽萍与王广州(2020)研究认为,过去的30多年里,我国育龄妇女年龄结构老化加速,2015年15-24岁低龄育龄妇女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超过1/3。不同受教育程度育龄妇女生育水平梯度差距明显,受教育程度越高,离更替水平越远,生育多孩的比例大幅度减少。若其他条件不变,育龄妇女的受教育构成提高将会起到明显的降低总和生育率的效果。不同受教育程度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变化对总和生育率的影响下降,教育结构变化的影响明显上升。

2. 职业生涯损失是母职惩罚的主要内容,刘金菊(2020)利用 2017 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 使用回归模型和生命表方法, 对中国城镇女性生育代价进行了估计。中国城镇女性生育 1 个孩子, 将导致其一生的工作时间损失 6 ~ 7 年, 折算的收入损失接近 30 万元; 对于高等教育程度的女性, 生育 1 个孩子的收入损失将近 50 万元; 生活在北京、上海特大一线城市的女性, 生育 1 个孩子的收入损失接近 60 万元。生育的巨大代价显然是大城市超低生育率的重要原因。

3. 预计到2050年接受高等教育的育龄妇女比例将接近70%,所以我国要避免低收入陷阱,重点要加强对高等教育育龄妇女生育的支持,构建生育支持环境,利用经济手段对高等教育育龄妇女因生育导致的职业生涯损失进行尽可能的补偿。

4. 至于非高等教育的育龄妇女,当然也肯定可以从生育环境改善中受益,但由于她们的生育率并没有太大的下降,也不太可能通过政策获得很大水平的提升,从而难以通过政策变量弥补大量受过高等教育育龄妇女减少的生育人数,因而难以成为生育政策的主要目标人群。

5. 退一万步讲,让经济社会地位极其糟糕的女性生育过多子女的生育政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在西方多年的政策实践中已经很明显了,我国不应该走这样的道路。

6. 以上不仅是我的个人观点,而且看起来很可能是决策者未来应该选择的方向。支持或者反对上述观点没有意义,不如讨论有什么方法尽可能降低可能带来的对任何人的伤害。

参考文献:
[1] 张丽萍、王广州,2020:《女性受教育程度对生育水平变动影响研究》,《人口学刊》第6期,第19-34页.
[2] 刘金菊,2020:《中国城镇女性的生育代价有多大?》,《人口研究》第2期,第33-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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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7. 从伦理角度肯定不能用教育来决定生育政策,但我们这里说的是职业生涯损失,高等教育往往被作为高技能劳动者的代理变量,主要是用来说明更高的工资增长率可能因为生育而耽误所导致的损失。

8. 有网友说的男女同休产假,我认为没有意义,因为同休产假的不是男人作为一个整体,而只是【已婚】男人。同休产假政策只会导致更多非婚生子,对女性更加不利。要我说与其主张同休产假,不如主张所有人四十岁之前都强制休两年假,可以选择生孩子或者服兵役,这样才能保证所有人都逃不掉[允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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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师 陆明涛 微博新知博主 财经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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