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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17 18:36发布于 江苏 来自 iPhone 13 Pro Max
置顶在被传“利用心理咨询实施性侵”的谣言八个月后,今天上午,我起诉造谣者的案件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法庭开示的信息,有必要向关心我的朋友更新一下:这个案件的性质,已经远远超出名誉侵权的范畴了。

被告伪造了至少6页微信对话截图(图1)提交给法庭,声称是我跟她2022年初的对话。在这6页截图上,一方顶着我在公共平台用过的大嘴鸟头像,名字叫“李”(被告称这是我的“小号”),正在向被告求饶“我错了”“我有病”“之前的确我慌了”。这些对话纯属伪造(顺便声明,我从未加过任何来访者的微信)。被告将其作为证据提交,声称原始记录已删除,赌的是我没办法自证清白。

但截图上出现的时间点,即图2所示的1月9日14点25分到16点23分,我恰好在芒果TV参与《春日迟迟再出发》第一期的录制,坐在众目睽睽之下,还有一个机位全程记录我的一举一动。无论大号、小号,那段时间进行微信对话的人都不可能是我。

被告提交的另一份证据生动地显示出,她是如何通过这组截图,加上熟极而流的谎言(“有一次吵架他哄我 我说分手”),诱骗其他人相信我跟她存在不正当关系的(图3)。至少包括她的几位朋友、同事、自媒体写作者,和一位针灸师受到蒙蔽,为她出具了证言。被告将这些证言也列为“证据”。

在给不出更多的实证之后,被告提交的证据还包括:用论文数据佐证“4.4%的咨询师与来访者发生过性关系”,以及,被告搜集了其他来访者跟我的咨询录音,掐头去尾,截取了几段涉及性主题的讨论,强行解读为“语言性骚扰”,佐证存在性侵的可能性。事实上,那就是一段我本人授权录音的咨询工作,那些话题也跟讨论的语境高度相关。

在我们对伪造的截图进行当庭质证后,被告及律师还在狡辩:“就是小号”“已经删了”。没关系,白纸黑字的东西,总能够证明真假。我方律师会请法院向微信后台调取更准确信息,以进一步查验。

闹剧快要落幕了。在过去的八个月中,我蒙受了巨大的屈辱,也深切体会到心理咨询在互联网舆论监督下的困境。一方面,来访者有权在网上发表单方面的陈述,让咨询关系暴露在舆论的审判之下。另一方面,咨询师受到保密原则约束,即使被误解也无法公开自辩。这在今天的舆论环境中意味着巨大的风险:“你不说话?不说话你就是理亏。”

但我仍然相信,保持沉默是一个咨询师的美德,也是必须承担的风险。而这种善意的前提,也是来访者的陈述不能与基本事实违背。

在这一案件中,被告捏造了肢体接触、性侵、咨询室外的交往、微信聊天等一系列不存在的事实,再加上明显出于恶意的知假造假,这些行为已经完全跌破底线。对我来说,参与庭审就是为了亲眼确认,无论是被告在庭上的表演,还是背后有人在庭外策划的小动作,都让我相信: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涉嫌违法手段的蓄意伤害,不值得再用心理咨询的逻辑兜底。我决定打破沉默。等到本案判决之后,我会考虑对此事公开,正式,完整地发声。

同时,我不会只满足于名誉权的维权,还会进一步考虑刑事责任。删无对证的对话,公安的技侦部门都能用技术手段还原。到时候就不是在网上发发贴的事了。毕竟这件事的性质之恶劣,已经远远超出来访者对咨询师的正常投诉:除了制造伪证,被告还用伪证向工作室“索赔”,涉嫌敲诈;要求行业监管机构将我“除名”,涉嫌栽赃陷害。心理咨询的伦理保护,不应被用来降低作恶的成本。对恶的容忍,只会伤害那些真正需要保护的咨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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