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签证所需要材料的清单

查字典文档网 2015年04月29日

      申请办签证所需要材料的清单

      申请办签证所需要材料的清单

      重要提示:以下材料清单为基本清单。请根据网上注册后生成的材料清单准备您的签证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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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注意,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在处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德国驻华使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者提供清单以外的其他文件。提交所有以下材料,不能作为获发签证的保证,敬请知悉。

      1. 申根签证申请表原件

      您可以下载并手填申请表,也可在网上注册后在线填写,打印PDF版申请表后签名。 提示:

      1. 语言:申请表需用英文或德文填写。

      2.

      签名:申请表需申请者本人签名。对于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申请表需要由至少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签名。父母签名时请注意不要签未成年人的名字(签父母自己的名字)。年龄以递交申请日是否达到18周岁为准。

      a. 签名应与护照、委托书上的签名一致,即同为字母或汉字(中国公民请务必使用中文签名)。 b.

      请务必在表格第36、37项及之后的两处签名栏内注明时间、地点并签名(请注意申请表上共3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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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近6个月内拍摄) 3. 经济担保函原件(点击这里查看更多关于经济担保函的信息)

      o 如果邀请人居住在德国:

      请到当地移民办公室办理经济担保函

      o 若德国邀请人居住在中国:

      请到居住地所属领区的德国驻华使领馆办理

      3. 经济担保函复印件(点击这里查看更多关于经济担保函的信息)

      4. 邀请信原件

      德方邀请方出具的德语或英语邀请信,其中需说明

      o 邀请人的地址

      o 邀请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o 赴德目的

      o 在德国逗留的时间和地点

      o 谁来承担在德旅行居住的费用

      o 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没有邀请方亲笔签名的邀请信将视为

      缺失

      5. 邀请人护照复印件

      如邀请人为德国籍人士,也可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6. 邀请人德国居留证复印件 如邀请人为居住在德国的非德国籍人士,必须提供。 7. 邀请人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复印件 如邀请人为居住在中国的德国籍人士,必须提供。

      8. 邀请人在中国工作生活证明复印件

      如邀请人居住在中国,必须提供。例如:工作合同,在读证明等。

      9. 证明与邀请方朋友关系的相关材料

      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照片、邮件等。

      尽管这项材料不是必须提供的,但若提供此材料将有助于您的签证申请。

      10. 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德文,或者中文附上英文/德文翻译)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公司负责人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10. 工作单位证明翻译件

      (若原件为中文,则须提供德文或英文翻译件)

      11.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如果您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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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申请人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原件 13. 护照原件

      因私护照或其它有效旅行证件,证件颁发日期不得超过10年。点击查阅“有效护照”标准。 在您提交申请之前,请检查以下项目:

      1.

      护照的有效期原则上需超过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如需多次往返,护照有效期则需超过最后一次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

      2. 护照上至少有两页(无需连续)可供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3. 护照上的签名页必须由申请者本人签名。

      10周岁以下未成年申请者不需要签名,或也可由申请者本人签名;10周岁以上(包括10周岁)的未成年申请者必须本人签名;18周岁及以上成年申请者必须本人签名。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未成年申请者的父母/法定监护人代替其在护照签名页签名。

      请注意:以字母E开头的新版中国护照无需额外签名。

      4. 护照是否有刮痕、划痕或修改的痕迹。

      如果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无两页空白签证页或护照破损等,您应申请延长或更换护照。

      13. 护照复印件

      仅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即可。

      14. 户口本复印件 申请者本人所在户口本上首页复印件及每位成员信息页复印件。 15. 暂住证复印件

      如您的户口所属地不属于该领区,请提供由当地相关部门颁发的暂住证或者出具的暂住证明(如,警察局)。

      16. 签证申请/护照领取委托书,原件

      如果您选择由他人代交您的签证申请,必须提供。点击此处下载委托书模版。

      要求:

      1. 委托书上的签名必须与申请者护照、签证申请表上签名一致,

      且委托书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任何涂改。

      2. 委托书需单独开具,不可共用。

      3.

      未满18岁的未成年申请者:委托书必须由父母任何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签名。注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请不要代签未成年人的姓名。

      年龄以递交申请日是否达到18周岁为准。

      如父母为未成年申请者代交,则不需要提供委托书,但应提供户口等证明关系的材料

      17. 代理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

      如果您选择由代理人提交您的申请, 必须提供。

      17. 代理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