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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19 21:13发布于 江苏 来自 遥遥领先的HarmonyOS设备已编辑
#警方通报胖猫与谭某经济往来情况#好的,我来说一下“胖猫”事件。

重庆警方的通报出来了(图一)。

这次我没有用“终于出来了”。

原因很简单,虽然这个通报时间上来的有点迟,但是内容上给的足够多。只要你看完通报就能感受到,重庆警方的调查工作有多么繁杂多么细致。这么多信息的调查核实,必然是需要大把的时间。更何况这件事本身就非常复杂,不是那种严重但简单的案件,不是只需要说明谁死了怎么死的这么简单的。我想这一点,凡事看完了通报的应该都能明白。毕竟整件事的核心当事人死了,警方需要通过大量的调查海量的数据来还原真相,还得分清谁对谁错,这本身就很不容易。

关于谭某和胖猫姐姐到底谁是谁非的问题,我想通报中已经说的非常清楚明白,如果不明白我就再简要复述一下通报的结论:

1、谭某和胖猫存在事实上的真是恋爱关系。俩人从线上cp发展到线下的真实情侣,也互见过亲友,公开过恋爱关系,特别是今年春节,胖猫还以男友身份和谭某一起回过谭某老家,见过谭某父母和亲友。俩人交往期间多次分手又复合。俩人财务上互有往来,胖猫出的多,给谭某转账317次共79.9万,谭某出的少,给胖猫这边转账179次共46.3万。但是谭某转的这46.3万里,只有29.7万是转给胖猫本人的,剩下的3万转给了胖猫姐姐,13.6万转给了胖猫父亲(胖猫死后),所以实际上确实也存在过50万左右所谓的“差价”,这个差价应该就是胖猫姐姐一直在说的那个“51万”(←注意,此处的描述需要结合后续“但是”后面的话一起完整理解→)。但是胖猫和谭某还一起建立过情侣共用账户,这次是谭某存的多取得少,存了23.6万取了16.5万,胖猫存的少取的多,存了17.3万取了24.8万。再加上谭某最后退还了全部的差额,所以警方最后的结论是,未发现谭某存在以恋爱为幌子骗取钱财的犯罪事实,因此不予立案。双方也达成了和解。

2、反倒是胖猫姐姐,经过警方调查,确实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行为可以看通报,讲的非常详细。包括主观上“就是要让谭某被网暴”,泄露谭某隐私,找专业人员代写文案博取网民同情,拍视频时刻意,买流量提升热度等等等等。后续肯定是会被依法处理了。

以上这两点,是通报中的主要两个报案人的相关内容。通报后面还列举了很多涉及到此次事件的相关谣言及处罚情况。(除了之前被四川警方通报冒充谭某的人外,还通报了一个冒充和谭某交往的,好家伙)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看通报(图一)。

所以,胖猫确实在4月11日跳重庆长江大桥身亡了,尸体直到4月23日才在长寿区打捞上来,并在长寿区火化。胖猫姐姐这一部分的描述和举证都是事实。关于这一点,就是我一开始说的情况:“这件事在人命这方面没有反转。”

在任何层面上,我当时这句话都是客观事实。你就当我是蒙的准吧。

既然说到这里,我要详细重点说一下整件事中最离奇也是最匪夷所思的一个谣言。

即所谓“胖猫没有死,整件事都是演的”这个非常抽象的节奏。

这个谣言的第一波大规模节奏,是有一大波人在5月4日开始阴阳怪气的转发平安重庆在今年4月16日发布的一条重庆水警救助一名跳江男子的内容。(图二)

也不知道是谁开始带的这个节奏,总而言之就是,平安重庆在4月16日说的这个发生在4月14日凌晨(胖猫是4月11日凌晨跳桥),在重庆的巴南区巴滨路虾子梁长江水域(胖猫是在渝中区的重庆长江大桥),采用江边站立投江方式自杀(胖猫是从上百米高的长江大桥往下跳),很快就被当时在场的水警救上来(胖猫跳桥后直到4月23日才在长寿区打捞到尸体),与胖猫完全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件事,被联想到一起去了。

如果非要说这两个事件有什么相似之处,那也确实是有:男,21岁,感情问题。

我估计重庆警方当时在看到这个抽象的节奏之后都是很懵逼的。一方面是在这个节奏起飞的时候(5月4日),胖猫姐姐甚至还没来公安机关报警(5月5日报的),没法说。另一方面是那个4月14日跳江被救上来的的人,有人说可以“再找到他让他自己辟谣自己不是胖猫啊”,咱就是说,这个做法是不是也有点太离谱了,人家的隐私不是隐私吗?

这个节奏还有一个所谓的质疑依据是说,“两个21岁男子在这么短的时间(甚至有人直接把时间混到一起)因为感情问题跳长江,有这么巧的事儿?重庆有这么多跳江的?”

第一个问题还真是有点巧,现实世界就是这样的。

至于第二个问题,我一直没说,现在可以说了。这个问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答第一个问题。那就是,整个长江流域,每年跳江的人都是很多的。长江边上的大城市,无论是重庆,还是武汉,南京,这些地方每年跳长江的人都很多,特别是这些城市的长江大桥,跳的人不但多,而且基本上九死无生。

我给大家看一个报道。(图三)

这篇报道来自2016年的法制日报,这个报道中有这么两段话:

“仅2009年至2013年11月5年间,长江南京段共发生溺水警情达300多起,仅成功救起4人。”

“2014年4月24日16时45分,南京长江大桥北堡附近水域一女子跳水轻生。接到警情,屯兵点民警……由于营救及时,这名女子得以生还。这一次救援,正式终结了南京长江大桥跳桥自杀“零生还”的历史记录。”

这两句话的意思是:1、5年时间里,长江南京段300多起溺水警情,只有4人成功救起。要知道,这还只是警情,还有大量的跳江是连警情都没有的。为什么只说溺水不说自杀呢?因为很多根本不知道到底是意外还是自杀,就救起来4个人啊。2、南京长江大桥建成几十年,跳桥者无算,直到2014年才终结跳桥自杀“零生还”记录。

南京如此,武汉重庆,必然亦如此。

无论是严肃媒体还是有基本道德操守的人,都知道跳桥自杀这种事,是不能大规模详细报道的,因为这必将引发模仿效应,而这种事情的每次模仿效应,都是一条人命。

我想这也是重庆方面慎重对待胖猫这件事,我也不想过多解释跳桥这些事的主要原因。如果你还记得我当初说了什么(图四),就,我再强调一遍,“这件事在人命这方面没有反转,大家不要阴谋论”,我想你们现在结合详细通报,应该能理解的更清楚。后来随便那些人说我什么,对我来说都是小场面,微笑面对罢了。

但是想必大家也看到了,这件事发展到后来,已经显然不只是阴谋论这么简单了。

四川泸州警方前几天处置了一个冒充谭某的男性网民,也是发生了匪夷所思的节奏:又有人开始带“谭某就是假的,男的冒充的,胖猫姐姐在虚空对线,所以整件事都是假的”等等煽动性别对立的节奏。

我也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有没有,都不能叫有没有仔细看,是有没有看泸州警方的那个通报(图五):“2024年5月3日13时许,泸州网民许某(男,23岁)在短视频平台浏览到“胖猫”事件,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balabalabala。”

我翻译一下:泸州警方处理的这个“假谭某”,是5月3日在网上看到这个事儿才开始冒充的。

这个时间点,胖猫姐姐已经在抖音上发了十几条了。

我想,只要你具备小学以上的阅读理解能力,应该都能看明白这里面的基本逻辑关系。

关于“整件事都是假的”这个质疑点,质疑一方在认知层面上很可能和执法部门有一个巨大的认知误差。这一点连我一开始可能都没意识到。就是说,我记得我之前应该也说过不止一次,今年,2024年,是我们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如果大家留意平时的警方新闻,你应该会注意到今年的打击网络谣言的报道是明显增多的,成效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就是说,执法部门对“整件事都是假的”这个质疑本身可能就难以理解,甚至更直白一点讲就是:

【如果胖猫是假的,谭某也是假的,整件事都是假的,重庆警方面对这种上赶着送人头式的业绩赋能,早就抓人通报上新闻一键三连等着入选年度打谣经典案例了,还能忍到现在?】

我后来才意识到,上述这一点,很可能是双方(质疑方和执法方)存在法律层面上的认知差异。所以我再次给大家再说一遍:

【公安部高度重视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工作,去年12月以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统一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公安机关累计排查网络谣言线索8万余条,侦办网络谣言类案件1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00余名,行政处罚10700余人,开展公开辟谣等4200余次。】(2024年4月12日,公安部)

那么,你们都看到了那份通报。剩下的应该不用我再多说了。

最后我想说,人类这种碳基生物在面对生离死别的问题上,情绪往往是会压倒理性的,这很正常,毕竟这是我们这种生物最基本的属性,连猫猫狗狗猪猪兔兔都有这种情绪,更何况你我呢。但是呢,情绪过后,理性始终是要回来的,毕竟这是我们生物有别于其他任何生物的本质区别。如果之前你还看不清,弄不明,那么我想到现在这个节骨眼上,你的理性此时应该能够让你清醒的看到:【在胖猫这件事里,有一些人,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借着这件事肆意公然造谣,连基本时间顺序基本事实依据基本逻辑关系都不顾的那种睁眼说瞎话式的造谣,我只能说,好自为之吧。】

以及,关于自杀这件事,以前我说过很多很多次了,今天借着这个事情再说一次。不要嫌我烦。

【你的生命,它非常宝贵,它是一个一次性的开局,没有读档重来的选项。有很多事情,都是想一想恨不得自杀,但再想一想,真是死不得。你的人生不一定非要绚丽多彩,生命的意义在于生命本身。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人,很多生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会死,所以你看,能多活一天,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了,已经很厉害了。活着吧,好好活。】

(本文内容作者作为生活在银河系人马座悬臂下辖猎户座悬臂下辖太阳系所属第三行星欧亚大陆上的一名脊索动物门哺乳纲灵长类人科人属智人种普通碳基生物,对于这个宇宙及平行宇宙中现在正在发生过去已经发生和未来即将发生的很多事情,确实很难做到通知通晓应知应会。而不同的人对中文的理解和使用也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也会出现语义或语境的理解误差。如果有哪件事是我没有说到的,或者遣词造句可能让您产生误解或冒犯,希望您多理解,我们可以礼貌坦诚的通过沟通交流来求同存异。而且您不是非要认同我说的话,如果您觉得我说的不对,您和我一样都有自我表达意见的权利。中国这么大,不同人会有不同诉求,对同一件事也会有不同看法,这很正常,要通过沟通协商凝聚共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知政观察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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