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电脑版
提示:原网页已由神马搜索转码, 内容由weibo.com提供.
#曝光境外间谍恐吓国内专家强迫合作#据国家安全部官微消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国际合作交流项目逐渐增多,一些国内专家学者因工作需要经常赴境外考察、开展实地调研,努力拓宽研究渠道,谋求共同发展。与此同时,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高度关注我专家学者出国(境)情况,甚至伺机以威胁恐吓等卑劣手段进行拉拢策反,妄图窃取我国家秘密。

李某是我国某领域专家,在该领域拥有多项高端科研成果,著述颇丰,享誉海内外。一次,李某因工作需要,持护照赴某国开展实地调研,却没想到原以为十分正常的公务出行竟落入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窃密“陷阱”。

到达后不久,该国间谍情报机关就借检查出入境证件为由约李某会面,并在会面现场以其所持证件存在问题,可能从事危害该国国家安全活动为由,胁迫李某前往隐秘场所开展“秘密审查”。

审查期间,该国间谍情报机关态度强硬,粗暴搜查并扣押李某个人物品,诬称李某的调研工作实为开展情报搜集等危害该国国家安全的活动。李某起初还据理力争,拒绝承认对方安插在自己身上的莫须有罪名,但在对方长时间以“不保障其生命安全”和“终身监禁”等威胁恐吓下,李某为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只得被迫签署“自愿”与该国间谍情报机关合作的协议,并按要求向该国间谍情报机关提供了一些内部科研信息。

回国前,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李某紧追不舍,以“合作协议”和李某前期提供的内部科研信息等为要挟,命令其回国后继续按特定联络方式提供情报,否则将向我有关部门揭发检举。

李某深知,如果出卖国家秘密不但将葬送多年学术研究心血,还将给我国科技安全带来巨大威胁隐患。李某回国后,内心深感不安自责,不愿再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任何危害我国家安全的信息,并第一时间与国家安全机关取得联系,详细说明其在境外遭遇情况,特别是被胁迫参加间谍组织、提供情报的来龙去脉,并主动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对自身行为给国家安全造成的损害表示强烈悔恨。

国家安全机关经缜密侦查、综合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对李某作出不予追究决定,并将为其后续工作提供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O网页链接

正在加载,请稍候...

 

搜狐视频(tv.sohu.com)官方微博&搜狐视频移动客户端官方微博

  • 3公司搜狐
  • Ü简介: 搜狐视频tv.sohu.com 带给你每日最及时、最好玩的视频新闻、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资讯,敬请关注!
  • T友情链接 搜狐视频
更多 a
460关注
8288514粉丝
75445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