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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2 04:35发布于 北京 来自 微博网页版已编辑
中国新国安执法规定7月实施,可检查个人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

国安部于上周五(29日)公布的《国家安全机关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禁止执法程序规定,其中提到的当地执法人员将被配备检查电子设备的权利,规定将于7月1日实施。

根据《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收到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及检查通知书后,即可依法检查有关个人及组织的电子设备及相关应用程序、工具、内容等。

在紧急情况下,执法人员只需在市级以上国家安全负责人批准后,出示人民警察证或者侦察证则可直接当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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