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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17 23:41发布于 加拿大 来自 iPhone 13已编辑
我最近发现,过多地纠结于事情本身的意义,反而会丧失做事的动力。既然如此,就不再纠结于意义,只问该不该做与能不能做。

就像写论文,煞费苦心写出来的论文,发表后其实并没有多少人看,也谈不上对实务产生影响。在职称问题解决之后,为什么还继续去写论文?不单纯是兴趣,更多地还是觉得该这么做,就像我导师说的,留一点学术遗产下来。

研究中当然也有乐趣,深入关注某个问题并写出来,会使自己在相关领域的认知与知识的深度大大提升,这是一般的阅读与公共性的写作所无法比拟的。公共写作考虑普及性与可读性,而学术作品主要考虑理论深度,并不顾及是否流行受欢迎,也不考虑有多少人能看懂。

在法学领域,想成为真正的专家,就必须从事学术作品的创作,把自己的手艺认真练好并加以坚持。几乎在每个领域,都是不进则退的,即便是想要维持原有的水准,也必须做出相应努力,施以反作用力。不然,自然的趋势就是走向衰败。不施加反作用力的话,原有的水准也维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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