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领导干部请假报备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局系统领导干部离岗离津请假报备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离岗离津,需按要求请假报备,未经批准不得离岗离津。
二、严格落实请假报批程序
(一)局主要负责同志离岗离津,市局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报市委或市政府请假,由市局组干处向市委组织部报备。
(二)局系统正局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离岗离津,须经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市局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或市政府报备,由市局组干处向市委组织部报备。
(三) 局系统副局级领导同志离岗离津,须填写《局级领导干部请假报备表》(见附件1),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由市局组干处向市委组织部报备。
(四) 局机关处室和非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岗离津,须填写《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假报备表》(见附件2),经局分管负责同志同意,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送市局办公室备案。
(五)局机关处室和非局级单位其他负责同志离岗离津,须填写《部门(单位)其他负责同志请假报备表》(见附件3),报局分管负责同志批准后送市局办公室备案。
(六)局系统副局级以上单位所属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离岗离津请假由本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报备工作要求
(一)局主要负责同志离岗离津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市委或市政府请假。
(二)其他局级领导同志离岗离津须提前3个工作日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三)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岗离津。确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同时离岗离津的,须详细写明请假事由,书面报局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并做好工作安排后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四)领导干部请假要报送《请假报备表》,表中写明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代为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并附会议、活动通知等内容。
(五)领导干部因紧急事务需离岗离津外出不能按程序提前请假的,要逐级电话请假,返津返岗后应及时按要求补办请假手续。
(六)领导干部外出期间要保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如行程改变应及时向批准请假的领导报告。
(七)领导干部不请假擅自离岗离津的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局级领导干部请假报备表
2.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假报备表
3.部门(单位)其他负责同志请假报备表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3日
空空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局级领导干部请假报备表
请假人 |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请假事由 | 请假人: 2019年 月 日 |
备注 | 年 月 日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印制
附件2
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假报备表
请假人 | 职务 | 手机 | |||
外出期间 主持工作人员 | 职务 | 手机 | |||
单位 或部门 | 外出地点 |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
请假事由 | 请假人(签字): 单位(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分 管 局领导 审 批 | 年 月 日 | ||||
局主要 负责同志 审 批 | 年 月 日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印制
附件3
部门(单位)其他负责同志请假报备表
请假人 | 职务 | 手机 | |||
单位 或部门 | 外出地点 |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
请假事由 | 请假人(签字): 单位(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单位(部门)主要负责 同志审批 | 年 月 日 | ||||
分 管 局领导 审 批 | 年 月 日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