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2-20 18:51 发布于 德国 来自 iPhone 14 Pro Max
#16岁少女被父母卖掉后出逃#这类案例涉及到我们法律上的一个空白,或者说是灰色的地带。类似的研究其实很多,从80年代开始到现在各种记录其实我之前V+里都贴过。目前使用的是一种很特殊的和稀泥的办法。类似案件里面真正吃亏的,往往只有一类人。

在我的道德价值观念中,一个未成年女孩子的父母,把她“许配”给一个这女孩子都不认识的男人,然后收取大额彩礼(这个案子是26万)就是典型的人口买卖。我会希望用刑事处罚来惩处这样的父母。但是现实中大家都看到,类似的事情往往会被当作婚姻矛盾去处理。

这套处理方法为什么不拿出来公开讲明白?

因为它有很多不上台面的处理方法与法律逻辑相违背。所以我接触到一些教授法律的老师往往都不太愿意给学生讲里面的门道。

从1950年开始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就明令禁止“任何人藉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也就是说类似这样收取彩礼结婚的行为应该被全面禁止。谁收钱,法律发现应该逼着他们退钱。比如类似案子里面这女孩子的父母收到26万,逼着他们全退了,一分钱都不让他们拿到。做个榜样,农村里以后不就不敢起这个念头了?

以前确实那么做过。但是失败了。

所以目前采用的是一个折衷的方案。

简单说这样收取彩礼“卖”女儿的父母往往都是穷人并且没有什么法律观念。那么一般就不对他们进行刑事处罚,而是选择批评教育,让他们领回女儿。然后当地再跟进教育,随时会帮助监督家长教育女儿。

到这里都没问题。问题是在那笔彩礼怎么处理?

就像这案子里面涉案金额就是26万。如果说这家人是因为家里缺钱,所以无奈把女儿送出去换彩礼。这笔26万已经花掉了比如10万块,怎么办?

这个时候把类似的人口买卖案用婚姻案件处理就可以让女方家庭受益。把案件单纯的当作彩礼案,那么就是法官自由裁量退彩礼。就可以用协调甚至法院判决的方式,让弱势的女方家庭能够保留一部分男方家庭支付的彩礼。

女方家庭有了钱,贫困问题得到了很大的缓解。出钱想着买媳妇的男方家庭遭受了经济损失,也算是被惩罚了。皆大欢喜。

把类似案件当作婚姻案件处理,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套彩礼的模式,对男方家给出的彩礼费用进行一些分配。经济困难的女方家庭可以得到一些经济上的好处,男方家庭会因为落后的思想观念和行为遭受经济损失。比较矛盾的就是经济上得益的是卖女儿的女方家庭,很容易引发“罚男不罚女”的争议。

这才是这类案件处理起来真正的“巧秒之处”。当然,这里面的思维方式和法律逻辑基本无关。也确实衍生出了一些懂法的农村家庭的彩礼问题。#微博新知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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