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猫出资7万开的花店股东只有谭某#给媒体普个法:个体工商户只有经营人,没有股东。
个体工商户是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注册登记的,是以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为主体开设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时没有股东,只有经营人,分为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两种,经营人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和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股东是《公司法》的概念,只有依据《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才有股东。
学新闻学的同时也多少应该学一点法律常识,否则不仅仅经常弄笑话,还会目无法纪,经常的传谣造谣。
就像胖猫事件,如果没有媒体的推波助澜,能够热搜这么长时间,搞得这么大动静?
一点点不反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