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06年12月10日,高雄市长选举结果公布,民进党陈菊险胜国民党黄俊英1114票。黄俊英不承认败选,称将提出当选无效诉讼。07年3月12日,验票时发现数千张争议票。07年6月15日,台湾法院就高雄市长选举案作出一审判决,裁定陈菊当选无效。陈菊上诉,若二审败诉则须解除市长职务。11月16日,二审宣判陈菊当选有效。[滚动][图集][视频集]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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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菊未到场由邱太三代为听判
·选举官司败诉:黄俊英支持者失望痛哭
·陈菊:法官果然尊重司法 未让高雄陷于动荡
·国民党:呼吁支持者化失望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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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营:司法未伸张正义呼吁民众以选票制裁民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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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官司败诉:黄俊英支持者失望痛哭
各方反应:
·黄俊英:很难接受判决结果盼支持者冷静面对·陈菊:法官果然尊重司法 未让高雄陷于动荡
·国民党:呼吁支持者化失望为力量
·马英九:更改行程为黄俊英打气
·蓝营:司法未伸张正义呼吁民众以选票制裁民进党
·台媒体人:蓝营需防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被翻盘
事件回顾
·07年11月16日:法院二审宣判陈菊当选有效
·07年07月12日:陈菊黄俊英就选举官司提出上诉
·07年06月15日:法院判定陈菊当选高雄市长无效
·07年03月16日:验票结束 发现数千张争议票
·07年01月05日:案件开庭 裁定3月12日重新验票
·06年12月28日:黄俊英正式起诉高雄市长选举无效
·06年12月10日:陈菊胜选黄俊英称将诉讼
·06年12月09日:选举前夜陈菊突指黄俊英贿选
·07年07月12日:陈菊黄俊英就选举官司提出上诉
·07年06月15日:法院判定陈菊当选高雄市长无效
·07年03月16日:验票结束 发现数千张争议票
·07年01月05日:案件开庭 裁定3月12日重新验票
·06年12月28日:黄俊英正式起诉高雄市长选举无效
·06年12月10日:陈菊胜选黄俊英称将诉讼
·06年12月09日:选举前夜陈菊突指黄俊英贿选
高雄市长选举一、二审判决比较 | ||
一审判决 |
二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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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时间 |
2007.6.15 |
2007.11.16 |
引用条法 |
“选罢法”103条 其他非法方法 |
“选罢法”103条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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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理由 |
现任民进党籍高雄市长陈菊在投票前的选举伎俩,足以影响选举结果,裁定陈菊当选无效。[全文] |
陈菊阵营召开“走路工事件”记者会直指“黄俊英贿选抓到了”以求胜选,固然有可疑,抹黑诽谤行径也固然不可取,但顶多是妨害黄俊英名誉,由于现行“选罢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第二款并未名文将抹黑诽谤列为“强暴、胁迫”影响选举项目,因此尚难构成当选无效。[全文] |
双方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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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
二审判决:陈菊若胜诉→担任市长至任期结束;陈菊若败诉→“中选会”认定是否重选或由黄俊英直接递补,若重选,陈菊解职后3个月内补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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