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早在2007年,湖北省卫生厅、原省劳动保障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就发出《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不含33摄氏度),应当向劳动者每人每天支付8元的高温津贴,且须按实际工作日计算,不得计入最低工资。
对于这一规定,农民工知之甚少。更何况,投诉程序复杂,无论是精力上还是经济上,一般农民工都承担不起。也难怪有人说,“为了几块钱丢饭碗,划不来”。
难道农民工避暑就只能喝凉水?[详细]
今年7月30日至8月1日,由于高温肆虐,济南市中心医院等3家医院收治了许多因中暑入院的户外劳动者,其中8人经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面对8名工人被热死,济南市城建委表示,7月初下发过一个应对高温酷暑天气的紧急通知,规定高温天气下户外作业施工工地须限时停工。但这个通知缺乏强制性。“施工单位如果问,‘如果我耽搁了工期,谁来负责?’我们无法回答。”一句“耽搁工期谁来负责”把高温保护制度的软弱暴露得淋漓尽致。制度的软弱,就是工人权利的软弱。
耽误工期谁负责?工程的大老板们可以使这个问题成为一个问题,没有人敢忽视老板们这样的反问,因为老板们掌握着资源,因为其后有着强势的利益背景,所以,“耽误工期谁负责”是一个很强势的反问,没人敢负这个责任。
可是,高温死人谁负责?工人权利的弱势使这个问题弱不禁风。谁会在意这些工人“卑贱”的生命呢?新闻中的描述让人非常心酸。在那些被高温热死的工人的病历上,“所在单位”一栏均写着“无”,最多只是在职业一栏中写上了“工人”或是“农民工”字样。对一些人来说,那不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而只是一个个数字,一个个无足轻重的名字。这样的弱者,他们微弱的声音,“高温死人谁负责”的反问轻如鸿毛。[详细]
我们应当明确一种认识,对高温岗位人群来说,战高温、冒酷暑并不适宜被放大为展示精神意志的强大,本质上这是行业分工的要求。如有可能,我们希望每个人都应当避免高温作业,但现实中高温行业的运行是社会秩序的一部分。建筑工人、环卫工人、交通警察、公交车司机,他们并非是被恶意安排在高温下工作的群体,一种普遍的现实是,高温作业不是报复,不是惩罚,而是一个工作,一种职业。[详细]
至今,我们仍在使用一部颁布于半个世纪前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这部关于高温劳动保护的唯一全国性法规和现实严重脱节,暂行了这么多年仍未“转正”,可见相关立法工作的缺失。更令人遗憾的是,这部法规每年都被人拿出来说事,却始终不见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修订。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关于高温劳动保护的法规措施就是一片空白。2007年国家有关部委曾发布加强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高温天气的标准;有的地方还出台相关办法,对高温劳动保护工作进行规定和细化。
问题是,全国性法规不到位,地方办法执行难,这就能够成为政府部门无所作为的理由吗?像济南这种3天热死8人的情形,毫无疑问已经是一场公共灾难。洪水死人是灾难,台风死人是灾难,高温热死人也是灾难。
法规不到位是一方面,政府部门对高温灾害天气的认识滞后,对高温劳动保护的观念淡薄,可能才是造成执行难等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这也说明,我们首先必须把高温天气当成可能发生的公共灾难,而不能仅看作是天灾。只有这样,才能从制定政策和监督执行上完善救灾机制,进一步推动高温劳动保护工作。[详细]
调查
《新观察》往期回顾
第16期:未曾学艺先学礼
相声界有句老话儿——“未曾学艺,先学礼!”
第15期:三问加碘盐
认真研读这个《编制说明》,有几个问号如鲠在喉。
第14期:唐山地震34周年
唐山大地震是当代中国一道很深的伤口。
第13期:关注中国死刑
在中国,有多少种犯罪可以被判处死刑?
第12期:商品化的学术
课堂里被教化的弟子,市场掏钱顾客,有本质区别。
第11期:谁来保护农民
78岁的王庆柏惨死在挖土机下,不是偶然的命案。
第10期:中国发票乱象
常出差之人都有感觉,机场、火车站有人叫卖发票。
第9期:足球背后的博弈
足球早已经超越了体育,成为国力竞争的体现。
第8期:风水入非遗
风水在这块土地上传承几千年
第7期:天上人间?
号称天上人间的地方,背后会发现权力的身影。
第6期:上班族或上班奴
上班奴是被工作牢牢捆绑住,逐渐失去自主权的人们。
第5期:被封杀的传奇
邓丽君的她的歌声唤醒了无数人的心灵。
不管法规政策是否完善,应对高温灾害都是政府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各地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保证老百姓的生命安全。相关部门除了及时发布高温预警,还有必要设立和开放纳凉场所,关注可能受灾的重点人群,确保和监督建筑工地等户外工作场所及时停工、错时上班。目前,许多人对高温天气的关注,还停留在单位有没有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这实在是对高温劳动保护的一种肤浅解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