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电脑版
提示:原网页已由神马搜索转码, 内容由weibo.com提供.
开阳两男子酒后滋事致女子险毁容,被判刑又赔偿!
开阳法院2020-11-13 投诉
阅读数:4062

​​近日,开阳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蒲某与朱某、周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朱某和周某醉酒后到夜宵店,无理要求与在吃烧烤的陈某一起喝酒,被拒后双方发生口角之争。双方争斗时,朱某拿啤酒瓶砸向陈某头部,啤酒瓶破碎的玻璃碎渣弹到站在旁边的蒲某脸部,造成蒲某面部多处皮肤裂伤,经鉴定属轻伤二级,朱某和周某因寻衅滋事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有余。

2020年10月,蒲某向开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朱某和周某承担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20778.88元。


处理经过


朱某、周某二人到庭后,辩称其因刚结束有期徒刑回归社会,没有工作支撑正常生活,对于蒲某的赔偿请求有心无力,欲借此逃避民事责任。承办法官于是给二人作了侵权责任法讲解,法律是社会的底线,触犯法律的结果就是付出相应的代价。二人接受教育后,悔过自责,主动表示愿意和蒲某达成赔偿协议。念及朱某、周某二人暂时没有充裕的经济能力,在承办法官秉持和谐的法治精神的建议和影响下,蒲某表示谅解二被告过错,减免部分款项赔偿。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朱某和周某赔偿蒲某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7000元。


法官提醒


醉酒误伤,寻衅有责。对于此类扰乱社会治安,破坏人民安居乐业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责无旁贷。一时喝酒一时爽,却不知酒精麻痹理性,激情犯罪的代价是一年多的有期徒刑以及数万元赔偿。管好自己的嘴和手,谨慎饮酒约束行为,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一起讲文明树新风,共处和谐大家庭,共建文明好社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