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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监管局:引导辖内机构全面提升服务产业全链条能力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秦燕玲2024-07-10 18:15

7月10日,上海金融监管局表示,未来将充分利用上海作为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优势,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产业全链条能力,建设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供应链金融创新示范区,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再提升。

今年6月,上海金融监管局以建设“四新”工程为统领,联合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金融委办公室、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工商联等部门,印发《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建设供应链金融示范区行动方案》(下称《方案》)。

所谓“四新”工程,是指金融监管总局在全系统内实施的“新机构新作风新建树新形象”工程。金融监管总局5月31日召开“四新”工程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时要求,“四新”工程要与防风险守底线、促发展优服务等方面相结合。

具体来看,《方案》要求上海银行业保险业聚焦上海重点产业集群,通过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对上下游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应融尽融,至2025年末,实现上海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及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全覆盖,实现产业、科技以及金融的融合发展,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产业全链条的能力,建立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供应链金融创新示范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及一批案例。

上海金融监管局表示,近年来,上海银行业积极响应产业链各节点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不断以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做好“五篇大文章”。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上海银行业依托链上核心企业或平台累计向1.13万户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供应链各类业务表内外余额4710.65亿元,同比增长14.72%。

上海金融监管局指出,下一步将具体从四方面推动上海供应链金融示范区建设:

一是锚定合作共赢,推动供应链金融生态建设。引导辖内金融机构立足产业链之本,协同链上企业,构建产业、金融、科技良性循环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联动相关部门向机构提供包括民营总部、贸易总部等在内的总部企业清单,推动机构广泛对接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及重点产业集群。引导机构妥善处理供应链金融参与各方利益与责任,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其他主体参与供应链金融的意愿和动力,打造共建共享共赢的供应链金融生态圈。

二是锚定科技赋能,助力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引导金融机构转变理念,大力推进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机构提升供应链金融数字化建设水平,强化供应链金融智慧风控管理,增强服务能力。指导机构合规开展供应链金融线上贷前、贷中、贷后“三查”工作,建立全流程线上资金监控模式。引导机构扩大远程开户试点,稳慎开展异地供应链金融业务。

三是锚定风险防范,守牢供应链金融合规底线。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供应链金融全过程风控管理,完善核心企业经营及其产业链风险分析与预警,加强对核心企业经营状况、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交易情况的监控。指导平台类供应链金融严格做好自主风险防控,加强对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第三方数据等信息的跟踪管理,严禁开展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供应链金融,禁止机构同“伪创新”平台和企业开展合作,防止供应链金融异化为违规融资工具。

四是锚定能级提升,发挥供应链金融辐射效应。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科技赋能加大仓单和动产质押融资力度。强化与核心企业及其他参与方合作,加强产业细分、垂直场景的研究与服务。利用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和商流的“四流合一”,破解供应链金融开展过程中交易、票据、货物等真实性可控难题,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度。围绕总部经济建设,提升上海对关键产业链供应链的集聚辐射效应,增强跨境产业链金融服务能力,协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国高质量发展大局。

校对:王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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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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