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落实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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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落实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编制方案修订

      相关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中证兴业中高

      等级信用债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修订中证兴业中高

      等级信用债指数编制方案(以下简称“编制方案”),并将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此次修订内容包括:(1)样本空间新增剩余期限 3 个月以上、10年及以下的商业银行债等金融债品种;(2)信用评级新增“隐含评级 AA-及以上”条件;(3)选样方法修订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商业银行债等金融债的样本数量占比分别为 5%、5%、70%、10%、

      10%”,且“且剩余期限 1 年(含 1 年)及以下债券的数量占比为 5%”;

      (4)指数计算新增发行人权重 10%上限条件。指数编制方案的其余部分保持不变。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29)标的指数为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基于本次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根据相关法规和基金法律文件规定,本公司相应更新《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相关内容,并根据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后的最新成份券及权重调整基金投资组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根据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内容,更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二、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公司依据《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及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后的最新成份券及权重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三、相关业务规则

      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规则保持不变,调整期间不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落实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排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和相关公告。

      2、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中可能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有关风险请详见招募说明书中的“风险揭示”章节。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www.cib-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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