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嘉百悦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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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嘉百悦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百嘉百悦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百嘉百悦一年定开纯债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81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6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百嘉百悦

      公告依据 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百嘉百悦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6月20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6月20日

      注:投资者范围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

      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者超过本

      基金总份额的50%。 除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含)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至一年(含)后对应日的前一日止(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亦不可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

      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

      准。 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

      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

      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

      公告。

      本基金本次开放运作期为2024年6月20日(含该日)至2024年7月17日(含该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

      上市交易。

      (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

      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元(含申

      购费);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最低

      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具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60%

      100万元≤M<300万元 0.40%

      300万元≤M<500万元 0.2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

      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

      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和赎回费率。

      (3)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

      定的优惠, 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

      知。

      (4)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 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

      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时,

      剩余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具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具体明细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时间(Y)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天 1.50%

      7天≤Y 0.0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时间小于 7 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3) 开放期内,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5-8838

      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6 层(集中登记地)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 1226 号诺亚财富中心 A 栋 3 楼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百嘉百悦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3)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 (包括该日)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则依规定执行。

      (4)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基金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于投资人的过错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5)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5-8838

      公司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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