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0
金信民安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为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金信民安两年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4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5 月 1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00,060,234.06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
(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争
为基金持有人获取长期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
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
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
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
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
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
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
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着重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
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做好流动性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
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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